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国竞艳

第二百一十三章 震撼人心的民乐(1/1)

天才一秒记住【印尼小说网】地址:https://m.ynxdj.com

首发:~第二百一十三章 震撼人心的民乐

秦笛含笑抽出竖笛,悠闲地放进嘴里,按住笛孔,试了一下音。讀蕶蕶尐說網讀蕶蕶尐說網音符婉转曲折,间或带着一些爆破音,一如季玉蓉吸吮果汁时带出的声音那般奇异。然后他转过身去,面向大厅。

咖啡厅里的哄笑声更响了,有人注意到秦笛吹奏着的竖笛,想当然的就把秦笛当成了最初制造奇异声响的那个人。

季玉蓉听到那阵奇异的声响,半是羞愤,半是好奇地微微抬起头,四下张望了一下,便发现声音是从秦笛的嘴里发出的。一时间,新仇旧恨一起涌上心头,季玉蓉怒从心边起,恶向胆边生,咬碎了银牙,捏破了拳头,就待两手齐上,一拳把秦笛从这二楼捶到一楼去。

却听秦笛微微扯开竖笛,笑着朗声道:“许久没玩这东西,还真有几分生疏了,差点没找到调门!”

哄笑声渐渐平息下去,取而代之的是阵阵的闷笑,显然,大多数人都把秦笛当成了附庸风雅,却没什么本事的世家子弟。

秦笛也不在意,调好音调,重新就着笛管,缓缓吹奏起来。一曲《阳关三叠》奏来,不过片刻的功夫,便吸引了咖啡厅内所有人的注意。

咖啡厅原本放着音乐,是节奏比较舒缓的西方民乐,可在秦笛的竖笛响起没多久,便被人关了去,也不知是咖啡厅的哪位负责人。

《阳关三叠》曲调哀婉、缠绵、含蓄。乐曲牵动着这哀婉、缠绵的游丝轻轻地向外飘出,悠悠不尽,缠绵不绝。让人们的思绪。情不自禁地飞扬到那战火纷飞的年代,在那激情燃烧的岁月,多少好男儿,为了祖国的兴衰荣辱,毅然决然的投入到大时代的熔炉之中,保家卫国,谱写出一曲曲壮烈的诗篇。

明明是一曲极尽哀怨之能事的乐曲,人们却偏偏在离情别绪哀怨到极致之后,生出更多的自强不息情感,一时间。咖啡厅内的众人,心情实在是复杂矛盾到了极点。

不知什么时候,咖啡厅的侍者,拿来一杆支架,一把无线麦克风。轻轻的放在秦笛面前,让他奏出的音符,飘的更高,飘的更远……

《阳关三叠》本是琴曲,合着唐朝大诗人王维《送元二使安西》,最是合拍。而在后世,经过后人阐发,由单一的古琴,逐渐延伸出二胡、琴箫等多种演奏方式。

使用竖笛演奏。即便是深谙古曲的大家,怕也是第一次听到。严格来说,竖笛这种单管吹奏乐器,和西方的萨克斯管更为近似,在演奏西方的萨克斯乐曲上面,有着更佳的表现力,相反,用来表现含蓄、内敛、深沉的东方古曲。不免有些力有未逮,甚或颇有生涩之处。

可秦笛却并没有碰到这种状况,悦耳的音符从他手中的竖笛管中发出。仿佛这《阳关三叠》天生就是为竖笛谱就的名曲一般,两者之间亲密无间,和谐到了极致!

古人奏曲,最喜合诗,若是此时有一歌者,轻吟慢唱王维那首脍炙人口的《送元二使安西》,秦笛的演奏,便能趋于完美。可惜。整个咖啡厅几近百位客人,竟无一人有此雅趣。他们只是觉得这首笛曲好听,也能沉浸在笛曲的意境之中。可惜,这是秦笛演奏之功,并非他们当真听懂了这首音乐。

待到秦笛奏至第二阙的时候,一阵曼妙的轻吟从他身后响起:“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担头行李,沙头酒樽。携酒在长亭。咫尺千里。未饮心已先醉。此恨有谁知。哀可怜。哀可怜。哀哀可怜。不忍离。不忍离。”

和着秦笛曲调的,不是别人,正是许丹莹!

