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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105章 魔法
理论上,幻兽骑士就是兼职魔法师。
红眼鼠王抬起前爪,往前迈出一小步,身形便刹那间消失不见,再出现时已经在五米开外的草坪上。
龙眠大陆没有魔法师,但是有魔法,就是由魔力构成的特殊法术,和骑士施展的武技并列。骑士的武技叫做斗气武技,所以幻兽的魔法又叫做元力法术。
这就是它的专属魔法,爆裂冰火。
这样的话,配合魔法,就能开发出太多太多的战术,大大提升幻兽骑士的潜力。
说话间。
元力法术也好,元息法术也好,本质上都是由自身的力量,模仿最基础的元素属性构建而成。
“汪汪!”凯文瞪大眼睛。
同时幻兽与骑士合体之后,也能在元力法术的基础上,开发出更强的元息法术。
因为不管是元力法术还是元息法术,都是由魔力构成,所以统称为魔法。
干脆自己给红眼鼠王的魔法,起了一个贴切的名字。
所以一人一鼠一狗,迅速离开了庄园别院,一路上红眼时不时抬起头嗅嗅鼻子确定方向。不是往地窟屯的方向去,而是向尖刀山的方向去,穿过集市屯便摸到尖刀山的脚下。
“汪汪!”金银狼犬凯文,释放过魔法之后,扭头看向红眼鼠王,显摆的叫唤两声。
或者可以闪烁几十次乃至几百次。
“叽叽!”红眼鼠王回应一声,接着转身迈步,一步既出,身形在红光包裹中又一次消失。
碎裂的石头渣滓上,还残留着一些冰冻或者灼烧的痕迹。
然后招手:“别跑太远了,先回来!”
集市屯再往北,就出了乌腰蛇庄园的地界。
看着红眼狼吞虎咽的样子,他不由得发出感慨:“估计是以前饿坏了,想想也是,一只大耗子,在地窟里生活,哪怕再能偷,又能偷到多少吃的呢。”
“叽叽。”它一边叫着,一边往外走。
它身上的血红色光芒也变得暗淡起来,稍稍闪烁两下,便悄然破灭,只剩下红眼鼠王在大喘气。
魔法的消耗太大,这四步瞬移,比它跑几十公里还要累。
说着。
被这一刺激,红眼鼠王顿时不满地叽叽叫起来,然后双眼泛起血红色的光芒。
红眼的确是在引着罗素去往什么地方。
这时红眼忽然扭回头,对罗素“叽叽”叫了一声,然后继续狼吞虎咽将一顿蚕食吃得干干净净。
罗素则兴奋的摸着红眼鼠王的脑袋:“酷,红眼,你这魔法不要太酷好吗!瞬移啊,这可是瞬间移动……而且一连瞬移四次,等于有四个闪现啊!”
时不时还要钻洞,不过见罗素跟不进去,便只能重新回来,从山腰上绕行。
红眼并没有靠近这些葡萄园,而是沿着尖刀山的半山腰行走。
“叽叽!”
或许嗜血闪烁在战斗力方面加持不多,但是无疑是逃跑保命的绝佳神通。
一只地窟里的老鼠,竟然进化成幻兽。
走走停停。
马上都快要出了葡萄庄园的地界,终于,红眼鼠王在一处山头的半山腰位置,接近雪线的地方停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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