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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八百八十七章 春山
总之再不是当年那个肌肤黝黑、眼神明亮的草鞋少年了。
石嘉春收回视线,看了眼自己的夫君,再看了眼林守一。
夫君边文茂已经是个双鬓微霜的男子。
而差不多岁数的林守一,却还是弱冠之龄的容貌。
边文茂对于林守一的了解,妻子只说林木头是个面瘫热心肠的,他的父亲以前是家乡窑务督造署衙门里边的小官,后来也入京了,在某个门可罗雀的清水衙门当了个小官,搁在地方上,可能就算光耀门楣了,但是在那个被说成是郎官遍地走的南薰坊,就很不够看了。
林守一轻声打趣道:“记得认准陛下坐的那张椅子,回头好好收藏起来,可以拿来当传家宝。”
石嘉春一瞪眼,本想还嘴几句,结果被边文茂神色慌张地伸出手,使劲按住她的胳膊,石嘉春伸出一根手指抵住嘴唇,提醒林守一别出声。
林守一笑着点了点头,与那个额头满是汗水的边文茂投去歉意视线,边文茂报以苦笑,他实在是太紧张了。
余勉望向那个担任过齐渡庙祝的林守一,一个四十来岁的元婴境修士。
要知道长春宫的太上长老,才是元婴境。
大骊王朝的首席供奉,兵家圣人阮邛,也才是玉璞境。
南边许多藩属小国,一位金丹地仙,就能担任首席供奉甚至是国师了。
皇帝陛下其实对此人极为青睐,甚至有意让林守一执掌礼部祠祭清吏司,在京城官场熬出七八年资历,就可以再次破格升任礼部侍郎。
可能是因为旧骊珠洞天的年轻一辈,实在太过群星璀璨,熠熠生辉。
才使得林守一不是那么显眼。
因为有个落魄山陈平安,有曾经在南婆娑洲醇儒陈氏游学十年的剑仙刘羡阳,还有在真武山一鸣惊人的马苦玄,以及去过五彩天下的大骊刑部赵繇,更有那个成为白帝城郑居中嫡传弟子的“狂徒”顾璨……
好像就忽略了这个始终在宝瓶洲各地兜兜转转的林守一,没有高不可攀的的山上师承,没有骇人眼目的山上斗法,只有年复一年的潜心治学,默默修道,故而林守一所谓的“名动两京”,其实还是被远远低估了,因为如今的山上山下,只将林守一视为金丹地仙,这是被大骊京城钦天监袁天风那个“百年元婴”的谶语误导了。
石嘉春实在是好奇,她斜了斜身子,伸手挡在嘴边,压低嗓音,与林守一小声问道:“陛下在跟陈平安聊啥?”
林守一说道:“我也听不见。”
那位在大骊皇陵结茅修行的守陵人,设置了一道隔绝天地的山水禁制。
石嘉春咋舌道:“陈平安的胆子真大啊,跟陛下聊天都这么随意,这算不算谈笑风生?”
林守一笑着点头。
胆子不大,也当不上剑气长城的末代隐官。
再说了,如果陈平安当年胆子小,敢喜欢宁姚?
石嘉春犹豫了一下。
林守一以心声说道:“放心,不管那边谈拢还是谈不拢,反正对你们都是好事,陈平安做事情一向稳妥。”
以陈平安的脾气,皇帝宋和要是敢迁怒边家,后果只会比跟陈平安当场翻脸更严重,回头跑去皇宫直接掀桌子都有可能。
不过相信以当今天子的胸襟气量,不至于如此小肚鸡肠。
现在的林守一还不清楚,其实陈平安已经与大骊太后南簪翻过桌子了。
石嘉春点点头,不管是眼前这个在家乡学塾同窗求学多年的林守一,还是那边那个后来成了李宝瓶小师叔的陈平安,她觉得都值得信赖。
这是一种女子直觉。
小陌和仙尉没有去边家参加婚宴,寻了附近一处巷子,小陌靠墙而站,仙尉蹲在一旁,拿了一壶酒,是自己掏钱买来的,没办法,掏不起份子钱,蹭不着喜酒喝,就只能自力更生了。
没关系,反正以后自己就是仙气飘飘的修道之人了,兜里装着的都是神仙钱,金银这些山下的黄白之物算什么,太俗气,有损仙气。
仙尉望向边家门外的车水马龙,啧啧道:“光禄寺丞,官不小了,何况还是你们大骊王朝的京官,按照如今宝瓶洲的规矩,大骊本土官员比藩属文武高一品,京官得再高一品,这要是搁在南边的那些藩属小国,还不得是个大九卿衙门的一把手,最少也是个六部侍郎老爷吧,曹仙师不愧是山上神仙,认识的朋友非富即贵,往来无白丁啊。”
小陌看这个仰头喝酒如牛饮水的仙尉,忍不住问道:“你就这么喜欢喝酒?”
