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浩曲灵玲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章 鉴定结果(1/2)

天才一秒记住【印尼小说网】地址:https://m.ynxdj.com

首发:~第一千一百二十六章 鉴定结果

律官道:“原告方,对于被告方的辩护,你们有什么意见?”

秦翰林道:“审判长,我方没有意见,同意被告方申请重新鉴定合同签名的要求。”

由于上一场官司林鹏的鉴定结果被两位顶级专家和碳同位素检测器共同推翻,所以秦翰林也无法维护林鹏的笔迹鉴定结论。

毕竟你鉴定出现重大错误,人家当然有理由质疑。

而且既然明玉公司肯定合同是方文菲的亲笔签名,那再重新鉴定也无所谓。

真的假不了,就是重新走一趟鉴定程序罢了。

律官道:“既然你们双方都没有意见,律庭同意重新鉴定原告方提交的合同签名。”

“按照规定,本案一审的鉴定人员林鹏不再作为二审的鉴定人员出现。”

“本庭已经邀请了市司法鉴定部门的其他笔迹鉴定专家,作为二审的专业鉴定人员。”

“为了避免单人鉴定可能会产生错误,所以二审共有三位笔迹鉴定专家,通过多人轮鉴的方式,综合意见,作为二审的最后鉴定结果。”

“原告方、被告方,你们有什么意见?”

秦翰林道:“审判长,我方没有意见。”

任朝雨道:“审判长,我方有意见。”

律官一怔,随即露出惊讶表情,问道:“被告方,你们又邀请了更高级别的专家?”

任朝雨道:“是的,审判长,我方已经邀请了国家司法鉴定部门的笔迹鉴定和微痕迹鉴定权威专家,专门为本案证据进行鉴定,请律庭允许,邀专家到庭。”

我去……众人满脸震撼。

又是国家级专家!难道顶级专家是大白菜吗?

这么容易就邀请到为普通的民事诉讼案件做鉴定?

陆有为惊疑不定。

陈浩专门邀请国家级专家做签名笔迹鉴定。

难道他认为合同上的方文菲签名是假的?

转念一想,这也不是没有可能?

毕竟方文菲肯定认为自己没签过那份合同,信誓旦旦的和陈浩一说,陈浩这狂热粉丝当然会深信不疑。

哈哈,这可就有趣了。

“请国家级专家鉴定真的签名……陈浩,你这算不算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陆有为得意的想道,忍不住又转头向观众席上,陈浩所在的方向看去。

这回陈浩的视线和他对上了。

两人相视一笑。

“煞笔还笑呢?

你以为我在第一层,其实我在第三层。

等鉴定完了,你就该哭了!”

陆有为心里冷笑。

律官说道:“既然有更权威的国家级笔迹鉴定专家,当然更好,快请到庭。”

“谢谢审判长。”

任朝雨转身离开。

片刻后,她和方华回到律庭。

“方华老师!”

“竟然是您。”

流连往返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印尼小说网https://m.ynxd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你有天眼不去赌石,又在乱看
你有天眼不去赌石,又在乱看
张文轩为让青梅竹马安心上学,辍学打工供其上大学,六年间无怨无悔,却被心机女戴绿帽,还遭到富二代殴打,却因祸得福,开了天眼!性感女房东:“房租减半……”妖娆女总裁:“升职加薪!”……张文轩看着排队的美女,陷入沉思,要不每个都试试?
燃烧飞鹰
重生1958:发家致富从南锣鼓巷开始秦大宝陆秀娥
重生1958:发家致富从南锣鼓巷开始秦大宝陆秀娥
(无戾气+日常+种田+空间+单女主+搞笑)秦大宝重生了,他还想像上辈子一样做个低调的老好人,可是社会给他一顿毒打,然后掐着脖子告诉他,好人不长寿, 祸害一千年,于是,他只能成了一个"祸害",作为重生大军中的一员,首先要做的就是发家致富!
小鱼吃辣椒
我仙门弟子,身边都是妖女魔女
我仙门弟子,身边都是妖女魔女
(原书名《采阴》,无系统,情节跌宕起伏。多女主,不喜勿进) 林浩觉醒纯阳之体,最强双修体质之一! 但宗门却隐藏,不告诉他。 不过纯阳之体的魅力是无法掩盖的,不管是妖女、魔女,还是仙女,都为其倾倒。 师兄弟们则眼红嫉妒,视其为魔,欲除之而后快! 在纯阳之体和红颜们的帮助下,林浩披荆斩棘,冲破重重迷雾,终知真相。而后,一个更大的危机出现了……
你是我情人
让你退宗去死,怎么成魔神了?
让你退宗去死,怎么成魔神了?
前世,慕明日为宗门谋求机缘气运,辗转福源秘境五百年,不惜燃尽修为,根骨尽毁,归来时本以为是荣归宗门。 却不料惨遭宗门背刺。 最尊敬的师傅与最疼爱的师妹轻信谗言,弃他厌他,新来的小师弟更是欲要将他取而代之。 慕明日幡然醒悟,抛下宗门圣子身份叛出宗门,以散修入魔道。 夺机缘气运,修天地万道。 这一世,我慕明日以魔称尊,尔等猪狗我尽屠之。
佚名
落榜当天,娶了个郡主娇妻回家
落榜当天,娶了个郡主娇妻回家
关于落榜当天,娶了个郡主娇妻回家:苏誉穿越到古代,第五次落榜当天,与伪装成普通人家姑娘的长乐郡主成了亲。不等苏誉撸起袖子赚钱养娇妻,那边被漏掉的科举捷报却突然传回。自此后,秀才、举人、会试、殿试,科举捷报频频传回。直到有一天,苏誉中状元的捷报传回,在家中的顾长乐:“......原先只打了招呼让他过院试做个秀才的,怎么转眼,连状元都中了?”
菜比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