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来

第七百六十二章 归乡之返,开天之去(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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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七百六十二章 归乡之返,开天之去

缓缓走在祠庙内,宋集薪笑问道:“那三本书,什么时候还给我?”

先前两人都各自请了三炷香,祠庙内人头攒动,处处都显得有些拥挤。

陈平安说道:“我又没拿。”

宋集薪气笑道:“陈平安,做人能不能敞亮点?”

当年齐先生留给宋集薪六本书,其中三本儒家书籍,《小学》,《礼乐》,《观止》。三本杂书,术算《精微》,棋谱《桃李》,文集《山海策》。宋集薪当初与婢女稚圭一起离开骊珠洞天,跟随宋长镜去往大骊京城,在泥瓶巷宅子里边留下了前三本,只带走三本杂书。

陈平安说道:“我确实没拿,如果书本长脚了,你自己找去。提醒一句,问问身边人,别灯下黑。”

宋集薪将信将疑。

陈平安说道:“那三本书,如今在大骊市价多少,我不清楚。当年市价多少,是你不清楚,所以有没有,其实一直没两样。那本《小学》,当年连同大骊大隋和黄庭国在内,我找到了总计八个版本,最贵的六十五文,是在红烛镇,最便宜的三十六文,是在大隋京城。我没必要拿你的书,书上写了什么,我在二十多年前,就倒背如流了。如果大骊陪都的《小学》,此书价格还是比别的地方更贵,那么我奉劝你一句,你这个当藩王的,以后走夜路小心些。”

宋集薪叹了口气,随即笑道:“你的话好像比以前多了些。”

这个曾经的泥瓶巷同龄人,就是个挨打不喊、吃苦不喊、喜欢成天当哑巴的闷葫芦。

陈平安跨过济渎祠庙的大门后,就不再双手笼袖,神色淡漠,“也看地方。”

宋集薪突然故意说道:“要不要我帮忙清场?好歹是个藩王,这点能耐还是有的。那位庙祝,其实已经认出我了,我与他打声招呼去?”

果不其然,那个青衫背剑的昔年邻居,明显忍了忍,还是一个没忍住,以心声骂道:“你他妈的脑子是不是有病?”

只不过陈平安很快就沉默下去。

宋集薪笑了起来,“跟以前好像也没啥两样,先前差点就要认不出来,这会儿好了,还是很熟悉。”

在济渎主殿外的广场上,陈平安停下脚步,转头问道:“要不然等你先说完?”

宋集薪摇摇头,“没了,跟你聊这么多,你烦我也烦,敬香过后,各走各路。”

祠庙内熙熙攘攘,来这里虔诚烧香的香客很多。

宋集薪率先点燃三炷香,只是面朝大殿那边,作揖敬香,拜了三拜,就将左手香火插入一座大香炉。

至于去往大殿内的磕头礼敬,无论是宋集薪的大骊藩王身份,还是曾经的学生身份,都不合适,也不需要。

而右手持香的陈平安,点燃香火后,往三个方向,各自拜了三拜,与宋集薪恰恰相反,唯独没有面朝主殿祭拜神像,以右手将香火轻轻插入香炉,走到主殿正前方,头别玉簪的一袭青衫,作揖后,久久不起。

祠庙门外的那条大渎,人间年复一年的春风融融,故而又是一年杨柳依依,草长莺飞。

年复一年的春风去又回,第一次离乡远游时的十四岁草鞋少年,在这一次的远游又归乡时,不知不觉就走过了四十岁。

————

龙须河畔的铁匠铺子,刘羡阳今天依旧晒着太阳。

他没有跟随师父去往京畿之地,依旧留在这边每天偷懒,睡觉,坐椅子上打盹,嗑瓜子,再打盹,又睡觉,周而复始,唯一的例外,就是陪着那个圆圆脸的棉衣姑娘,闲聊几句,圆脸姑娘喜欢发呆,不太喜欢说话,坐在屋檐下,为了与刘羡阳划清界线,两人椅子中间摆满了小竹椅和小木凳,只有在刘羡阳大骂某人的时候,圆脸姑娘才会点点头,所以刘羡阳就奇了怪了,这个好脾气好到了一个境界的赊月姑娘,对那马苦玄都不怎么记仇,为啥对陈平安那么苦大仇深的,感觉差点就要扎草人了。