仙尉放下酒壶,打了个酒嗝,拍拍肚子抹抹嘴,“谈不上多喜欢。”
然后仙尉扬起手中酒壶,咧嘴一笑,“我是喝酒吗,是喝钱呐。”
这些年的颠沛流离,潦倒不堪,十分饥寒交迫了,饱一顿饿三顿的,关键是还要靠着坑蒙拐骗挣钱,不然就真要当乞丐去了,每次出手,还要担惊受怕,毕竟牢饭不好吃啊,如今跟着曹仙师,有地儿睡不说,还能饥时吃饼,渴时喝酒,已经让仙尉快要幸福得泪落了。
仙尉想起一事,“小陌,你跟我说句实话,为什么京城道正衙署的那个老真人,会称呼曹仙师为‘陈山主’?”
小陌说道:“曹沫是公子行走江湖的一个化名。”
“小陌啊。”
仙尉喝了口酒,学那曹沫的口气说话,“我是想问你这‘山主’,是怎么个说法?”
是有座仙家山头,神仙洞府,蛟龙盘踞,仙禽长鸣?漫山遍野的奇花异草,随处可见的天材地宝?
曹沫既然是个会仙家术法的修道之人,又能在京师道官衙署和译经局随意出入,又是个“山主”,想必再差也差不到哪里去。
不得掂量掂量,自己抱上的这条大腿到底有多粗?自己凭本事找来的靠山到底有多高?
小陌低头看了眼仙尉,由于能够敏锐感知到对方的心弦,这家伙什么脑子,总是这么异想天开的。
小陌解释道:“公子在他家乡那边买了几座山头。”
仙尉追问道:“山头?多大?”
小陌说道:“我也未曾去过公子的家乡,这趟离开京城,你很快就可以亲眼见着山头了。”
仙尉哦了一声。
小陌问道:“以后跟着我家公子上了山,修了道,有什么想做的?”
“必须得有啊,怎么可能没有。”
仙尉斩钉截铁道:“定要擒狐魅捉艳鬼,神女入梦,共游仙境……”
小陌有点后悔问了这个问题,听着仙尉的絮絮叨叨,竟然被这个家伙总结出了“修道成仙之后必须做成的三十事”,小陌实在听不下去了,忍不住提醒道:“仙尉,听没听过贵人语迟?花似解语犹多事,石不能言最可人。”
仙尉悻悻然止住话头,突然神色微变,忧心忡忡道:“曹仙师的山头在哪儿都行,最好别在披云山附近!”
小陌问道:“这是为何?”
“高风亮节披云山,两袖清风魏山君啊!”
仙尉以酒壶重重击掌,感慨万分道:“小陌你这都没听过?连我都听说过披云山那尊魏山君的鼎鼎大名了,据说一年要办好几场夜游宴,导致整个北岳地界的山上仙师啊,城隍老爷啊,还有山神水神什么的,个个砸锅卖铁,拴紧裤腰带过日子,苦不堪言呢,还说就是只大公鸡,路过披云山,都得下个俩蛋才能走……”
仙尉这些年艰辛北游,跟山上没半颗铜钱关系,都没去过一处仙家渡口,至于那些云雾飘绕的山上仙府就更别想了,仙尉一路只跟穷山恶水打交道,这就意味着他的这通说辞,只能是来自山下的江湖传闻了,那么魏檗和披云山的“名气之大、名声之好”,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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