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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524章:故国千载几曾忘、莎翁奇诗、一十四行
只见李宜之笑着说道:“我捡到这个东西后,也不知道他说的是真话假话,也不知道该派啥用场。”
“不管怎么说,这好歹也是一条性命,赵公子见多识广,所以我带过来想让你看看这货。”
“我看他长得稀奇,能不能收在家里边当个仆役什么的?”
“当仆役……”沈渊看了看面前这个人,就是微微一皱眉,这家伙可不是普通老百姓!
只见此人身材高大,大概有后世的一米八左右,确实是一位白种人,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
他脑袋上长着金黄色的头发,脸上的胡子也是黄色的,今年看起来大概三十岁上下……对这些外国人的年龄,沈渊的前世就没猜准过。
这帮外国人三十以上五十以下,好像长得都差不多。
此人长了一双海蓝色的眼睛,站在那里气宇轩昂……只是这一身小褂实在是太紧,所以看起来未免滑稽了一些。
他脸上的神情也很奇怪,要说坚毅吧好像还带了几分阴郁,要说沮丧吧,似乎里面还有几分淡漠和不屈。
说他是贵族又像是多了几分凶悍之色,说他是海盗船长吧,应该没这么懂规矩。
就这面相和这姿势往这儿一站,十七世纪外国的平民百姓绝没这个气质!
沈渊摇了摇头向他问道:“叫什么名字?”
这句话他倒是能听懂,这个人估计也猜到上座的年轻人怕是个贵族,就见他不卑不亢地微微施礼,说他叫“贝尔、琼斯”。
“叫穷死……”李宜之在旁边撇了撇嘴,心道这些番鬼给孩子起名字,真是一点儿都不走心!
沈渊却知道按照外国人的习惯,这家伙的名字叫贝尔,琼斯才是他的姓氏。
听着这个人一口纯正的英语沈渊就知道,这家伙十有八九是个不列颠人。
“你会什么?”沈渊又要向着这个家伙问道。
“我……”就见这个贝尔琼斯,想了想之后似乎有些为难。
他沉思许久,一挺胸脯,开始大声念诵一首十四行诗……用得当然是英语。
才听了前面一句,沈渊就知道这是莎士比亚的作品。看来这家伙是离家未久,沈渊要是没记错的话,这个时代莎士比亚好像才刚刚红起来。
只听他抑扬顿挫的背诵道:
“宁可卑劣,也不愿负卑劣的虚名,当我们的清白蒙上不白之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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