其实龙泉剑宗的祖师堂都已经搬走了,但刘羡阳还是愿意在这边躲清静。

这些年,小镇和西边大山变化挺大的,除了自家宗门北迁了,杨家铺子后院也没人了。

于是陈平安那小子,就成了龙州地界最大的地主,山头大半归他,山下大半归了那董水井,只可惜董水井辛苦赚钱,到最后竟然还是没能抱得美人归,得知某个消息后,与赶回家乡的林守一,俩失魂落魄的可怜虫,狠狠喝了一顿酒,先是相互骂,然后一起骂北俱芦洲的某个读书人,好像是花翎王朝姓韩的,不知道怎么的就成了李柳的夫君,然后林守一和董水井再相互对骂,连酒杯都摔了,因为当时刘羡阳就坐在酒桌上蹭酒喝,等到李柳跟她爹娘再加上夫君,一家四口从北俱芦洲返回家乡小镇,董水井和林守一反而屁都不敢放一个了,早先在酒桌上说得好好的,一个比一个英雄好汉,一个扬言要用钱活活砸死那个姓韩的王八蛋,一个口口声声说只要见着了那个姓韩,按在地上往死里踩,亏得刘羡阳好心好意,与那个姓韩的一番称兄道弟过后,就立即给董水井和林守一各自飞剑传信一封,结果他娘的连个回信都没有。

所以第二封信就懒得寄了,因为刘羡阳其实一眼就看出来了,那个大病一场的李柳,好像是在断绝红尘,偿还某种山上的债。只是那个读书人,也丝毫不介意这些,好像有个道侣名分,就心满意足了。痴情种啊,真是同道中人啊,所以一来二去的,刘羡阳就跟那位北俱芦洲一等一的世族子弟,当了朋友,于是读书人就又知道了有两个名叫董水井和林守一的家伙,随时随地都会套他的麻袋,在小镇这边,人生地不熟的,每天都战战兢兢,不太敢出门,偶尔壮起胆子来找刘羡阳,说这种不可强求的随缘事情,真心怨不得他啊。怨是真怨不得,理是这么个理儿,只是你韩澄江明明是个文弱书生,说这话的时候,嘴巴别咧那么大啊。于是刘羡阳觉得这种事情还是三个当事人,坐在一张桌上说开了比较好,换了措辞,寄出去第二封信,与那俩伤心人说了,韩澄江打算跟你们打破天窗说亮话,要在酒桌上碰个头,再加上他刘羡阳这个只劝酒不劝架的和事佬,刚好四个凑一桌。

可惜董水井只是绕路来了铺子这边,喝了半天的闷酒,最后摇摇晃晃离开,只说不欺负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

林守一后来也偷偷来了,坐在竹椅上,闷不做声,磕了半天的瓜子,最后与刘羡阳问了几句关于那个韩澄江的事情,也一样没敢去小镇最西边的那座宅子,只说他没脸揍一个下五境练气士。

化名余倩月的圆脸姑娘,虽说两次都坐得远远的,可她其实一直竖起耳朵听,她觉得那个韩澄江挺不错啊,修为境界什么的,跟女子喜不喜欢一个人,关系又不大,不过她也觉得董水井和林守一确实又挺可惜的,只是既然那么早就喜欢李柳了,早就该说了的,喜欢谁挑明了,哪怕对方不答应,好歹自己说了,还会继续喜欢对方,万一对方答应,不就相互喜欢了嘛,怎么看都不亏。她越想越觉得自己有道理,只可惜自己对那男女情爱没啥兴趣,可惜了这么个好道理。

今天她坐在一头的竹椅上,吃着些从压岁铺子打折买来的糕点,头也不转,含糊不清道:“刘羡阳,要是那个家伙回了家,你真能跟他好好讲道理?他也会听你的?”