只见许丹莹长身而起,莲步轻移,边走边吟,俏生生地立在秦笛身侧,眉如远山,目如秋水,顾盼之间,夺目生姿。这一刻,她就像是从工笔仕女图中走出来的嫦娥仙子,衣袂飘飞,轻盈若仙。

可惜那一身现代装束降低了许丹莹身上的古典美感,若是此时她身上是一袭轻薄纱衣,怕不让人有生出回到古代的错觉!

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美人已是婀娜多姿,偏偏又生就一副夜莺般的歌喉,在她的吟唱下,秦笛醉了,季玉蓉醉了,整个咖啡厅的客人醉了……

乐曲再美,终有穷尽时。随着“……从今别后。两地相思万种。有谁告陈。”这最后一阙主题词的最后一个字,从许丹莹的喉间脱出,秦笛的《阳关三叠》也演奏到了尽头,只留下那颤颤的尾音,透过麦克风的扩放作用,在整个咖啡厅内回响,良久……良久……

听惯了西方主流音乐的绅士淑女们,在秦笛这曲古典名乐《阳关三叠》的震撼下,许久说不出话来。

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是两种并行不悖的顶级文化,两者之间并无谁优谁劣,谁文明谁野蛮的区别,从情感诉求来讲,与整个东方文化一脉相承的东方音乐,自然比西方音乐更能震撼东方人的心灵。

这一点,秦笛做到了,他用一曲婉转、哀怨却又带着东方人特有的含蓄和内敛的《阳关三叠》,彻底震撼了咖啡厅内所有的“白骨精”们一把。

“啪!啪!啪!”三声清脆的拍掌声从吧台处传来,一位身着紫色金丝缎花旗袍,头挽云鬓的绝色女子缓缓踱步出来。

她身上的旗袍显然是改良过的,高高的立领,环住了她白皙的颈部大半,

也让人们的视线,不由自主的落在她的肩、背部。

收身效果极好的旗袍,将她盈盈一握的小蛮腰勾勒的益发纤细,仿佛一阵疾风吹过,便能将之折断似的。她的脚上,穿着一对金色高跟凉鞋,露出的芊芊玉趾上,涂满了朱红豆蔻,映着昏暗的灯光,却能反射出道道迷幻般的光彩。

这是一个妖冶的女人,一个精致的女人,同时也是一个对男人有着莫大吸引力的女人。

在女人拍响手掌之后,咖啡厅内的众人才如梦初醒一般,纷纷拍手向秦笛致敬。

经典音乐之所以能成为经典,就在于它历经时光荏苒,不管经历多么长久的岁月,它始终能震撼人的心灵,涤荡人们的灵魂!

“我还是在小时候听过这么美妙的古典名曲,一晃眼,已经十几年过去了,时光真是半点不留情面啊!”旗袍丽人走到秦笛面前三步左右,停下了脚步,一阵感叹之后,这才定睛打量着秦笛和许丹莹。

相对有些平凡的秦笛,略显有几分文弱,只是鼻梁却颇为挺直,鼻翼也是硕大饱满,在他双目开阖间,隐隐有一丝神光在内闪动,让人辨不清这年轻男子到底是普通还是不普通!

一身浅蓝色的职业装,做工精细,面料考究,显然不是三流企业的员工,她留着一头中长发,刘海分作两边,耳际吊着的那串耳链倒是极有特色。她的面容很美,怕是和自己相比,也不会差上多少!旗袍丽人心头转着心思。

打量完秦笛和许丹莹,旗袍丽人婉然一笑,说道:“一时有所感触,怠慢了两位,还请两位不要见怪!这家小店是我无聊时搞出的小玩意儿,也许是在国外呆久了,习惯了西方的快餐和咖啡,所以才生出做咖啡厅的想法。平时极少有两位这般精通传统文化的高人前来,今天月凝霜真是有幸,竟能蒙二位莅临!”

