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千金她是真豪门乔念叶妄川

第5933章 怎么不去幼儿园,来什么俱乐部(1/1)

天才一秒记住【印尼小说网】地址:https://m.ynxdj.com

首发:~第5933章 怎么不去幼儿园,来什么俱乐部

他更是不满到了极点,说:“张少,你什么意思。没看见我带了这么多朋友来玩,你管我音响?”

如果放在以前,张阳也许还会给他三分薄面,毕竟阎家在京市也算有几分体面。

不过这些体面放在等会儿要来的两位祖宗面前又算的上什么,所以张阳没有一点心理负担的把人得罪了。

“阎少这话说的……”

张阳放下遥控板,似笑非笑噙起嘴角:“我等下有个朋友要来,她不喜欢太吵,所以接下来就不能再这么玩了。”

“不过她不会待太久,等她走了,你们想怎么玩继续怎么玩。”

阎正轩闻言有些没面子的皱眉,仰头混不吝的对嘴:“不喜欢太吵还来俱乐部,她应该去幼儿园啊。那里全是真善美。”

张阳瞬间收敛起笑容,眯起眼眸透出危险,冷冷道:“阎少管好自己的嘴巴。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要乱说。”

“……”阎正轩第一次见他这个态度,眉头皱更紧,脸色也更差,却好歹知道京市卧虎藏龙,他们家也不是就能横着走,只是他这次带了好几个小明星过来,其中还有一两个是他最近正有兴趣追一追的人,张阳一来就这么不给他面子,他着实有些下不来台。

于是他按捺着火气,低声问道:“阳哥,到底什么人要来。你搞得这么严阵以待,给我弄迷糊了。”

“就一个朋友……”张阳俨然不吃这套,依旧说的含糊不清,但态度缓和了下来,又看了他一眼,认真的叮嘱:“我和你姐是同学,也算你半个哥,我不会害你。你等会儿管好自己的嘴巴,别再张嘴就乱说。我不跟你计较,总会有跟你计较的人。”

比如妄爷,说他可以,万一被他碰到说乔小姐……张阳自认没这个面子能捞人。

还有乔小姐本身也不是好惹的性格。

如果阎正轩和方才一样张嘴就来,少不了他吃亏的时候。

张阳说完又瞥了眼他身后一大堆男男女女,没仔细看,只随口说:“还有,管好你带来的这些人。”

他说完就走了。

又去其他地方叮嘱其他人不要吵去了。

他走后绿植后面的k歌区域一片安静,其中总算有人打破了沉闷的气氛,不高兴的娇声道。

“我们在这里消费了酒水,唱个歌儿而已,又没多大声,哪有这么霸道的地方。”

角落里坐了个人。

准确说是个拿着红酒杯摇晃的女人。

唐宁身着一件宽松的大地色针织开衫,内搭简约的白色纯棉背心,下着一条浅灰色阔腿裤,裤脚随意地堆叠在白色运动鞋上。

她的长发松松地挽起,几缕发丝自然垂落,精致的脸庞上未施过多粉黛,眼神中透着一丝漫不经心,整个人散发着慵懒随性的魅力,仿佛是从文艺电影中走出的女主角。

她只抬眼扫过他们剧组女主角,就错开眼继续喝自己的香槟。

相比起这里很多不知情的同行,她很清楚这家俱乐部背后老板的张阳有多大的本事。

灵小哥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印尼小说网https://m.ynxd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我的故事里有你
我的故事里有你
小薇与她的梦中男孩在职场中相遇,相知,相恋的故事。当两人面对生活漩涡时,也曾徘徊过,迷茫过,然而,最终,两人还是选择一起往前走,光就在前方,走过去,生命的春天就到了……
孤标傲世
禁止离婚,夫人你休想独美
禁止离婚,夫人你休想独美
【落魄千金舞蹈家+矜贵腹黑霸总+人间清醒+先婚后爱+追妻火葬场】 和祁时风结婚三年,他一如既往地讨厌她。 明明她是天赋型舞蹈家,出身名门,大方得体,明媚耀眼。 可在别人嘲她不过是个替身,是祁时风的退而求其次时,她只能沉默应对。 直到她家破人亡,被折断翅膀,热血终凉。 她放弃孩子,递上离婚协议,无波无澜地告诉他。 “我们在一起,是互相耽误。
青岑可浪
重生60:分家后带着老婆大鱼大肉
重生60:分家后带着老婆大鱼大肉
陈远重生了,重生回到了1960年。上一世,他懦弱愚孝,害苦了老婆孩子,自己还病死在桥洞底下,无比凄惨。重生归来,又一次目睹大嫂冤枉妻子,他不再选择沉默!而是重锤出击,以血肉之躯守护妻儿!奶奶恶毒偏心?哥嫂无耻耍赖?那就分家呗!在这个人人都吃不饱饭的灰色年代,陈远磨亮刀,背猎枪,打野猪,挖春笋,野人参……各种山珍美味,应有尽有!凭借一身好本事,让妻儿过上了逍遥神仙的日子!
卜城
语音厅:哥哥今天官宣了么
语音厅:哥哥今天官宣了么
(才开分不久,不要被评分影响了小宝们~)宋序声郁雾清。是蓄谋已久还是一见倾心?猜一猜谁是上位?双洁,双洁。语音厅,会涉及男主的其他事业,但不会很多,主要还是语音厅。
黎否
我,杂役弟子,剑道无敌秦初二胖
我,杂役弟子,剑道无敌秦初二胖
十四年前,他身受重伤,被人埋在土里,立了一个无字碑。 本已是死局,好在被一老头所救,才勉强活下来,却也丢失了记忆。 十四年后,老头将他带到墓碑前告知他一切,他才知道,他背负着怎样的血海深仇! 强者为尊,一剑化气,强者掌控规则。 他逆势而上,定要扭转乾坤! 找回丢失的记忆,誓报杀身之仇!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