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印尼小说网】地址:https://m.ynxdj.com
首发:~第264章 与子偕行
只不过蚩尤氏的甲胄是牛角类型,而刘季的兜鍪则是一个盔,顶上有用白麻绳,也就是所谓的盔缨。
只不过白麻绳现在泛黄和泛紫,沾了血的地方氧化成紫色,没有沾血的白色也渐渐泛黄。
整体而言,刘季唯一威吓人的地方只是甲面。
不过刘季仗着自己身体素质比常人强,冲上来之后,长矛直接投出去。
风象看到这杆标枪,陡然一缩眼瞳。
咄!
旗帜被长矛洞穿,藤蔓绷断,飘摇的图腾落地。
“风象已死!随我杀!”
刘季抽刀,朝前猛推,将一个到挡在他身前的敌人刺穿。
然后闪开边侧的矛兵刺杀,拔出染血的刀,斜劈矛杆,左手抓过断掉的矛尖,猛地一甩,将右侧一个扑上来想要按住他的家伙喉咙扎穿,接着刀被他丢出去,将断掉矛尖的人扎穿。
“啊!”
刘季听得惨叫,也不多停留,双手往后一提,抽下两杆短枪,目光锐光一闪,仰天长啸:“豢龙氏!”
“杀敌!”
姬光扛着旗帜大喝。
亲卫们随之喊起来,之后更是犹如声浪一样,波动了起来。
“杀!敌!”
“杀敌!!!”
犹如壮阔的波澜,声势浩大。
“豢龙氏是无敌的!”
心态不怎么安稳的胆小鬼们,像是抓到了救命稻草一样,看着刘季双枪一动,龙蛇入海一般横扫千军,迅速杀出了一条血路之后,更是狂热得躁动,嗷嗷叫的跟着大部队冲了。
“压上去!快!”风象脸色骤变。
他是没想到,刘季一出现,居然这么猛的!
这已经是人类极限了吧!
百米开外,一杆标枪,居然把自己的旗帜给砸落。
这这……如果他的准头准一点,那自己不就没了?
事实上刘季不是不想杀他,而是现在杀了没用。
因为他需要练兵!
这几日,真正意义上的交手,刘季发现了一个军队上下出现的一个痛点,那就是磨合还不够。
不知多少战士,没有经历铁与血的洗礼,还以为战争跟狩猎一样,只是捕杀动物一样简单!
但是冷兵器战争第一个影响就是,同袍受伤后的惨叫声,带来对的死亡恐惧。
亲友兄弟在战场被杀之后,你如何压制怒火,而不失去理智!
这些,他的军队,没有经历过。
他们能打,这是这个时代的狩猎本能。
但他们从未见识过大片大片人因为战争而死亡的战场!
而这种战争,或许十年内就会降临。
炎黄的阪泉之战!
然后再过个几十年,就是定鼎天下的涿鹿之战!
想想自己,既然决定接受拥抱这个时代,那么就该为族人们留下一些东西。
老兵!是每一场战争决胜的关键!
所以,打掉对方的旗帜,提振士气之后,就要开始渐渐淡化自己的存在。
刘季像个砍瓜切菜的人,躲开致命攻击,无视身上出现的伤口。
刺痛让他警醒。
他终究是人!
或许拥有这个时代的人类极限,但他仍然是人!
倦鸟落旧林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印尼小说网https://m.ynxd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