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第六百二十七章 大结局
是了,宁枫成了天上地下唯一的一位天尊。
成为天尊的那一刻,宁枫悟了,他是知道的,天地有法则,万物有规律,天地间只能有一位天尊,也只有他才是天尊。
这么多年,有无数人登顶成为天尊,又再次陨落,然而没有任何一个天尊比得上他。宁枫的实力早已超越天尊,然而此间最高境界就是天尊,所以宁枫还是觉着自己的等级为天尊。
那代表古今第一力量的一指使出之后,宁枫是有些茫然的。
这一指使出,一切便了结,宁枫突然便不知该干什么了,他的内心有些空虚。
此时的他是此间最强者,拥有幽荒镜此等无上至宝,天地任他遨游,然而他还是感觉心里空落落的,总觉得该干点什么,
于是,离开了黑暗之地之后,宁枫便开始在此界遨游。
他去过极北雪山的最高峰,也深入过海底的无底深渊,和不知名鲸鱼畅游,在林间结庐而居,观察着动物们的一举一动。
也踏入人类居住的城池,体味普通修士的生活。
然而更多的是,他总会在某一个地方突然坐下顿悟。至于悟了些什么,没人知道,但是当他顿悟的时候,周围经过的人或动物总会下意识的忽略他,或者从他身边绕过去,仿佛那里从来就没有这么一个人的存在。
游荡了几百年,看遍了世间百态,宁枫觉得这一切很没有意思,但他也做不到像那些没有道德,随意践踏生命的修士一样,为了解惑而肆意屠杀生灵。
这便是天道愿意让宁枫成为这古往今来第一个超越天尊的天尊的原因。因为他是有原则的,心中仍然保留着人性的善,几百年过去也没有丝毫改变。
此时的宁枫压制了修为,就像个普通的修士,他一身布衣,行走在山林间。到了他这个境界,已经不需要任何防御性的衣物了,只需要能蔽体的普通衣物即可。
宁枫在山林里转着转着,觉得此地有些眼熟。
虽说是几百年过去了,但修真界何其广阔,地域环境是不会轻易改变的,哪怕是遭受了一场大劫,也会在极短的时间里恢复原状。
宁枫仔细的想了想,终于,他在他久远的记忆中扒出了关于此地的记忆。
那是他契约幽荒镜的地方。彼时的他是个血魄境六重的毛头小子,跟着早死的师傅学了没两年的风水墓葬知识,一眼就看出此地是个用于阴葬的宝地。
那时还被当作一个普通的寻宝器物的幽荒镜显示出这里有宝物,宁枫便兴冲冲的进了这里,完全不管这里群山绵延,阴煞之气浓郁至极。
看着这绵延的群山,宁枫有种故地重游的感觉,他随手一挥,便改动了此地的风水之局,将其由一个聚阴养尸的好地方改成了真正的风水福地。
当年在这群山之中,宁枫曾想着他出去之后,定要加入一个占据了仙山福地的大门派修炼,再也不受这等气。
却不曾想,几百年过去了,他摇身一变,已然成了这世间唯一一位超越天尊的天尊。
此时的他倒是不用再加入什么位于仙山福地的大门派了,他自己就可以成立一个门派。
想起早死的师傅,宁枫决定,新门派的名字就叫寻宝宗,宗主自然就是他,而宗门地址,自然就是眼前这早已改动过后的群山了。
一般的宗门成立,都是先聚集一批人,广招弟子,修建宗门驻地,而宁枫则不愿意,他是先修建好宗门驻地的一切建筑,放置好所需的资源,且在宗门外围设置好了测试弟子根骨的法阵以及护山大阵,随后才去人类聚居的地方招收弟子。
不过他招收弟子的方式也很奇特,他来到城镇,随手支了一个摊子,拿出一面招子,上书寻宝宗招新,便坐在桌子前假寐。
宁枫信奉师徒缘分强求不得,有缘人自会相见。
就这样,宁枫在坊市中一连坐了三天,也没见有人上门。
隔壁卖点心的大叔,一边将刚出炉的点心递给宁枫,一边说道:“兄弟,像你这样,什么时候能收到徒弟啊,其他仙家不是打出名号来,让弟子自行前往山门拜师,就是派仙师亲自来测试根骨,你这守株待兔,什么时候能有兔子上门啊?”
