叶凡谭诗韵

2346.第2346章(1/1)

天才一秒记住【印尼小说网】地址:https://m.ynxdj.com

首发:~2346.第2346章

第2346章

一旦没有了灵魂力支撑叶凡重组灵魂,那他的灵魂就只能被撕破而重组不起来!一旦发生了这种情况,那可就不只要灵魂重伤,甚至还会要了叶凡的命。”

宫北玄的这些话给众人提了个醒,毕竟大部分人对炼魂丹知道的并不多,宫北玄不光是天赋过人的武者,他还兼修炼丹一途。

对丹药的了解要比一般人多的多,他的话自然也有可信度,李思源一听顿时脸色难看的如同全家死光:“那怎么办!”

此时的他除了这句话之外,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了,李永年脸色同样不好看,自从叶凡直接吞服炼魂丹开始,他的脸色就没有好看过。

他微微摇了摇头,无法给李思源一个答案,除了宫北玄之外,其他人也说不出来,宫北玄深深的看了李思源一眼,他知道李思源与叶凡同属双极宗。

如果叶凡出了什么事儿,对于李思源与李永年来说,绝对是重大的打击,再加上万尸宗与叶凡之间的恩怨,他们双极宗就剩下他们两个人。

面具男子绝对会趁着叶凡虚弱的时候,对他们双极宗赶尽杀绝!

想到这儿之后,宫北玄略带同情地说道:“说不定叶凡师兄会挺过去。”

这句安慰说了等于没说,李思源与李永年脸色没有任何的改变,甚至李思源的担忧更加浓郁了。

他有些急不可耐的说道:“叶凡太莽撞了!”

由于心情太过焦急,李思源甚至都没有称叶凡为师兄,李永年转过头,看了李思源一眼:“你不要这么激动,激动也没有用,我相信叶凡能解决这次难关。”

李思源嘴角微微颤抖,从发生了之前那些事情之后,他的精神就一直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受的刺激也不小,如今的他已经渐渐失去了理智。

他口无遮拦的说道:“要怎么解决?没有了真元支撑,就无法提供灵魂力!到时候我们只能看着叶凡重伤致死!”

李永年皱了皱眉呵斥:“闭上嘴!”

李思源有些不甘心的闭上嘴巴,此时的他也渐渐清醒,若是自己再喋喋不休个没完,旁人只会看笑话。

又过了大概两炷香的功夫,叶凡最终还是消耗掉了全身的真元,看着逐渐枯竭的真元,灵魂力也渐渐支撑不住了,叶凡除了苦笑之外,就剩下无奈了。

打死他都没有想到,重组灵魂竟然要消耗这么多真元!这完全超脱了叶凡的想象。

就在这时,耳边传来一阵刺耳的声音:“叶凡,你是不是灵魂力无以为继,真元消耗殆尽了?”

这人眼力很毒,一眼就看出了叶凡的无奈,可说出这句话的人,却是叶凡最讨厌的那一个,即使他只吐出一个字,叶凡也能知道这个人不是旁人,就是万尸宗大弟子面具男子!

虽然到现在叶凡也不知道这个面具男子到底姓甚名谁,但却不妨碍叶凡对他厌恶至极。

叶凡缓缓睁开紧闭的双眼,先是扫了一眼,嘴角含笑明显在看他笑话的面具男子,又看了一眼坐在面具男子身旁,用平静的眼神看着自己的百里哲。

佚名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印尼小说网https://m.ynxd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姐姐逼我祸害她闺蜜
姐姐逼我祸害她闺蜜
他是让敌人闻风丧胆的杀人机器死神,又是地下世界赫赫有名的人皇继承人。因为一个承诺回归都市,机缘巧合下一夜风流,却被女方的哥哥抓了个正着。原本以为跟这个女人再无瓜葛,却没想到对方竟然还是姐姐的闺蜜。最关键的是,自己的姐姐还不止一个闺蜜。苏妲己:“刘浪,我这么多闺蜜,你必须给我挑一个!”
皇甫笑歌
睁眼,回到女儿被恶婆婆溺毙那天
睁眼,回到女儿被恶婆婆溺毙那天
关于睁眼,回到女儿被恶婆婆溺毙那天:33岁的林宛心是农科院博士,她醉心于搞研究,一辈子不婚不育。27岁的林宛心刚成年就被父母卖掉换彩礼,结婚七年生了三胎七宝,七个女儿!农科院博士林宛心穿成了生育机器林宛心!她刚穿书过来就在生娃,拼了命生了两个女儿,婆婆气她生的不是孙子,要扔去尿桶溺毙!这她能忍???跟婆婆大干一架火速分家,发挥特长继续搞农林业,带着全村致富。她打婆婆,扇小姑,把她们搅得家破人亡。
阳光小羽
陈炎彬纪元:星辰彼岸的火焰
陈炎彬纪元:星辰彼岸的火焰
关于陈炎彬纪元:星辰彼岸的火焰:新作品出炉,欢迎大家前往番茄小说阅读我的作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你们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力,我会努力讲好每个故事!
陈王殿和鞠王殿CJZ
DNF:我的仓库能无限复制
DNF:我的仓库能无限复制
带着曾经当商人时的仓库,重回地下城与勇士六十版本初期。
虫王戮蛊
叛出家族后,转身投靠魔族女帝
叛出家族后,转身投靠魔族女帝
【玄幻+无敌+反穿越+杀伐果断+绝不回头+剑道+吞噬流】为了让家族晋升不朽世家,叶楚尘不惜与魔族女帝林书望大战,拼得筋脉尽毁,神体破碎,修为尽失。叶家成功晋升为不朽世家,掌管九十九条灵脉,而他楚尘被废后却受尽父亲和七个姐姐嘲讽,被剥夺圣子之位,被白莲花小师弟欺辱、折煞!楚尘笑了,嫌我修为被废?那便叛出家族,投靠魔族女帝,势将叶家夷为平地!才叛出家族,就炼化极道帝兵吞天魔罐,从此吞天噬地,强取他人
锦言公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