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御兽,一边锻造

第272章 青龙万雷击(1/2)

天才一秒记住【印尼小说网】地址:https://m.ynxdj.com

首发:~第272章 青龙万雷击

“金鹏破空斩!”

郑应君化作的金鹏,双翅朝前连斩,道道金刃带着破碎的虚空碎片朝紫晶源王子斩去。

“危!危!危!”

紫晶源王子心中警铃大起,绿豆般大的紫金色瞳孔缩小成芝麻大小。

乍看上去,还有一些丑萌。

“喝啊!”

迅速从虚空黑洞的吞噬力中挣脱出来,双拳抱胸,关节处所有紫晶脱落,在身前组成一个方盾。

“叮叮当当,叮叮当当!”

金刃与紫晶方盾相互碰撞。

紫晶源王子被打击得频频后退,下方战场,紫金色的光闪烁不定。

除了头盖骨还是紫晶,紫晶源王子已经成了一个光秃秃的黄金人。

“给我破!”

他身后粗壮的尾巴打在了紫晶方盾之上。

紫晶方盾发出一股无形的波浪,朝后续源源不断袭来的金刃荡去。

金刃遇到波浪,速度放缓了一丝。

紫晶源王子看准时机,身体一震,瞬间消失在原地。

“往哪儿跑!”

郑应君的双眼早已经锁定了他,左翅一划,又是一道金刃。

“过分!”

紫晶源王子顶着紫晶方盾,再一次被一记金鹏破空斩击飞。

“守?单纯守是没用的。”

郑应君双眼一道利芒闪过。

麒麟镇山印从背后冒出,瞬间出现在紫晶源王子头上。麒麟镇山印迎风变大,盖住紫晶源王子的上空,迅速压下。

“什么?”

紫晶源王子感受到了一股镇压之力,“给我开!”

浑身紫金光大冒,一道光柱自他身上发出,轰击在麒麟镇山印上。

麒麟镇山印巍然不动,徐徐压下,似缓实快。

紫金色的光柱急速缩短。

“轰!”

没有任何意外,麒麟镇山印落到了地面。

紫晶源王子的身躯与地面进行了一个极为亲密的接触,变成了一张薄纸。

顺带着,下方无数的异兽和紫晶源人被轰得渣都不剩。

这一次,领悟了接近一股的五行法则,郑应君在没有夜皇的加持下,轰出的麒麟镇山印已经能灭杀九阶。

对法则的掌控度又提升了一些。

一双阴阳紫金眸自上而下扫射地面,下方没有一只九阶生灵。

“那我就不客气了。”

取出无色魂币,将体内能量尽数恢复后,青龙建木杖从后背升起,化作一杆雷戟。

“还是这个造型顺眼。”

天空瞬间凝聚层层乌云,天威降临。

青色的雷光在乌云之间游走,隐隐能看到一抹紫色。

雷光在乌云之中慢慢凝聚,形成一条条青龙。

“青龙万雷击!”

无数由雷光构成的青龙从乌云中钻了出来,身躯一动,于战场之中游走。

战场之上,无论是异兽还是紫晶源人,都被被这强大的青龙所带来的雷电轰击至死。

无数的白光飞向郑应君,在个人空间中凝聚出一个个魂币。

伴随着青龙游走,乌云之中还不断的有天雷降下。

这是一面倒的屠杀。

几个八阶的紫晶源人察觉到了紫晶源王子的死亡,目光搜索天空,看到了郑应君的身影。

“这不可能!”他们的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区区八阶的畜牲,怎么会杀得了王子?”

五六十一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印尼小说网https://m.ynxd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太古神尊叶风,叶紫灵
太古神尊叶风,叶紫灵
武道修行世界,辉煌的造化神朝因麾下宰相的背叛,皇权覆灭,神帝被囚禁,废物太子被杀,三千年后,他重生归来,这一世觉醒绝世天赋,铸造强大神体,诛杀强敌,鏖战天下,向三千年后的新一代神朝发起进攻! “待我重生归来时,一剑杀尽天下敌!”
佚名
只要有血条,神明也能杀给你看
只要有血条,神明也能杀给你看
深渊降临,异种入侵,少年的他身前白雾茫茫,身后没有灯火。 长夜纪元,神明不死? 世人皆说道消魔长、天劫将至,他却不认同。 不死不灭的妖魔?那是游戏怪物刷新。 洞天福地、玄奇秘境?那是游戏副本。 现在我来了,一切都将改变! 因为,他能看到所有人头上都有血条,就连广阔无边的大地也一样……
佚名
濠江风云
濠江风云
常赌无赢家!生死只在一念之间! 不要碰赌! 不要碰赌! 常言道:十赌九输,作为叠码仔,我可以很分责任的告诉你,十赌十输! 这里就是人间炼狱!
荏苒
逼她替嫁?福运全被真千金带走啦
逼她替嫁?福运全被真千金带走啦
家人为了小三的孩子,用性命逼着姜沉鱼替嫁给一个病秧子。沉迷“亲情”十几年的姜沉鱼一朝梦醒,再不执着追逐所谓“家人”。姜家人只当她的疏远是赌气,只等着她的病秧子老公死后,哭着求着回姜家时好好奚落她。可他们逐渐发现,离开姜沉鱼之后,姜家公司破产,人脉断联,连他们的身体都一天不如一天。他们这才知道,他们看不起的废物是天下最有天赋的玄学术士,他们曾经的好运气全是姜沉鱼逆天改命,费尽心思替他们谋求的。流落
兔兔兔兔宝
挂名夫妻假戏真做
挂名夫妻假戏真做
为甩掉渣男,她与陌生人闪婚。 婚后她约法三章,只想做契约夫妻。 凭借自己的锦鲤体质,她买彩票中大奖,日子风生水起,养着契约老公。 契约到期,她的老公摇身一变成世界首富,在离婚当天带着孩子们来民政局再次求婚。 “老婆,跟我回家吧!”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