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求生:天黑请出门

第二百八十七章 招揽(2/2)

天才一秒记住【印尼小说网】地址:https://m.ynxdj.com

首发:~第二百八十七章 招揽

听到刘小旭的话,两个女孩自然是点头小鸡啄米,他们肯定没有什么意见,毕竟他们现在骑在刘小旭的宠物上。你不想去想去哪就去哪,他们也会有什么意见的。

“我没有什么意见,刘小旭大佬,无论你想去哪里,我都是没什么意见。”

“我也是我也是,能在天上飞,这种感觉真是太美妙了,所以无论去哪都行,我反正就是在天上飞着玩儿的。”

这两个女孩,他们都非常的乖巧顺从,刘小旭看在眼里,他忍不住微微一笑,没有再多说什么,一拍二哈的狗头,二哈立刻心领神会。

只见他狗头一昂,然后振翅飞翔。他飞的速度非常快,一转眼。他就像是一枚炮弹一样,直冲上天际,紧接着,他有一个俯冲,宛如一头老鹰一样,朝着下方飞得过去。

看到这一幕,杨千千和杨秀秀,他们都是惊呼出声,他们都是非常的兴奋和激动,两个人激动的小脸通红。

毕竟此时此刻,刘小旭带着他们兜风,这种感觉真的是太美妙了,虽然他们是骑在二哈的身上,可是那种乘风破浪的感觉,就好像是他们在自己飞翔一样,那感觉就好像整个人都融化在蓝天里面,别提有多美妙。

一转眼,他就飞到了500米开外,此时此刻,下方正在发生一场激烈的战斗,而先前刘小旭他们听到的爆响声,证是从这里发出来的。

战斗打了一场的基地,战斗的双方,是两拨人,两个都是求生者,似乎两拨人正在互相火并,两拨人都是打的不可开交,可以说,双方都已经到达了不死不休的局面。

这么说真的是一点都不夸张。

双方的战斗异常的激烈。

不过,刘小旭也没有在意,双方打架,又不关他的事,他来这里就是为了看热闹,同时也是为了让杨倩倩和杨秀秀多见识一下世面。

正因为如此,所以此时此刻,他并没有下去插手干预,下去插手干预的话,可不是什么好事。这时候没必要下去插手干预。

刘小旭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他不紧不慢的揉揉揉自己的鼻子,然后笑呵呵的说道:“你看到了吧,双方在打架呢,你看看你看看,末世之中,他们还在互相火并,这两拨人啊,都是不知清楚。”

“我跟你讲,我们猎狐小队基地,绝对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猎狐小队基地,全都是一心用来对付巨人和其他危险生物。绝对不会把自己的精力和枪口,又在同类身上。”

他顿了顿,然后又道:“当然了,这一切都是有前提的,前提就是别有麻烦找上门。我们猎狐小队基地,一向秉持的原则,就是敌不犯我我不犯人,你若犯我我必犯人。”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我们绝对不会主动的惹事,但是我们也不怕事。不瞒你说,相信我们猎狐小队基地,曾经被其他的组织基地袭击,可是我们都成功地抵抗住了侵略,并以这种手段进行反击。要是有人敢招惹我们猎狐小队基地,我们绝对会打回去的。”

流已休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印尼小说网https://m.ynxd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逍遥仙医在花都
逍遥仙医在花都
苏乘羽为妻子顶罪入狱三年,出狱后却遭妻子背叛,因祸得福而一朝入道,踏入修仙者的世界。 仙术古武,轻易拿捏,炼丹画符,治病救人,信手拈来! 苏乘羽在红尘都市中疯狂装逼,誓要查出二十六年前,苏家一百二十七条人命,被血洗灭门的真相。
公子彧丞
玄学千金是大佬,三少追着要入赘
玄学千金是大佬,三少追着要入赘
南城首富仲家宠了十七年的掌上明珠竟然宠错了人! 听闻真千金孔汐妍不学无术,荒唐糊涂,劫车抢瓜是行走的法外狂徒? 仲家表示很心累。 没过多久,隐世大佬、商业奇才、医学圣手每天上门求见? 仲家表示很疲惫。 仲家大哥:汐妍只是个略懂医术的小画家,她很胆小的。 仲家二哥:汐妍只是个略懂玄学的小作家,她很敏感的。 仲家假千金:汐妍只是个略懂种田的拳击手,她很单纯的。 仲家小弟:我姐只是个略懂游戏的赛车手,
七琪启气
系统:我靠古人NPC赚钱
系统:我靠古人NPC赚钱
一朝穿越,我继承了一片景区! 可这景区太破烂,马上要倒闭。 还好我有NPC系统,只需一点小钱,就可以雇佣古代NPC。 嘿嘿嘿,资本家上线,我直接开启赚钱模式。
佚名
重生后,我暴打脑残前夫一家
重生后,我暴打脑残前夫一家
前世,我被婆家赶走,女儿被卖,父亲生死未知,其他家人凄惨死去。 重生后,我立马和渣男离婚,抢回鱼珍珠,带走女儿。 回家后,我靠着鱼珍珠,能在水里自由呼吸,直接把大海当成后花园。 我:重生就是美滋滋。
佚名
重回社会,我亦是无人敢得罪的存在
重回社会,我亦是无人敢得罪的存在
一周前,他参加同学宴会,在同学的起哄下,向暗恋了三年的校花表白,被校花无情地拒绝了。 一周后,他被诬陷杀害校花,进了监狱。 在监狱里,他悟出两条生存法则: 第一,事出反常必有妖! 第二,如果你对一个人起了杀心,那就一定要让他死! 所以,在监狱中欺他年幼之人都被他打怕而臣服于他。 出狱后,他变成了一条无人敢惹的疯狗,心狠手辣。 这次他看谁再敢让他背锅!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