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第16章 不要活的
疏勒城主府,气势恢宏,灯火通明。
“拉出去,砍了!”书房里一声怒吼,两名北莽精锐甲士便提着个壮汉走将出来,壮汉胸口满是血污,双目死灰,正是跟随于振前往客栈的无名刀客。
消息传回城主府时,衣着清凉到只剩块绸布遮挡关键部位的小妾正在给那延陀宽衣解带,败了兴致的忠武将军此刻坐在白虎皮椅子上,吭哧吭哧的喘着粗气,房里地龙温热,几个校尉后背却生起冷汗,将军已经好些年没这么大动肝火了。
那延陀,北莽军政两界最炙手可热的人物,典型的北莽人样貌,虎背熊腰,肌肤黝黑,可若是有人以貌取人,非吃了大亏不可。
那延陀不仅不是莽夫,还是北莽军中少有的智将型人物。
其实少年时他也是个莽夫。玄宗之祸后,大庆国力每况愈下,北莽实力却在两代帝王的苦心经营中蒸蒸日上,尤其是军力,已然隐隐压过大庆一头。
多年袭扰后,北莽终于开启对安西的蚕食战略,那是二十年前,也是那延陀从小部落出来入伍的时候。
当时伍长告诉他,只要多杀人,多砍脑袋,就能升官,就能吃肉,他信了,每每对敌,都赤膊上阵,别人用一把刀,他却用两把,说这样杀的多,杀的快,不出两年他就干到了百夫长,曾经的伍长都被他甩在身后。
但他的好运气似乎也用完了,之后八年,他还在杀人,比以往杀的更多,却仍是百夫长。
直到有天,他一个北莽人,竟然跑到南院大王府毛遂自荐,做了一个最次的八品尉官,同袍们都说他疯了,竟然自降身份去给南庆人卖命,八品尉官和北院普通士卒平级,他却笑笑不说话。
他不太聪明的脑壳那天突然开窍,没背景的他拼死了也就是百夫长,可南院不同,洪承谟改革军制,不会自己打脸,也不敢去刻意打压北莽人,甚至还会特殊关照。
一窍通,窍窍通,进入南院后,他不再埋头杀人,竟然开始读书,从认字开始,以前的同袍们知道后又笑了,可几年后,他们就笑不出来了。那延陀成了游骑将军,他们还是百夫长。
同袍们后知后觉,纷纷跳槽,也开始读书,可他却不读书了,竟然主动请缨南下,创造了北莽军中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军事神话,月下六城,捷报频传,朝野震动,北莽皇帝亲自下旨,升他为正四品忠武将军。
可就在他风头一时无两,在军界高歌猛进时,却传出他入住疏勒城的消息,人们确定他肯定飘了,得罪了某位权贵,
因为有风言说他在皇帐面圣时,调戏某位女子,那女子家势贵不可言。
对于军中的议论,那延陀毫不在意,安安心心的当起城主,于是去年年末,他又升了。
外界对那延陀的成功之道,议论纷纷,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不过比别人多花了点心思,多往后看了一步,这就是读书最大的获益。
他看出了安西军的疲敝,料定郭昕会收缩战线,重点防守,所以先他人一步主动出击,连下六城,与其说是攻克,不如说是接收。
至于调任疏勒城,可不是什么得罪权贵,明升暗贬,而是他主动要求。他知道安西战事接近尾声,随军作战已无军功可捞,不如去给北莽管个钱袋子,不仅安全,不用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还容易做出成绩,北莽穷了多少年了,能见过多少钱。
而那个风言中,他调戏的贵不可言的女子,现在是他媳妇,叫慕容嫣,慕容嫣有个父亲叫慕容垂。
当然入驻疏勒城后,那延陀也没闲着,四品将军,按例可养亲兵三千人,不过仗着疏勒城的财力,他的亲兵人数已经超过六千,却叫三千营,从担任城主的那天起,他就在为下一场做准备了,那将是一场空前的饕餮盛宴,筹码越多,赢得就越多。
其实一个安西王世子,他根本就不放在眼里,他还不需要一个有名无实的脑袋换取军功,况且老丈人能有的胸襟,他凭什么不能有,他可是要当老丈人的男人。
可让他暴跳如雷的是于振的隐瞒不报,他虽然不喜欢于振的急功近利自作聪明,不喜欢他的虚情假意,但共事一场,自己虽然不带他走,可让他主持擂台比武,摆明就是送他一份临别大礼以作补偿,网罗几个好手,以后来了新城主,实力摆在那儿,也不至于坐冷板凳,即便是看自己的面子,也不会给他小鞋穿。
话说回来,倘若于振禀报了,他会在乎那点功劳?会无耻到与手下抢功?到底还是心胸狭窄,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不报就不报,自己把事办漂亮了,他也无话可说,自己手下能走出个游骑将军,那延陀脸上也有光。
可现在呢,闹那么大动静,不仅连个毛都没抓住,于振还死了,还得那延陀帮着擦屁股。还有气没地儿撒,只能宰了无名刀客,他也知道刀客无辜,可这么多年,死在他刀下,有几个是该死之人,有谁是穷凶极恶。
在朝廷眼中,在他这里,最不值钱的就是人命。
气愤归气愤,事儿还得做。郭存悄悄来疏勒城,神不知鬼不觉,那延陀也懒得管,杀一个有名无实的世子有什么意思。
可让于振这么一闹,那延陀不管也得管了,安西王世子在你地界出现,杀了你手下的尉官,把疏勒城闹得鸡飞狗跳,还冲破城门大摇大摆地跑了,你不管,说的过去吗?
