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第409章 路朝歌引领了时代的潮流
路朝歌在考生的临时驻地又待了一会就离开了,他现在一天到晚忙的要死,能有时间来看看考场和临时驻地已经不错了,回了康州城他还得继续忙起来。
回了临时都督府路朝歌又埋头在了文山会海之中了,那些各地送来的公文,路朝歌现在看到这些公文就想吐,他都已经快受够这些东西了。
直到天色将晚,路朝歌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了家中,周静姝让人准备好了晚饭,看着疲惫的路朝歌,周静姝紧走了两步迎了上去,道:“赶紧吃饭吧!吃了饭早点休息,这段时间你也真是够辛苦了。”
“先吃饭吧!”路朝歌笑了笑,说道:“看看今晚上做了什么好吃的。”
路朝歌也是真的饿坏了,中午的时候为了查看考场和临时驻地,他自己连中午饭都忘了吃了,周静姝看着狼吞虎咽的路朝歌,在一旁不断的给他夹着菜。
“你也吃啊!”路朝歌笑着说道:“看我吃饭能吃饱?”
“今天这些菜都是我做的,你感觉怎么样?”周静姝笑着说道:“合不合你的口味?”
“我说今天这几个菜怎么格外好吃呢!”路朝歌笑着说道:“原来是你亲自下厨做的啊!”
路朝歌虽然嘴上这么说,可是他早就感觉出今天这饭菜有些不对劲了,具体不对劲的地方就是……难吃,无比的难吃,他家招来的那些厨师虽然做菜的本事比不上自己,但是也绝对不会做出这么难吃的东西,吃了第一口他就知道这些都是周静姝亲自下厨做的了。
不过,路朝歌也不能表现出来,周静姝这种大家闺秀能下一次厨已经不容易了,你还要求那么多干什么呢!更何况每个人都有不擅长的领域,就像路朝歌不擅长写字一样,周静姝可能只是没有做饭的天赋而已。
看着路朝歌狼吞虎咽的样子,周静姝一脸笑意的拿起了筷子,夹起了一块排骨咬了一口,就是这一口差点就把自己给送走了。
“怎么这么难吃?”周静姝苦着一张脸,看着路朝歌说道:“你快别吃了,这么难吃的东西你是怎么面不改色的吃进去的啊!”
“比这难吃的东西我都吃过,怎么说都是你的一片心意,浪费了不就可惜了吗?。”路朝歌笑了笑说道:“等会我吃完了,给你炒两个菜你在吃吧!”
“我弄了一下午,结果就弄出了这些东西。”周静姝将桌子上的菜挨个尝了一口,最后全都吐了出来。
“你可能就是不擅长而已。”路朝歌笑了笑说道:“每个人都有自己不擅长的事,就比我不擅长写字一样,练了那么久也没见到有什么起色,而你正好只是不擅长学做饭而已,不过你也不用担心,家里不是有那么多的厨子呢吗?让他们来做饭就行了。”
路朝歌大口的吃着周静姝做的几道菜,好在周静姝做的并不算多,路朝歌强忍着将所有的东西都吃了下去,吃了饭的路朝歌猛灌了一大壶凉茶,这才冲淡了口中的那股苦涩感。
本来路朝歌想去给周静姝炒两个菜的,可是被周静姝拦住了,她知道路朝歌已经累了一天了,哪里还能让路朝歌去给她做饭,让人给路朝歌弄了洗澡水,让路朝歌赶紧洗澡休息,明天还有一大堆事等着他呢!。
洗过澡的路朝歌摸着自己那一头长发就开始犯别扭,以前的时候没有注意,也可能是这段时间天气太热了,让路朝歌觉得这一脑袋长头发显得格外的别扭。
路朝歌自己找来了剪刀,咔嚓咔嚓几剪刀下去就把那一头长发剪了下来,然后又拎着剪刀找到了周静姝,周静姝看着路朝歌那不伦不类的发型,顿时就呆住了。
“你这是要干什么啊?”周静姝一把抢过了路朝歌手里的剪刀,道:“好好的头发你给剪了干什么?”
