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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101章 洪顺景的心结
杨六郎动作太快太突然,话音落下,旁边几个狱卒和杂役才反应过来,各自抽出藏在身上的兵器,上前把杨六郎围住,但投鼠忌器,只有干瞪眼不敢动手。
老捕头帽子掉地上,稀疏的头发被炉火一燎而着,瞬间刑室里充满了焦臭味。
吱呀一声,一个高瘦的身影推门进来。
“我就是洪顺景。”来人离杨六郎十步就立定,双手拢在袖筒里,一张饱经风霜的苦瓜脸,一身旧棉袍便服,没有一丝出众显眼的地方。整个人如果扔到熙熙攘攘的人群里,相信立即就被人海吞没。
杨六郎和洪顺景对视了一阵,右手一甩,把老捕头凌空扔到刑室门口。老捕头一只手按在腰上,慢慢爬起来。
“滚!”洪顺景低喝一声。老捕头放下按在腰间的手,走出门外。随手带上门扇。
“你们也滚!”洪顺景向那几位严肃戒备的狱卒杂役喝道。那几个杂役犹豫了一下,但仍然收起兵器走了。
杨六郎后撤一步,顺势坐在刚才那张老虎凳上,伸手向面前一指,示意洪顺景坐在一张供犯人签字画押的粗矮木桌旁的长凳上。
洪顺景摇摇头,站着不动,“我站着好了。做谍子的,戒心重。”
“你怕不怕死?”洪顺景扫了一眼老捕头布置好的家什,盯着杨六郎问。
“我是死过的人。你呢,怕不怕?”杨六郎轻描淡写地回答。
从西北边送下来的老卒,哪个不是死过的人?所以纵使是谍子头子的洪顺景也没有多想,只当做是一句寻常的话。
“我也不怕,但现在还不能死。”洪顺景平静回答,把双手从袖筒里抽出来,抬在眼前认真地看,好像在欣赏一件值钱的瓷器。洪顺景右手手指粗长,左手却只剩下大半只手掌和大拇指。
“想知道吗?”洪顺景故意晃了晃左手,把杨六郎的目光吸引过来。洪顺景的声音平静,仿佛还故意压抑着满心骄傲。
不等杨六郎接话,洪顺景又道:“十二年前,我还是辽东铜阳镇的一名海青鹞,在挖一个潜伏多年的北庭谍子时,被他砍的。不过,他的下场十分凄惨,被我们当做活叫驴生生吃掉。”
“这位谍子与我是旧相识,还多次同桌喝酒,是个讲情义的硬汉子,为了让他开口,我一上来就请他吃活叫驴。”洪顺景话声波澜不惊,仿佛说一件稀松寻常的事,“开始他不肯吃,我就把他老婆孩子带到他面前,告诉他不吃自已的肉,我就吃他老婆孩子的肉。他有一个女儿,七八岁样子,长得白胖可爱,当我把小女孩一只手臂上的肉剜尽时,那位北庭谍子终于开口吃肉了,包括那位谍子自已,我们四个人,吃了一个晚上,把他吃得只剩一只完好头颅,一副骨架和一堆内脏,刚才那位捕头老宋就是吃活叫驴的四人之一,他刀工很好。我们酒足饭饱,那位谍子奄奄一息之际,把所知道的全撂了,只为一家人求个痛快。”
杨六郎闭目无言,两只手紧紧握在拳,两臂筋肉跳动。严刑逼供的事,曾是毡衣骑斥的杨六郎可没少做,但从未下过这般混蛋下流的手段,却偏偏又无法指责洪顺景做错了。
在曾经中土暗弱昏溃的年代里,中土诸夏子民被北方蛮族当作“两脚羊”的惨绝人寰历史,充斥着发黄的史书,在诸夏推窗望月闭门读书的读书人眼里,或许只是一个个黄里泛黑的夸张文字而已,但在边关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粗鄙武夫眼里,就是在眼皮底下活生生的屠村灭族的血火惨事。
为了中土社稷百姓安宁,对敌人无所不用其极,是好人耶?是坏人耶?
换过来呢?比如有像洪顺景这样的一个北庭铁鹞子。
“你不必骂我,做谍子的,根本就不是人。”洪顺景低沉的声音像一柄无情刀。
“你不是也有妻儿吗?”道理杨六郎都懂,但仍然好奇地问。
洪顺景没有直接回答,停了一会,问了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你猜我啥年纪?”
杨六郎抬眼看了一下似乎老态龙钟的洪顺景,心有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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