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我成了秦始皇的女婿

第37章 蒙恬造笔(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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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37章 蒙恬造笔

“那都是传说。”

蒙恬听了之后,哈哈一笑。

蒙恬骑上他的黑风汗血宝马,挎上青铜剑,背上弓箭,箭壶里插着箭,悬在一边。

“走,我们溜达溜达去。”

蒙恬说。

“是,老师请!”

我骑上一匹马,与他并辔而行。

“不知你是否喜欢书法?”

蒙恬一边走,一边和我闲聊。

“我喜欢倒是喜欢,但是我字写得龙飞凤舞,春蚓秋蛇,东倒西歪,横七竖八,拿不出手去,”我心想我平时整天玩手机,玩电脑,哪有时间去练书法,“怎么,老师您是个将军,号称中华第一勇士,也喜欢书法吗?”

“我也是懂得点皮毛,略知一二,我们要定期写战报呈送给皇帝陛下,我们都是用竹签写字,很不方便,蘸了墨,没写几下又要蘸。”

蒙恬说。

“那倒也是。”

我听了之后,点了点头。

讲着说着,我们来到了一片森林。

这里是一片天然的大森林,我听说时常会有老虎,狮子出没,我心里有点发虚,但是,表面上强装镇定,不敢带出来。

不过,今天我们好像是有一点背,转了一大圈,什么猎物也没有发现。

就在我们即将要离去之时,发现了一只兔子。

蒙恬眼睛一亮,来了精神,拈弓搭箭,一箭就射中了那只兔子。

“老师,你好箭法!”

我跑过去把那只兔子拎了回来。

“嗯,把它带回去,把它的毛拔了,做个下酒菜,倒还行。”

蒙恬接到手中,沉甸甸的,又看了看,笑着说。

总算是没白来一趟,也算是有点成绩了。

回到营中,蒙恬发现那只兔子的尾巴在地上拖出了血迹,他不由得来了灵感。

他立刻剪下一些兔尾毛,插在竹管上,

试着用它来写字。

可是那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

他又反复的试了几次,发现还是不行,他一生气,把那“兔毛笔”扔进了门前的石坑里。

他就把这事给忘了。

过了几天,他路过那个石坑,无意间,又看见了那只被他扔掉的“兔毛笔”,他弯下腰,捡起来之后,发现这兔毛湿漉漉的,变得比之前更白了。

于是他把那只兔毛笔往墨盘里一蘸,兔尾竟变得非常“听话”,写起字来非常的流畅。

原来石坑里的水含有石灰质,经过碱性水的浸泡,兔毛的油脂去掉了,变得柔顺起来,也更加得吃墨了。

后来,蒙恬听说赵国的中山地区出产最好的兔毫,于是命人到那里去购买最好的秋兔之毫制笔,从此,毛笔的制作工艺得到了改良,得到了广泛得应用,世人皆称蒙恬为笔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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