“我一大男人留什么长头发啊!”路朝歌开口道:“你来帮我把头发剪短,以前倒是没觉得什么,可能最近天气太热了,留着这么长的头发难受的要死。”
这个时代虽然没有什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说法,但是一般人也不会没事就去剪头发,尤其是路朝歌剪的那么短的更是从来都没有过。
“那你想剪多短?”周静姝问道。
路朝歌想了想,这个时代也没有那么多的发型,但是他还是努力的给周静姝讲了一下自己想要的发型,周静姝虽然听的迷迷糊糊的,但是好歹是听懂了。
周静姝拿着剪刀就在路朝歌的头上‘咔嚓咔嚓’的剪了起来,差不多一刻钟的时间,这个世界的第一款新发现问世了,这种发型就是路朝歌前一世理的最多的发型——平头。
只不过他这个平头和一般的平头还有一些区别,就是两侧特别的短,而头顶上却稍微长了一些,之所以理这个发型,只是单纯的因为前一世他一直都是这个发型。
周静姝看着眼前焕然一新的路朝歌,顿时整个人都呆住了,以前的路朝歌说是英武,现在在看路朝歌就是那种铁血、刚毅、英武,配合着路朝歌那如同刀刻斧凿一般的脸颊,周静姝的眼睛都挪不开了。
小桃倒是知趣,赶紧拿来了一面铜镜交给路朝歌,路朝歌对着铜镜看了看,虽然有些模糊但是大概还是能看的清楚的,不得不说周静姝虽然是第一次剪,但是手艺还是不错的,至少比她的厨艺不知道高了多少个档次。
“手艺不错。”路朝歌将铜镜交还给小桃,看着周静姝说道:“以后就剪这个发型,好收拾而且夏天还不热。”
“真好看。”周静姝摸了摸路朝歌的头,道:“没想到我还有这个手艺。”
“那是,也不看看是谁教出来的。”路朝歌笑着说道:“是不是比留长头发看着舒服多了?”
“确实舒服多了。”周静姝笑着说道:“以前怎么就没发现你剪了短发看着这舒服?”
“以前我也没说过要剪啊!”路朝歌道。
第二天一早,路朝歌又去了都督府办公,而他走出家的一瞬间,就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路朝歌那人们没见过的发型格外的醒目,就像是唐三藏进了女儿国一般。
“都督,您这是……”一个和路朝歌相熟的小贩看着路朝歌问道。
“你说这个头发啊?”路朝歌摸了摸自己的头发,道:“天太热了就给剪了,留那么长的头发不好打理。”
“看着倒是怪精神的。”小贩笑着说道:“就是感觉怪怪的。”
“看着习惯就好了。”路朝歌笑着说道:“再说了,你说一个男的留那么长的头发干什么?最最主要的我跟你们说,咱俩要是打架,我能薅你头发,你绝对薅不住我的头发,你说咱俩谁吃亏谁占便宜。”
路朝歌的话顿时引来了一片的笑声,路朝歌跟大家打了个招呼就去了都督府,这一整天路朝歌就跟动物园的猴子一样被无数人参观了一遍,不过路朝歌也没说什么,这种事情就是这样,人都是喜欢新鲜事物的,对新鲜事物的好奇也是推动人类不断进步发展的必要条件嘛!
而就在路朝歌换了发型的第二天,康州城就出现了很多和路朝歌同款的发型,虽然理发师傅的水平不敢恭维,但是康州城内确实越来越多的男人剪去了长发,不过多是那些为了方便干活方便打理的底层百姓,至于那些喜欢穿粉色衣服的富家公子哥,他们是不会让自己那一头乌黑的秀发受损的。
当然,和路朝歌同款发型最多的地方就是城外的亲军大营,于吉昌在看了路朝歌的发型之后,就磨着路朝歌给他理了一个同款的发型,而且还要求虞永新他们跟着学,学会了之后大家以后就能互相理发了。
当路朝歌再一次来到大营的时候,就看到了一个个理了短发的亲兵们,不过路朝歌看着觉得挺好,而且也顺眼多了,一帮男人顶着那么长的头发,他看着也跟着难受,现在好了清一色的短发,看着就顺眼多了。
当然,有人看着顺眼有人看着就不顺眼,康州城内不仅有世家大族,还有很多大儒存在,这些人就对路朝歌一顿批判,说什么数典忘祖之类的比比皆是,不过路朝歌也懒得搭理他们,他们这些人什么心态路朝歌太理解了。
自从路朝歌来到南疆之后,不仅世家大族被路朝歌祸害的不轻,这些什么大儒之类的也被祸害的不轻,他们本以为路朝歌罢黜了不少的官员,自己家的后生晚辈和门生故旧就有机会了,可是当他们把自己的举荐信送到路朝歌手里的时候,路朝歌只是看了看就将那些举荐信都给烧了,就当着那个送信人的面烧的。
这可把那些大儒们气得够呛,认为自己没有得到路朝歌应有的尊重,但是他们忘了一件事,从路朝歌到了南疆之后,他们也没有主动去拜见路朝歌,只有在送举荐信的时候,而且还是派了一个代表,而这个代表还是某一家的一个小管家。
路朝歌从来都不是惯孩子的人,你要是给我尊重我自然也会给与你相应的尊重,可是你要是不把我当个人物对待,那我也不会给你们好脸色看,反正我也不需要求着你们,反而是你们这些所谓的大儒要求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