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阳唐婉

第759章(1/1)

天才一秒记住【印尼小说网】地址:https://m.ynxdj.com

首发:~第759章

第759章

“无论你问多少遍!也都是这个结果。”

杨泰涤瞬间便觉三观尽毁,为什么会这样?唐婉为什么会选择一个废物!窝囊废!而不是自己?

杨泰涤歇斯底里地喊道:

“你告诉我究竟是我哪里做得不够好,我改还不行吗?”

唐婉眉头微皱,杨泰涤竟然还在纠缠不休!

陈阳非但不是一个废物,还是手握大权身家庞大道令人恐惧的存在。

可就是这样一个天之骄子般的男人,却甘心在自己身边,当一个被所有人瞧不起的赘婿。

与之相比,光鲜亮丽的杨泰涤简直就是一坨臭狗屎。

唐婉摇了摇头,认真的说道:“你做的好与不好,都与我无关。我只希望你以后不要再纠缠于我了。至于我和陈阳的事情,也不需要跟你们任何人交代。”

杨泰涤面容扭曲,他决不能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

杨泰涤指着陈阳歇斯底里的吼道:“好,就算你和这个废物日久生情了!但是这么多年了你还不明白,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废物,嫁给他你什么都得不到!”

“你有什么理由不嫁给我?!”

求婚变成了抢婚,在场所有人都屏息凝神,生怕一个疏漏,便错过了什么惊天的秘密。

“还有你手上的钻石戒指,光亮倒是挺亮的,怕也是假的吧?我手里的可是真的瑰宝级别的帝王粉钻,加上西方顶尖设计师设计,最高端的首席执行打磨而成,价值足以买下一整个唐家!”

“小婉,只要你答应我,这些就都是你的!”杨泰涤坚持不肯放过最后的希望。

“你说这钻石戒指是假的?杨泰涤,我倒要听听,你这话究竟是从何说起!”杨泰涤的话音刚落一道蕴含着怒气的声音响起。

众人望去,只见一个珠光宝气的女人走了进来。

在周围不时响起的惊呼声传递下,不少人都知道这个女人是白氏珠宝集团创始人——白闵柔

她阴沉着脸走了进来。

白闵柔一脸寒霜的走到杨泰涤的面前,冷冷说道:“杨公子,我知道你很少来上京,但既然来来,就要知道这是什么地方,说话的时候也要擦亮眼睛才行。”

求婚的浪漫气氛一扫而空,大堂经理已经预感到了自己职业的尽头,苦着脸吩咐灯光师吧大厅内一切灯光回调。

酒店内部又成了柔和的色调,聚光灯也狼狈的被撤了下去。

白闵柔鹅蛋脸上唇红齿白,琼鼻挺翘美得惊心动魄,只是看上一眼,便能将人的三魂七魄都给勾了去。

即便是站在公认的下江市第一美人唐婉面前,这个女人也同样毫不逊色。

与唐婉冷清之中带有一丝温柔不同,白闵柔站在那里不动时,像是一幅古时候温文尔雅的仕女,可一颦一动之间,表现出来的确都是英气十足。

让人只是看上一眼,就足以久久不能忘怀。

佚名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印尼小说网https://m.ynxd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你们都追女主?那女魔头我娶走了
你们都追女主?那女魔头我娶走了
(单女主-日常贴贴-保证糖够-有修炼体系-背景宏大) 沈亦安穿越某网站不规范小说之中,成为头顶大草原的男主一号,大乾王朝六皇子,楚王殿下! 一个女主,N个男主,这难道不是汤姆猫多重奏,不是对纯爱战士的亵渎! 好好好,你们都去追女主,你们都喜欢草原放牧,都喜欢策马奔腾。 那女魔头我就娶走了。 你们还在为女主争风吃醋时,女魔头已经在我怀里哼哼唧唧让我别欺负她。 你们以为自己即将成功时,女魔头已经和我
纸包
刚娶女知青,让我从婴儿开始逆袭?
刚娶女知青,让我从婴儿开始逆袭?
穿越到1972年的李云峰,刚刚迎娶女知青,就觉醒了婴儿逆袭系统。 这系统的任务还不太正经,请一分钟走动一米,奖励纯金长命锁。 李云峰:啥?一分钟一米?脑血栓都能走十米,随后狂奔一里地。 系统;你太厉害了,以婴儿之躯一分钟狂奔一里地,暴击金条一箱。 请宿主上学,并且成为年纪第一,然后李云峰转身以恢复高考第一年的状元之身进入哈工大。 系统:宿主无敌了,以七岁的年纪成为高考状元。暴击奖励工业百科大全。
暴富
我二嫁豪门揣崽,前夫儿子悔断肠
我二嫁豪门揣崽,前夫儿子悔断肠
【先虐后爽+父子火葬场+男二上位】江心月攻略了薄景城五年,为了他放弃了回到现实世界的机会。因为她坚信,只要用她的深情和爱去感化他,就能捂热他冰冷的心。直到,他的白月光回国了,他带着孩子陪她旅游,陪她出席活动。甚至,她亲眼看到她的丈夫和那个女人缠绵,她一手养大的儿子,还帮忙打掩护。看着他头顶上的好感度不断下降,看着儿子喊别的女人妈妈。那一刻,江心月的心彻底死了,五年的青春和付出,就是一场笑话。喂不
唐心悠
终极:绝世武尊
终极:绝世武尊
关于终极:绝世武尊:武铭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身穿到终极世界。不是异能行者?没有战力指数?没关系,激活系统,开局10000点战力指数!没有武功心法?没有神兵利器?没有异能体质?没关系,战斗胜利就能获得奖励!异能体质:遇强则强、无限潜能、混元体质……神兵利器:石中剑、鬼狼刀……武功心法:行天破、盘龙踢、虚弥拳……集合了金时空的刀剑之力,铁时空的终极体质,银时空的绝世武功,最终成为十二时空最强的存在!
不是麒麟啊
作为兔子精,追到大圣很合理吧
作为兔子精,追到大圣很合理吧
关于作为兔子精,追到大圣很合理吧:余荼穿越了,成为了一只孤独的兔子。每天的日子不是吃草就是吃草。然后,这一片的草吃秃了,余荼也失去了对世俗的欲望,然后,她就成精了。她蹦跶着来到了一座山,山上有个大石头,很适合遮阴,余荼觉得有些眼熟,但是时间太久,她也记不得太多了,在一日乘凉时,余荼被炸了。“哪里来的黑毛兔子?”“我是白的!”“小兔子,我饿了。”“那边有猴子群,找猴子去,我吃草。”后来,这个石猴成
芙拉沃爱吃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