宁枫接过点心,捻起一块送入嘴中,笑着说道:“不劳老板操心,我要等的兔子,已经来了。”
说着,就有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冲到宁枫的摊子前,气喘吁吁地问道:“您这里招收弟子是吗?我想加入寻宝宗,您看行吗?”
宁枫看了看少年,见他穿着破烂,脚上的鞋已经破了不少个洞,宁枫说道:“可以,那现在就随我走吧。”说着宁枫就准备收拾东西走人了。
少年却叫住了宁枫,“等等,我还有一个要求,我还有几个弟弟妹妹,也想加入寻宝宗,不知道你收不收?”
宁枫笑道:“当然收。”
“那你等着,我这就把他们带过来。”少年说完就跑了。
一旁的老板见此甚是惊讶,他问道:“仙师,您还没有测他的根骨呢,怎么就收了他呢?看他的模样,应该是乞丐,想必他带来的弟妹也是乞丐,你带回去,不是亏了吗?”
宁枫没有看老板,只是盯着少年离去的方向,说道:“不亏不亏,他就是我要等的兔子。”
不多时,少年回来了,他的身后还跟着几个小萝卜头。
宁枫眼神一扫,便知道,加上少年,这里一共有十个孩子。
宁枫随后随手一挥,拿出一艘仙船,然后对少年说道:“带他们上船吧,我们回去了。”
孩子们依次上了船,随后在卖点心老板的注视下,宁枫驱使着仙船飞走了,
卖点心老板看着仙船飞走,摇了摇头说道:“真是个怪人。”
宁枫带着十个孩子回到了寻宝宗,为孩子们分配了房间。
这十个孩子最大的十二,最小的五岁,共是六男四女。还是比较好带的。
这十个孩子,宁枫没有测根骨,拥有幽荒镜的他,资源功法无数,就算是个凡人,他也能让对方踏上修仙大道,更不用说是有天资的孩子们了。
这十个孩子只是寻宝宗的第一批人,之后寻宝宗将会有源源不断的弟子进来,到时候才需要测根骨,这也算是宁枫对第一批加入寻宝宗新人的奖励。
大弟子徐云,也就是当初冲出来对宁枫说要加入寻宝宗的那个乞儿,一开始是不相信宁枫会好心的将他们带回宗门。
但是,当时的他是真的没有办法了,弟弟妹妹生了病,他们没有钱看病,且大户人家的仆役经常被打死。徐云不敢去大户人家做仆役,他也不想离开弟弟妹妹们,便死马当活马医,冲了出来。
徐云从宁枫开始摆摊的时候就关注到他了,但一开始徐云没有在意,不过经他的观察,宁枫不同于其他仙师那般傲气,反而很随和,这让徐云相信,宁枫是个好人,起码不会害他们。
一直到徐云成长为名震北荒之地的一代天骄之后,他依然很庆幸当初他冲了出来,选择相信宁枫。
后来的寻宝宗成了一个超级大门派,门下弟子客卿无数,长老也设立了不少,作为只需要为寻宝宗提供一些稀缺资源,在寻宝宗遭受灭门危机时出来震慑他人的吉祥物宗主,宁枫把手下的一切事宜都交给了大弟子徐云。
而他就当了甩手掌柜,时常装成一个普普通通的弟子,跟着宗门里的人一起出门历练。
不得不说,这样的历练方式还是挺有趣的,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弟子们死在秘境里的概率。同时,由于寻宝宗的弟子们不知道宗主会进入哪一支历练小队,所以他们便格外团结,绝不与人争斗,当然,该争取的东西还是要争取的。
要知道,在寻宝宗,同门相残是大忌。
因此,其他宗门的弟子们就特别羡慕寻宝宗的弟子,不仅同门团结,还有大佬保驾护航,不要太爽。
宁枫在寻宝宗呆了很久,直到他的大弟子徐云成了天尊,他才离开寻宝宗。
宇宙广阔,他决定去那里看看。
对于师尊的选择,徐云没有阻拦,他只是对宁枫说,累了就回来,寻宝宗就是宁枫的家,会一直在这里等着他回来的。
宁枫将幽荒镜递给了徐云,随后便遁入了虚空。他相信徐云会好好使用幽荒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