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第412章 唇枪舌剑
小朋友们目送救护车远去,这才争出了高下,由承包了明天烟花的小明同学来拨打这个电话。
等辖区派出所的民警赶到后,只看见现场一堆叽叽喳喳表功劳的小萝卜头,以及雪地上杂乱无章的脚印。
还好不是恶性事件,不然这现场也破坏的太彻底了,痕检来了都无从下手。
两位民警又马不停蹄的赶到医院,发现男性伤者没什么大问题,都能在走廊上来回溜达了。
李阳一见到警察同志,立马像见到了亲人一样,热情且激动的上前寒暄,主动上交了林予初的手机和证件,并且详细说明了当时的情况。
警察同志有些懵,他们见过积极协助办案的,可没见过这么热情的。
好在医生的及时出现,打断了他们的谈话,不然李阳还在那里滔滔不绝呢!
伤者没什么大碍,就是膝盖淤青,脖子上需要戴几天颈托。
入冬以来,医院每天都要接诊几十例摔伤病人,扭伤、挫伤、骨折、脑震荡,这些都很常见,像林予初这种情况都不需要入院治疗,要是能自己留意些,甚至可以不戴颈托。
人已经清醒,话痨李阳尾随警察同志进入病房,看见林予初惨兮兮的样子,心里畅快无比。
原本的林予初也算是个美女,现在满脸红肿,刚刚在雪地里冻的。
脖子上戴着一个大喇叭,用来辅助康复的颈托。
头发凌乱,这可跟李阳没关系,是她自己折腾的。
双目无神,因为她正在怀疑人生,莫非李阳就是上天派来克她的?
警察在询问林予初的情况,而她的注意力全部都集中到了李阳身上。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林予初指着李阳对警察同志道:“罪魁祸首就是他,是他害我摔倒的,他还拿东西砸我。”
两名警察将目光转向李阳,面对伤者的指控,看看另一位当事人如何应对。
李阳也是震惊的,这女人都搞封建迷信了,竟然还敢寻求警察的庇护?
不过想想也是,人家杀人未遂都敢去受害者家属面前晃悠,可见心理素质有多么强大。
“呸!臭不要来脸的!”李阳暗骂一声。
“这位女士,请不要无理取闹,你摔倒是平衡力的问题,小脑不发达,跟我有半毛钱的关系吗?再说了,我扔东西是在吓唬我家猫,让它赶快迷途知返,别跟着某些不三不四的人跑丢了。”
林予初愤怒转头,不小心扭到了脖子,发出了咔的一声响,警察同志都替她感觉疼。
但是林予初不在乎,比起被李阳指桑骂槐,这点疼痛又算得了什么?
“你嘴巴放干净些,说谁不三不四呢?你家猫要是不追我,我能跑吗?不跑我能摔倒吗?”
李阳立马反击:“说谁谁心里清楚,你要是不跑,我家猫能追吗?猫追你,你就摔倒,我追猫,我怎么没事儿呢?还有一点,我可是天天刷牙的,自认为嘴挺干净的,比不得某些人,胡编乱造、脏心烂肺、信口开河。”
林予初觉得自己不仅仅是被内涵了,李阳这是直接骂到她脸上了,绝对不能忍。
“承认了吧?你就是挟私报复,故意拿东西砸我,当初又不是我强迫你下水救我的……”
李阳打断了她的话,再听下去他容易脑溢血,“哎呦喂~你这肿成猪头的脸还真不好辨认,我说是谁想偷我家猫呢,原来是你个白眼儿狼!”
“我见义勇为救了你,你跑的倒是挺快,我家人倾家荡产的把我这条命捡了回来,真是苍天有眼,老天爷都见不得你这白眼狼再作恶,还钱!必须还钱!”
说到激动处,李阳撸胳膊挽袖子,就要上前跟林予初理论,警察同志也没想到这二人还有如此过节,不禁也怀疑起李阳证词的可信度。
但是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劝阻两人不要发生肢体冲突。
护士也过来帮忙,并且一再告诫他们不要大声喧哗,这里还有其他病人在。
创伤骨科哪有危重病人,大家正闲的无聊,结果就碰上了这种热闹,哪有不看之理。
单腿蹦跶的、相互扶持的、拄着拐杖的、坐着轮椅的,有困难克服困难,这个热闹也必须得看。
李阳被众人拦着,他也没想真动手,就是适时的表达一下他的愤怒,给围观群众们带带情绪,掌控一下节奏。
林予初被李阳刺激的口不择言,说出了不少经典的白眼狼金句,引得围观群众哗然。
纷纷开口指责她狼心狗肺、以德报怨、翻脸无情、恩将仇报、背信弃义、不仁不义、忘恩负义……
总之那些形容白眼狼的成语都用在了林予初身上。
林予初哪里见过这种场面,她不是那样的人,这些人胡说八道,听信李阳的一家之言,偏听偏信,也都不是好人。
林予初的无差别攻击,显然起到了反效果,那就是茅坑里扔石头,激起民愤了。
李阳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告诉你,千万不要站在群众的对立面,那会让自己举步维艰。
有几个人举着手机拍摄,准备口诛笔伐,让广大网友审判白眼狼。
李阳完全不受影响,他可是在现场看过批斗大会的,这点儿小阵仗不算什么。
他条理分明的反驳着林予初的话,“你会游泳,那就不是轻生,既然你是意外落水,又喊了救命,我下水施救,而在救你的过程中溺水,那是因为你一直把我往水里拖,我没告你蓄意谋杀就不错了。”
一听到蓄意谋杀这几个字,林予初更显慌乱,“我没有,你不要信口开河,我是意外落水,因为腿抽筋了才求救的,拖着你也是因为我害怕。”
李阳乘胜追击:“那为什么你把我拖下水之后,自己游回了岸边?腿抽筋了?那你恢复的挺快呀!”
林予初哑口无言,她知道自己不应该跟李阳对话,说的越多,漏洞就越多。
丢下一句“你别红口白牙张嘴就来,有证据就去告我!”林予初气冲冲的背过身去,拿被子蒙住头,试图阻挡外界的声音。
只可惜她脖子上还带着颈托,被子根本就盖不严,众人议论的声音不断传进她的耳朵里。
李阳都觉得无趣,要不是她会些旁门左道的东西,就这战斗力,还真就不值得一提。
见没热闹可看,围观群众也只得散去,但拍摄了现场视频的几人却是纷纷把拍摄内容发到了社交媒体上,引起了不少人的讨论。
视频基本不用打码,两名当事人,一个背对着门口,看不见脸,另一个戴着颈托,脸上红肿一片,看不清脸。
有的网友发现了问题,这女人会游泳,那她一定不是轻生,可在她失足落水后,为什么自己没能游上岸?真像她说的那样是因为腿抽筋吗?恐怕不尽然吧!
也有的网友给见义勇为的平民英雄出主意,既然证据不足,那咱们就整点儿实际的,让白眼狼赔钱,并附上相关法规条例。
在通常情况下,如果救助行为是出于道德义务或紧急情况下的必要行为,且没有法律上的义务要求救助者承担额外的医疗费用,那么这些费用应由被救助者自行承担。
李阳的目地也是要钱,之前他是找不到林予初的人影,这次她可是自投罗网,那就别怪自己不客气。
林予初说李阳故意袭击她,致使她摔伤,要求李阳道歉赔偿。
李阳说怀疑林予初想偷他家的猫,他不是故意砸到她的,小区里有监控和目击者可以作证。
警察同志调解无果,二人互泼脏水,僵持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