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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一百一十二章 喜欢我做的菜吗
“别闹,你已经过了读中学的年龄了。”周维桢捏了捏她的脸,牵着她的手就回车上去了。
林晚撇着嘴,“你这是在嫌弃我老吗?”
周维桢笑了,“怎么会,要说嫌弃的话,我还担心你嫌弃我。说起来刚见面的时候你骂我好像就是用的‘大叔’这个词。”
他虽然比她大了那么几岁,但还真不至于到大叔这个年龄层。
林晚心虚地别过头,“没有,是你记错了。”
这种事她是铁定不会承认的。
回到租屋后已经快四点了,两人合计了一下,决定用昨天从林晚家里带回来的菜简单做一顿。
“说起来这好像不是我们两个第一次一起做饭。”林晚一边洗着青菜,一边认真地回想了一下,“上次是什么时候来着?哦对,在周伯家我好像给你打过下手。”
不得不承认,他在厨艺方面比她出色多了。
“身份不一样。”周维桢把腌好的排骨放到边上后,又拿出已经宰好去鳞的鱼来,准备切姜葱等调料。
林晚眨了眨眼,没听懂,“什么身份?”
周维桢轻而易举地把姜切成细条,没有抬头,嘴角带笑,“上次你还不是我的女朋友,现在不一样了。”
那时候一起做饭纯粹只是一起做饭,现在两个人一起做饭有种一起生活的感觉。
嗯,这种感觉还是挺不错的。
他把切好的姜条和葱圈码好在鱼上,又在鱼身上切了几道横痕,若无其事地问了句:“喜欢
我做的菜吗?”
林晚想起上次他煮的那几道菜,舔了舔嘴角,“喜欢!”
厨艺都能媲美醋醋的了。
“喜欢的话,”他把鱼放到了蒸锅里,拧开火,“我可以每天都做给你吃。”
林晚把洗好的青菜放到篮子里,拧了拧眉,“可是这样你就很累了,平时你工作那么多还要过来我这里煮饭。”
从宠物医院过来她这里虽然不算太远,但开车也要二十来分钟,吃完饭他还要回自己那里,一天两天倒还行,长期这样的话,他不嫌累她也会心疼呀。
周维桢似笑非笑地望着她,半晌才说道:“说得有道理,来来回回的确很麻烦,不行我可以和你住到一起,这样我也不会太累,你也能吃到我做的菜,你说对吧?”
一举两得,双赢,挺好的。
林晚愣了下,这一刻才听懂了他说的话,脸上升起了两抹红晕。
他这是……在询问她要不要住在一起吗?
可是这会不会有点……
“……太早了吧?”林晚躲在洗浴间里给黎初温打了通电话,来回踱着步,不时还紧张地听一下外面的声响。
黎初温凉凉地回了她:“你也老大不小了,都过了晚婚晚育的最佳年龄,不算早了。”
林晚翻了个白眼,咬牙切齿,“我指的是我和他谈恋爱的时间相对于同居这件事来说还太早了!”
黎初温:“这时间还有规定的?你们喜欢不就行了?”
林晚有点扭捏,“哪有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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