刘羡阳刚刚睁开眼睛,笑道:“余倩月,跟你说几遍才肯信啊,天底下,除了宁姚,就只有我能让他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真不吹牛。”

赊月叹了口气,得嘞,你们这些读书人的话,果真还是信不得。

要说打不还手,赊月勉强信这刘羡阳几分,可骂不还口?就你刘羡阳,就那陈平安?

刘羡阳问道:“你既然这么怕他,怎么还留在这边?”

赊月当然有自己的道理,缓缓道:“书上不都说,天底下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刘羡阳无奈道:“你还真信啊?”

赊月呵呵一笑,不再说话。你也真信啊。这么傻憨傻憨,还能让那家伙骂不还口?你刘羡阳怎么不骗鬼去。

刘羡阳靠着椅背,抬头望向天幕。

那本祖传剑经,开篇有那“百年三万六千场,拟挈乾坤入睡乡”的说法,一开始没当真,后来刘羡阳才发现,很货真价实,百年之内,只要修行之人,足够勤勉,是真能在梦中远游那三万六千次古战场的,置身其中,刘羡阳的心神随同梦境,越走越远,就像沿着那条光阴长河一直走到源头,刘羡阳前些年,之所以与阮秀有那场问答,就在于刘羡阳认出了她,以及李柳,还有杨老头,以及其他无数的远古神灵,一尊尊相继陨落在战场上,但有那么十数位,不但始终屹立不倒,甚至绝大多数,好像都能够察觉到刘羡阳的存在,只是都没有太在意,或者是在战场上无法在意。

期间有那浩浩荡荡遮天蔽日的蛟龙,身躯庞大,游走在璀璨星河当中,结果被一位高坐王座的巍峨存在,蓦然现出法相,伸手攥住一颗鲜红星辰,随意碾压打杀殆尽。

又曾经在一处战场上,其中一位金光夺目、身形模糊的高大持剑者,身边盘腿坐着一位披挂金色甲胄的魁梧巨人,在神灵与大妖皆尸骸遍地的战场上,随手斩杀大妖,随手抵挡那些仿佛能够开天辟地一般的神通,那两尊至高神灵,前者甚至饶有兴致地望向刘羡阳,好像在与他说一句,小家伙,真是不怕死,可以不死。

持剑者伸手拦住了那位就要起身的披甲者,下一刻,刘羡阳就被迫退出了梦境,大汗淋漓,以至于每天练剑从不停歇的刘羡阳,唯一一次,整整半个月,每天就睁大眼睛,连眼皮子都不敢合上,就为了让自己不打盹不入睡不做梦。

刘羡阳望向那座神秀山。

赊月叹了口气,“想那些做什么,与你又没啥关系的。”

刘羡阳苦笑道:“怎么没有啊,差点就跟宋搬柴一样……”

赊月瞪眼道:“找死啊,可以想,能说吗?真不怕那因果牵扯啊?万一,我是说万一啊,下次还能再见面,她一根手指头就碾死你这种小金丹……”

她赶紧停下话头,大概是觉得自己这个说法比较伤人,摆摆手,满脸歉意,改口道:“金丹,剑修,还是瓶颈,其实很厉害了啊。”

刘羡阳点点头,双手揉了揉脸颊。

大师姐唉,秀秀姑娘唉。

吃掉某个“李柳”的阮秀,打碎一座飞升台,又开启另外一座飞升台,由她率先开天与登天。

她身边站着一个蛮荒天下的文海周密,单独一人,与她并肩而立。

在那之后是数位跟随,最后又有数十位剑修。

龙泉剑宗,神秀山。崖刻“天开神秀”四个大字,常年云遮雾绕。

那么从人间抬头望去,就是“秀神开天”。

而那个变得很陌生的青衣女子,登天之后,她双手绕后,缓缓解开那根马尾辫,最后看了一眼人间,就此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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