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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120章:最能打的外交官,开国帝后眼里的叶大人!
朱元璋和马皇后既没有像那些护卫小伙子一样拍案叫绝,也没有太过惊讶的表现。
毕竟他们都是走南闯北,且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物,远比这更为热血的誓师场面,他们已经不知道经历多少回了。
也可以说他朱元璋本身就是一个,通过话语让人热血沸腾的高手。
相比于洪武三年的第一次北伐誓师,这根本算不上什么大场面。
但他们也知道,这究其根本,也只不过是一个带有部分军政目的的生意谈判,只不过是一个从商的县官,和一个与部落大汗关系密切的部落大商之间的谈话。
可就是这样的谈判,又足以让他们重新认识叶青了。
一个文官在商业谈判上,可以做到完全不提军政之事,却处处维护国家的军政安全,这难道不不值得肯定?
再者说了,就这场生意来说,还真的可以说它就是军国大事!
本来嘛,打仗说白了就是为了利益!
北元为了进取中原,是为了北元人的利益!
大明把大元打成北元,甚至还想着把北元打成永远翻不起来的小部落,也是为了大明子民的利益!
如果单论赚钱的话,人家鞑靼大汗的提议,确实是比现有的模式赚钱得多。
叶青的皮草工厂,只不过是工业园区的一部分,且为了保证价格优势,以及给别的皮衣作坊一口饭吃,一直处于限量供应的状态。
不论是寒冷的大明北境边城,还是关外的北元各大部落,都是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而北元更北方的沙俄公国,根本就卖不过去!
如果把皮草工厂建立在鞑靼部的话,不仅可以减少成品销往北元的运输与时间成本,还能直接抢占庞大的沙俄公国市场。
这都不是赚金币银币了,完全可以说是抢钱了!
如果他叶青只是一个见钱眼开的土皇帝,答应鞑靼大汗的提议,无疑是对他个人最有利的事情。
可是他却并没有答应,字里行间都足以体现他叶青的一个原则,那便是‘我叶青喜欢金银,但有的金银可以赚,有的金银捡都不能捡’!
总的来说就是一句话‘让我叶青用边境安全,用军士的性命去换钱,绝对不可能’!
想到这里,朱元璋和马皇后二人再看叶青之时,他们的眼里都不约而同的有了那么一抹不易察觉的欣赏之色。
可尽管不易察觉,但也逃不过时刻用余光留意二人的吴用!
“果然,一切都在我的预料之中!”
“”
想到这里,
吴用在看向叶青之时,眼里却早已尽是崇敬之色。
他太了解叶青了!
他们叶大人但凡遇到跟军国大事有关的事情,就一定会变成这种‘穿着文人衣服的将帅’!
至于他们叶大人明明看着就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官,却总能在这个时候让人感觉到明显的武风,他也是直到现在都弄不明白。
但这也正是他决定一辈子效忠叶青的主要原因!
也因此,他相信只要让这些个兼职钦差看见他们叶大人的这一面,就一定会重新去认识他!
这不,一切正如他所料!
也就在此刻,这位鞑靼部大宗商家代表,只觉得被叶青给耍了。
让他们大汗带领所有黄金部众来生活个几百年?
怕是几百年之后,他们的子孙后代都不知道,他们的祖宗出了个成吉思汗,名字叫做铁木真了!
这个历史悠久的中原王朝的同化能力,他们还是清楚的。
只要不是入主中原,如果只是单纯的搬迁到中原去生活,中原王朝历代君王都是比较欢迎的。
因为他们有足够的信心,让这些人成为中原的劳动力以及战斗力,然后还忘了自己的祖宗是谁。
别说过几百年了,就是过个三代人,他们的子孙后代都会只识汉字,只说汉话!
这样的历史实例,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甚至还有一个典型的案例,汉武帝的托孤大臣金日磾!
一个匈奴王子,还混成了托孤重臣不说,还谥号为‘敬’,陪葬帝陵,可以说是他有了等同于中原汉臣的所有荣耀。
正因为这份荣耀,金日磾的子孙后代,还混到了‘七世忠孝’的美名,打匈奴打得之猛,真就是把自己的故乡当杀父仇人在打!
而金日磾这个实例,又不知道让多少草原子民,心甘情愿的变成了中原汉民。
只是一想到这些历史案例,他就知道叶青说的话,绝对不是开玩笑的。
只要他们大汗敢带着部众去,他就真的敢说到做到,直接给他们一万多亩的草场,甚至大明朝的皇帝也会批准这件事。
只因为这单生意,怎么算都是大明朝赚得更多!
想到这里,他就准备传达鞑靼大汗的另外一个信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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