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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237章 第一次生出的柔软
罡风持续的时间远远超过了灭尘的预期,她感觉自己的灵力都要耗尽了,看着怀里抱着的小男童,她气哼哼道:“本座现在最后悔的事,就是没有早早把你推出去!”
胥九华眼珠子咕噜噜乱转,他在算计着什么时候开启他的手动防御法宝。
坏女人实力太强,他怕自己一旦启动防御法宝,让她发现之后,肯定会抢过去,到时候他就只剩下最后一件救命法宝了。
他姐姐曾经说过,任何时候都要给自己留余地,不能早早的把所有的底牌全都亮出来,否则就再没有出奇制胜的把握了。
所以他决定,这倒数第二件防御法宝,必须等坏女人晕过去的时候再用。
灭尘感受着怀里小崽子的温度,这是她被本体分化出来后,头一回与人近距离接触。
或许是因为怀里小崽子年纪太小,即便他两次伤到了她,她对他的防备心也比对其他成年人要低。
而且当小孩子柔软的身体散发出的奶香味儿一缕一缕飘进她的鼻息间,她心里忽然生出了一抹前所未有的柔软。
作为主体的分身,虽然她能够共享主体的记忆,但是对于人类的感情,她其实很难理解。
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因为一个小崽子而产生出这样柔软的感觉,只知道她暂时不想伤害他。
此刻望着灵气护罩外面肆虐的罡风,灭尘估算着自己硬扛罡风活下来的概率有多大。
如果没有怀里的小崽子,估计有五成把握能够撑到冲出这片罡风,进入下一个安全的空间。
但是也有可能,她跟小崽子都能侥幸冲过罡风,进入安全空间,但这个概率大概就只有两成。
两成和五成,其实都有很大的可能会失败,究竟该怎么选呢?
灭尘忽然从她的储物空间里取出一枚铜钱,这是她在上一个名为太阴界的小世界的凡人界里捡到的,据说是他们那里的通用货币。
铜钱的正面刻着太阴通宝四个字,背面则是刻着两个月牙形的纹饰,她觉得这铜钱挺有趣,比起千篇一律的灵石和仙晶有辨识度,就随手扔在空间里了。
太阴界的很多凡人,在遇到无法抉择的事情时,会抛铜钱来决定,正面代表同意,反面代表反对。
灭尘心中默念:“正面,把小崽子推出去;反面,留下他一起赌那两成的运气。”
然后她随手把铜钱抛起来,闭上眼,凭着神识的指引,接住了那枚铜钱。
接触到铜钱的一瞬间,她下意识地伸手去摸铜钱上的字,然后在摸到月牙纹饰的那一刻,将铜钱翻过来,顺手扣在了另一只手的掌心。
“小崽子,算你命大!”她没好气瞪了他一眼。
灭尘加大了灵力的输出,勉强维持着灵力护罩,直到她用尽了最后一丝灵力,因为透支了灵力,她感觉自己的意识已经有些模糊,她甚至听到了灵力护罩破碎的声音。
晕厥之前她想:小崽子命真够差的,两成的成功概率还是失败了。
然而她没有看到的是,在她的灵力护罩破碎的一瞬间,一个粉红色的丑不拉几的泡泡忽然撑开,将她和怀里的小崽子都包裹住了。
胥无银躺在粉红色泡泡里,一边吐槽他姐的炼器手法实在太敷衍,白瞎了千手魔君这么个顶级炼器大师的师傅,一边嫌弃地看着将他紧紧抱在怀里的坏女人。
她虽然晕过去了,但把他抱得依旧很紧,而且还努力护住了他的身体,看样子是不想让他受到伤害。
看在她最后关头觉醒了一丢丢良心的份儿上,他也就勉为其难不把她推出去了。
前方依旧是狂乱的罡风,希望似乎渺无踪迹,胥九华心想,这该死的罡风,难道真的要逼着他把最后一件保命的法宝也都用掉吗?
那一件宝贝,他是真的不舍得用,因为那是他娘第一次带他进入毓渊秘境,他在一个湖中遇到了一只小蚌妖。
他娘有事出了空间,忘记了把他留在湖边,好久都没回来接他,他就每天与那只小蚌妖玩耍,时间长了,他们就成了最好的朋友。
后来他娘来了,要接他离开,他就依依不舍地跟小蚌妖告别了。
可是等他下一次进去看它时,正好遇到它与一只水蟒激战,他冲过去帮忙,救下了小蚌妖,可惜它已经受伤过重,即将死去。
它临死前,将它的妖珠吐出来送给了他,它说蚌妖的妖珠,除非主动吐出来送人,否则会在它死后化作一颗没有灵性的珍珠,仅仅只是一颗好看的装饰品罢了。
它说它主动送给他的妖珠就不同了,在关键时刻注入灵力后,会形成一个超强的保护罩——水火不侵、刀剑不入。
但是胥九华一点儿都不想用掉它,因为它是一次性的法宝,用掉了,小蚌妖留下的痕迹就永远消失了。
思及此,胥九华难得地掉下一滴眼泪,眼泪打湿了他的胸口。
忽然,他的胸口显现出了一片透明的紫色。
他顿时大喜,伸手将紫色抓在手中,快速注入了灵力。
巨大的水晶紫色的海螺虚影浮现在眼前,胥九华对着海螺的口大声喊道:“姐姐,救命啊!”
同一时间,今夏正在往自己身上拍第三张远距离传送符。
这一次她受到的惊吓实在太大了,不跑远点儿不行啊!
一直以来她都把君临渊当成是自己的第一条金大腿,抱金大腿是穿越人士最正确的选择,她当然也不例外。
但是在她的认知中,君临渊从来都是高高在上的,作为一条合格的金大腿,他只需要不停地修炼,保证他的修为足够高,给她这个抱金大腿的穿越小菜鸟以绝对强有力的依靠,然后一直做他的工具金大腿就够了。
但是谁能料到,这个书中最大的反派大魔头,有朝一日非但不祸国殃民了,而且还看上了她这个小菜鸟!
当然,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他比她大了整整三百多岁!
真爱面前年龄不是问题?no、no、no!
试想一下,当你的同窗好友的孙子的孙子的孙子……的孙子,都已经胡子花白了,你还能轻飘飘地走到这位孙子的重孙女面前,大言不惭地拿着玫瑰花,单膝下跪对她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画面实在太惊悚,不跑她还能咋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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