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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174章;打道回府(求订阅)
过了一会儿后,杨风和胡咬金点的菜,一一炒好上桌了。
“胡大作家,咱们来不来一瓶?”杨风问胡咬金。
“来一瓶什么?”
“啤酒,白酒,随便挑,咱们兄弟俩,今天晚上来个痛快。”
“好。”胡咬金爽快的点头。
接着,这个死胖子对快餐店的老板娘说;“老板娘,您们店里有没有二锅头?”
“有呀。”
“帮我们来一瓶二锅头。”
“好嘞。”
很快,年轻漂亮的老板娘后面房间里拿出一瓶二锅头。
胡咬金赶紧接过来,然后拧开瓶盖,帮杨风斟酒。
“风大侠,我老胡今天在这里起誓,日后,我老胡出人头地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你加薪水,到时,我还要再帮你请一个经纪人助理,就像电视里面的那些老总的助理一样,我也帮你安排一个经纪人助理,这样,你又有空帮我打理出版社,又不用那么忙着去应付各种电影公司之类的活。”
“……”杨风。
“他娘的,我胡咬金就不相信,我写的小说,会没有出头之日,我胡咬金写的这么棒,就没有人买账,这些出版社的编辑个个都有眼无珠,发觉不了我老胡这样的盖世人才,难道天底下的读者们也会像他们一样,会不识货。”
这天晚上,胡咬金喝了很多酒,把他心里的怨气,都发泄在了酒杯上面。
杨风也喝了好几杯,但对于杨风来说,还是撑得住。
虽然杨风的酒量不大,但区区这几杯还是没什么大问题。
由于胡咬金喝了不少,酩酊大醉,因此,吃完饭之后,杨风搀扶着他去找招待所。
这死胖子还真是个奇葩,醉到这种程度,居然还不忘密码箱。
只见他紧紧握着他的宝贝密码箱,生怕里面的《射鸟英雄传》的手稿丢了似的。
……
这天晚上,胡咬金在床上说了很多梦话,全都是关于燕子和他的小说这两个话题。
这死胖子对燕子确实够痴情的。
作为一个堂哥来说,杨风替燕子这个堂妹感到欣慰。
虽然这个死胖子并不算是什么出类拔萃的英才。
虽然燕子这个堂妹冰雪聪明。
但在这个纯洁的爱情变得越来越少的世道上,一个男人能够如此的痴情于一个女人,也却属难得。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狼多肉少的现象并不明显,男女比列还比较均衡,男孩子娶不到老婆的现象还不多,也就是说,男孩子的选择余地还有很大。
因此,真正的爱情也就显得弥足珍贵。
在这种情况下,像胡咬金这么喜欢燕子,用一辈子来喜欢,就显得很令杨风这个重生者感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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