旗袍丽人月凝霜的一番自说自话,惹得秦笛和许丹莹一阵莫明其妙。

月凝霜自管说她的,秦笛也没闲着,两只眼睛盯在月凝霜高耸入云的胸部,暗自咋舌道:乖乖,这没想到,旗袍的束身效果居然这么好!香姐如果按照平常的打扮,和这女人站在一起,看起来怕是还没她那般雄伟吧!

许丹莹见秦笛没有答话,生性善良的她不忍月凝霜尴尬,便笑着接过话头道:“这位月姐姐真是谬赞啦!我也是常听父亲吟唱一些古诗词,在他的熏陶下,酿就了半瓶酸醋,可当不得什么精通传统文化的高人称号,若是把这称谓放在我父亲的身上,可能还有几分合适!”

月凝霜被秦笛瞧得老大一阵不自在,心中隐隐有几分不悦,碍于颜面,又不好当场发作,只好前走几步,越过秦笛,留给他一个背影,面对许丹莹笑道:“既然这位妹妹称呼我为姐姐,那我就托大一声,应承啦。不知妹妹如何称呼?芳龄几何?有没有嫁人?要不要姐姐我帮你介绍一个?”

询问许丹莹姓甚名谁,倒是月凝霜发自真心的,至于后面的“芳龄几何?有没有嫁人……”之类的问话,纯粹是看出她和秦笛有些瓜葛,又有几分不爽秦笛色迷迷的目光,故意这般说的。

|d!μ00(\(一

|d!μ00(\(一请牢记收藏:,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

抱香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印尼小说网https://m.ynxd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离婚后改嫁太子爷,婆家人气疯了
离婚后改嫁太子爷,婆家人气疯了
【男主重生追妻火葬场+女主马甲+爽宠文+复仇】 一场大火,让姜稚看清了婆家人真实嘴脸。 这一切皆因一个人的出现。 第一次见面,他说:“你老公出轨了。” 第二次见面,他说:“一周之内赶紧离婚。” 第三次见面,他说:“你那么善良,怎么跟坏人斗,不如嫁给我,多个人多份力量。” 小女人这回却坚定地摇头:“算了,咱们还是各凭本事,斗成老几算老几吧,再见!” 她潇洒离去,殊不知身后斯文的男人缓缓摘下眼镜,目
陆慈
绯绯
绯绯
顾迎清以为,只要得到程越生此人所有的偏爱,就能挣脱泥潭风光无限。 可是程越生这人没有爱。她只配做他手中的利刃,当他掌心里的玩物。 一个在新婚之夜死了丈夫的多金寡妇VS家道中落又东山再起的金融新贵
杜度
剑魂被夺,废材的我杀成绝世修罗
剑魂被夺,废材的我杀成绝世修罗
玄天大陆,强者为尊! 陆轻尘因被挚爱背叛,插入一枚残片,欲取他性命,却不想因祸得福,偶获修罗传承,至此开启了一段天骄之路。 “三尺长剑握我手,便是仙神也敢斩。”
醉梦星辰
快穿白月光穿进be剧本
快穿白月光穿进be剧本
青黛第五十次相亲失败后,被告知是因为她散落在各个小世界的灵魂碎片背了情债: 她们或是霸总白月光、或是校草的隐婚对象、摄政王朱砂痣、女尊夫郎的暗恋对象… 作为白月光,她撩完就跑。男主们爱她,为她痴,为她狂。 他们奉上滚烫真心,却被原世界的青黛轻易摔碎。 系统:我们的口号是挽回被白月光伤透的深情男人! 万人迷钓系女主青黛:单身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碎片一:受情伤的嘴硬冰山总裁X白月光病弱律
佛系叽歪
绿茶她又美又茶,高岭之花他超爱
绿茶她又美又茶,高岭之花他超爱
穿书后,我发现,为了保住我的小命,我必须要勾引那个高岭之花, 只有他真正的爱上我,我才能存活下去。 于是本小姐出马了,我日日夜夜缠在高岭之花的身边,企图让他多看我一眼, 但后来,我实在是勾引不动了,看着身边的大好法宝,我决定跑路了! 可是在我跑路之后,某位高岭之花又暗戳戳的找上门,求我别不要他, 救命!原来他早就爱上我了。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