嫡女带黄历重生后杀疯了

第679章 国法大于家法(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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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679章 国法大于家法

然而最终林锦璇还是没能叫苦主亲自看到他们审讯仇人的场面。

孙菊清不建议。

他是大夫,林锦璇虽然也翻阅过医术,稍微通晓一些医理,不至于做个睁眼瞎,但在这方面自然比不上人家正儿八经学医的人,为着苦主们好,自然也就放弃了。

不过林锦璇还是从自个带的人里找了几个记性好会说话的,到时候把现场记下来,等回头苦主们恢复了,就跟他们说说,也好让她们心里痛快痛快。

此外便是,在审讯之前,闽侯爷来了。

闽侯爷是跟着送东西过来的人一起到的,林锦璇此前未曾收到消息,在门口见到自家父亲的时候,还愣了一下,才上前行礼:“见过父亲,父亲怎么来了?”

闽侯爷摸了摸下巴,道:“你这几日未归,你母亲担忧你,天天在府里念叨,左右我有空闲,便过来一趟。”

林锦璇闻言,扯出一抹笑来,道:“是女儿不是。”她其实给洛春园那边送过信,简单说明了一些情况,表明自己在这边一切安好。

但做母亲的,孩子不在跟前,说再多好话都是白搭,林锦璇也明白。

闽侯爷抬手拍拍她的肩膀,道:“路上我也听到了一些消息,你跟我说说如今的情况,可有为父能做的事?”

那还真有。

别的不说,闽侯爷可是在刑部待过的人,作为女儿,林锦璇对这一点还是记得清楚的。

那些被抓回来的人,做的恶事不少,但却也不是……或者说,不全是意志力坚定的人。加上闽侯爷与简瑞延这种上过战场见过血的武将,还能用杀气威胁,没多久就把林锦璇想知道的事情全都交代了出来。

首先便是拐卖人口这件事。

山民们认字的就没几个,但他们有自己的记账法子,脑子记不住自己曾经买下过多少“媳妇”,却还有自己的法子记住。

按照他们的说辞,他们其实也是几十年前才在那座山上定居的,至今不超过百年。而最开始之所以会在山上居住,也是因为当年发生了一场旱灾。

当时情势严重,当时朝廷又没什么动静,不少百姓流离失所,为了求生,一些灾民往燕京而去,想着皇帝住的城池里总是会有粮食的,施舍一些也能活;还有一些便是听说过江南鱼米之乡的说辞,往江南而来,想着兴许也能拼出一些活路来。

这批人便是后者。

他们不是江南本地人,当时闹旱灾的也不单单一个地方,江南这边其实也受了些影响。只不过江南多水,老天爷不下雨,他们靠着江川河流也能坚持下来,多少有些收成,但也要养活自己,分担处理救济灾民的其实也不多。

加上人在饿极了的时候,人肉都能吃,更别说做出一些别的事来,烧杀抢掠都是有的。这也就让不少人面对灾民避之不及,压根就不敢接近,更别说随便接济了。

况且,本地面对外地来的人,本身就会生出一些排斥之心,所以……这些山民的祖辈最终便在当时只有一户猎户居住的山上居住下来,几十年下来倒也在山上延续出一个类似村落的存在。

当然了,这些信息从这些人口中说出来,多多少少也是经过一些美化的,实际上当时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如今要细查也很麻烦。

但之所以要提到他们祖辈,便是因着当时他们在山上定居下来的时候,便是男多女少,没有孩子。

是的,没有孩子。

对于这个时代不少百姓而言,延续子嗣可以说是他们一生追求,普通百姓活这一辈子,也就是吃喝、生孩子、养孩子、死去。

而那时候,附近的人不敢靠近他们,自然也不愿意与他们结亲,见他们上山还怕他们是山匪,防备心更重了。

在这种情况下,慢慢他们想出从外面买女人上山繁育子嗣,似乎便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了。

一开始,他们也是没有钱买人的,而是靠着自己在山上寻摸到的物资,下山跟一些活不下去的人家换了家中十岁左右的女儿,抓上山养一两年,就可以生孩子了。

后来的,慢慢他们找到了一些弄钱的法子,比如卖自己在山上捉到的野物之类的,总之是手里渐渐有了一些银钱,就开始买人了。

可这些人在来到江南这边之前,本也不是在什么富裕的地方,也是在一个穷乡僻壤里,那儿距离燕京很远,具体有多远,事到如今这些后人也不知道,只知道是非常非常远的距离,他们也从来不知道外面的世界里女子的地位如何,总之在他们那儿,女子可能还比不上村里的一头黄牛重要。

对于这种人来说,买回来的女人也不过是更费钱一些的物件罢了,指望他们对女子有什么怜惜之心?

但女子不是物件,是人,有自己的思想。

被粗暴对待她们也会心里不舒服,也会出现想要反抗,亦或者想要逃跑的情况。

于是便出现了如今数都数不清的尸骨。

这些人对于不听话的女子,只有一个手段:打。

打服了,就能乖了,就会给他们生孩子。

打不服,就打死,反正是他们买回来的东西,是他们花了钱的,别人能说什么?

在听到这些人言语中对生命的漠视时,林锦璇只觉得浑身发冷。

无论从律法还是伦理道德层面,这些人的这种想法,都是错的。

本朝律法规定,即便是那些与主家签了死契的奴仆,主家也不能无故打杀了。私底下确实有行事严苛的主家会处死一些奴仆,但这种事如果报官的话,官府也是要按照杀人罪处理的。

无非便是看这奴仆是否本身触犯了律法,再来定夺主家的惩罚。

是,一些高门大户都有自己的家规家法,但无论什么情况,只要在本朝领地里,那就是国法大于家法,随意杀人都是不可以的。

如此更别说道德上来说,这些人的这种想法,多么让人齿冷了。

那都是人。

活生生的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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