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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214章 不讲理
鲁森刚开始说的时候,还是磕磕绊绊的,但是越到后面越流利,说的他自己都信了。
在鲁森的描述当中,一个重情重诺的伟汉子,形象瞬间树立了起来。
“三爷这一路,已经支撑了太久了……”
鲁森最后再加了一个尾音,低头掩面而泣。
刚才从马上摔下来的这一下,可太特么疼了,正好磕在下巴上了……
凌秋君见到沈三为了她把张洪的脑袋带回来,就已经心疼外加感动的梨花带雨,此时又从鲁森这里,听到了沈三这一路为了自己拼命。
哪里还能绷得住?
女人都是感性的动物。
很多的事情,就算不是为了自己,但是在女人看来,这所有的源点,也都在自己身上。
凌秋君搂着沈三的胳膊更加用力了。
在“昏迷”当中的沈三,听着鲁森的描述,都忍不住在心里面竖大拇指。
要不怎么说,这个鲁森比老三老四他们都机灵,你看看这么短的时间,就能够心领神会,并且把整个过程描述的激情澎湃。
人才啊!
“混账!”
“鲁森,你跟着去是干什么吃的?!”
“沈三去追的时候,你就不知道追上去护着点?你这个护卫是跟着白混?!”
“我告诉你,要是沈三出了点什么事情,老娘我扒了你的皮!”
凌秋君看着怀里面昏迷不醒,重伤虚弱的沈三,再看了看在一边身材魁梧,但并没有受一点伤的鲁森,当即转移了怒火。
骂完鲁森之后,也顾不得说什么。
把沈三扶到了马上,自己也翻身上马,带着沈三往城里跑去。
鲁森当即石化在了原地。
我是谁?
我在哪?
我要干什么?
这两口子……都不太讲理啊……
鲁森欲哭无泪……
……
塞北草原。
其实最早的时候,这里也并不是一片草原。
在草原以北,是大片的山麓和森林。
而随着时间的变化,这片山麓以南的地方,越来越干燥,相较于其他植物,草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就算土壤贫瘠和环境干旱,也可以存活繁衍,欣欣向荣。
经过长时间的自然演替,这里也就逐渐形成现在的草原。
草原上的游牧民族向来是逐水草而居,根据一年气候的变化而不断迁徙。
每次到了冬天以后,大部分的草原部落都会到草原以北的山麓脚下,那里植被茂盛,寒风也小,能够在那里躲避寒冬。
此时,已经是秋末冬初的时候。
越往草原北部走,草原的颜色就愈加斑斓起来。
在靠近山麓的地方,草原已经遍地被金黄覆盖,这里有着一大片的白桦林。
金黄的树叶衬托着白皙的树干愈加明亮,泛黄的草场边,堆积着草原胡人整理好的草垛。
在白桦林的后面,一片一望无际的部落帷帐。
炊烟袅袅,大漠牧歌。
这里,是北元的大本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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