当然说不过去。
那延陀抹了把脸,冷冷说道:“托哈,你去,我不要活的。”
“将军放心,保证一个活的都没有!”一个身披黑甲,腰挎弯刀的汉子大步离开。
半个时辰后,宽阔的疏勒城东西大道上,雷声震天,人们纷纷开窗眺望,一股黑色洪流轰隆隆的向西门涌去。
疏勒多年不知兵,暗藏雄骑三千营!
郭存已经很高估那延陀的骑兵了,但他还是低估了,在他看来,追击骑兵最快也要一个时辰才能集结完毕,可当托哈带领的一千轻骑冲出西城门时,距离郭存出城,差一刻才够一个时辰。
这晚漠南无风,月朗星稀,托哈轻易就发现了郭存等人留下的蹄印,沿着痕迹向南追去。
当清晨的第一缕曙光照在马背上时,托哈率领的三千营已经抵达郭存最后修整的河畔。
一夜狂奔,即便三千营两马换乘,也得停下休息,补充粮水。
托哈自然不需要亲自饮马,吃了几块干肉,便在河边找了块大石舒服的靠着闭目养神,他一点都不急。
多年征战的他知道,人力有穷尽,马匹更甚,尽管沿路走来,通过痕迹发现郭存熟悉长途奔袭的章法,每走二十里就要停下休息,但一人一马,到底还是差点意思。
日行八百,是驿卒的最快速度,但想要达到这个速度,就必须走驰道。必须三十里换一次马。行军速度最快能达到400里,那也得一人三马,且30里就得休息一下。
郭存一人一马,20里休息一次,虽然减短了休息间隔,让马能多跑几十里,但马的耐力也是有极限的,如果郭存等人还在全力奔跑,那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有马倒毙了。
托哈巴不得他拼命跑,跑的越快死的就越快。
到时候就不是骑兵追逐了,而是四条腿追两条腿。
刚犯迷糊,探子就带来消息,托哈有些恼怒的咒骂了一句,才让探子详细汇报。在河对岸发现马蹄印,一直向南,托哈心里嘀咕,不应该啊,再往南走,绕的就太远了,应该在这里折向东才对。
“禀告将军,东边发现蹄印。”另一波探子也回来了,东边也同样出现了蹄印。
托哈脸色阴晴不定,莫名其妙的来了一句,“怪不得能宰了于振那废物,果然有点本事。”
“将军说什么?”探子没听清楚。
“你们先去休息吧”屏退左右,托哈继续闭目养神。
看来郭存比他想象的要聪明一些,没有闷头一直跑,应该是知道马匹耐力有限,不得已在此布下疑阵。
这两条蹄印肯定有一条是假的,或者两条都是真的,他们分开跑?托哈很快就否定了第二种可能,分开跑没有任何意义,自己分兵追就是了,而且在大漠中行走,人越多自然越安全。
那就是第一种可能,一条是假的,一条是真的,如果托哈走错了,南辕北辙,肯定追不上他们。
那到底是往东呢?还是往南呢?
按常理来说,往南没有任何意义,还更加凶险,最合理的路线应该是往东,那么河岸对面的蹄印就是故布疑阵,把他们往南引。
可若是郭存提前想到他的推测,避实就虚,在东边故布疑阵,向不可能的南方前进呢?南边虽然凶险,却也有生还机会。
托哈一时陷入两难。
一只漆黑鹰隼划破天际,扑扇着翅膀落在托哈肩头。
托哈看着眼前的冰面哈哈大笑,“看你往哪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