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踪迷影

第134章 另怀心思(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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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134章 另怀心思

这些想法钱芃自然是不知道呢,她一直觉得,吴桐是要趁着年轻多攒些钱,先把业立起来,至少能买套自己的房子,然后再成家。钱芃自然是是支持吴桐心无旁骛冲事业的,其实她父母家底不错,而且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他们曾不止一次在钱芃面前唠叨,女人青春宝贵,耽误不起,碰到好男人,要赶紧抓紧。还说家里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只要未来女婿对女儿好,别的都可以不计较,彩礼三金什么的,上海本来就没这种规矩,婆家要是愿意给,他们给多少,自己家就陪嫁多少,都带回女儿女婿的小家,做家庭储备金。至于房子,反正家里有两套,结婚先住一段时间也可以。钱宽裕了,再换大的好了。钱芃的父母挺通情达理,他们清楚,以上海的房价,让三十出头的年轻人自己买房,实在是不太现实。他们见过吴桐,觉得这是一个可以托付女儿终身的人,只要女儿喜欢,他们出一套房子又如何?

钱芃和吴桐是校园情侣,毕业以后没有分手,还走在了一起,期间自然经历过若干波折。凭着两个人的坚持,好不容易熬过了毕业最难的那几年时间。现在,两人总算是混出了点名堂。当初钱芃因为专业出众,口才和笔头都不俗,性格也开朗,被任总慧眼识珠,拉到身边做了助理。钟瑖过来的时候,对钱芃这位前朝臣子,并没有另眼相看,依旧重用。钱芃却执意要回开发部,继续编程。对外的说辞是不想丢了专业,其实内心何尝不是为了守在吴桐身边。自从钱芃升职,陪着老总进进出出应酬,吴桐说心里没想法是不可能的。钱芃为了照顾他的感受,舍弃了好多人求之不得的前程,乖乖回到了吴桐身边。

钱芃出身书香世家,生来没受过什么波折,所以一向信奉付出总有回报。问题在感情世界里,付出,很多时候不一定能得到回报。

特别是当她碰到吴桐这个对未来有着和她不太不一样规划的人。

吴桐已经在着手申请国外的学校,还偷偷在地铁上,听雅思的真题。读书的时候,为了出国,吴桐在英语上花了不少功夫,第一次考雅思就得了八分。可惜有效期过了,又要重新考。吴桐想着,先申请到学校,再和钱芃摊牌。钱芃要是愿意等他回来,他就维持这段关系。要是不愿意,只好分道扬镳。

对公司,他也准备一样处理。他清楚,他能坐上经理的位子,不过是因为蜀中无大将,廖化当先行。任总当初是事实上的开发部的头,一切指令都是他发出来,自己不过是个执行者。而新来的钟总,看似器重他,其实对他的能力也不是十分满意,这才会借着改组,让他的职位明升暗降。

吴桐偷偷打听到,朱琳这段时间向不少业界大牛伸出了橄榄枝,这些人如果真来了一两个,他的地位会直线下降。与其被别人踢下去,不如自己主动离开,到外面读书。

职场,到底还是看背景和能力的。

被一个貌似老实的花农忽悠,买回一盆兰花。回家后,换盆、洒水,然后就搁在了书房的案几上。没几天,上面的花咕嘟就开了,花色米黄,浅淡素净;花香清淡,似有似无,花茎细长,玉立亭亭。

最近着魔般地买来许多花,有的活得很好,有的不明不白的就枯了。还有一株长的像冲天野鸡翎的植物,被荷包蛋当猫草,给生嚼了,等我发现的时候,就剩下一根光杆了。

花谢花开,草枯草荣,我也懒得在意,反正被我送去见花神的植物也不少了。可见到那株兰花的叶尖开始发枯,心里竟然有些不舍,在百度文库找了篇养护兰花的文章,可怎么也看不懂,我到底是该去哪晒太阳?浇水?还是施点氮肥?

刚才看时,许多叶尖都黄了,有一根叶子,黄了一半。等明天,搬到阳台背阴的地方,稍稍见见太阳吧。或者,该去买点花肥了?

身在千山顶上头,深岩深缝妙香稠。非无脚下浮云闲,来不相知去不留。 话虽如此,还是聊尽人事,救护一下。

又是一个不想睡的夜,又是一首不期而遇的歌。

恐惧有很多种,有的来自现实,更多的来自想象,我心底处最深沉的恐惧就是被抛弃,被至亲的人抛弃。

不知道这种深入骨髓的不安全感从何而来,听老爸说,族谱记载,明末清初,我的先祖们被迫放弃家园,一路颠沛流离来到如今住的那个小村子。一群被家乡抛弃的异族,就那么战战兢兢、诚惶诚恐地生活在陌生的土地上,顽强地休养生息、开枝散叶。即使后来凭着骨子里的坚韧,终于赢得了立身之地,可那段被驱赶、被放逐的惨烈经历,却深深的烙入基因。

这次回家,和同龄的亲戚闲聊,很多人说,都察觉自己的内心都有一种难以言表的压抑,不论生活是顺是逆,那种莫名的压力都如影随形地伴随,它无形无色,看不见摸不着,可总是阴沉沉挥之不去。虽说这种感觉形制皆无,可每当我们要做出某种可能会改变自己生活的决定时,一种入骨的恐惧就会立刻压下来,捆紧我们的手脚、压迫我们的神经、封闭我们的思维。让我们不得稍动。

我粗粗观察过,无论是喜是悲,我的族人眉眼间都有一丝影影绰绰的忧郁。即使在大笑,也被一层如烟似雾,晦涩难辨地恐惧笼罩着。

这是一种诅咒吗?

我等候着它的爆发!

前天刚到公司就听一同事嚷嚷着要去埃及旅行。这妞素来是个宅女,每天就是在宿舍和公司之间做精确的钟摆运动,见得最多的人,我估计除了我们这般同事,就是送快递的了。

前年公司派这妞到上海出趟小差,公司开车送她过去,但要她自己坐火车回来。知道她很少出门,还帮她买了晚上八点的回程票。小妞很磨蹭,七点半才来到火车站。那时上海站为了迎世博,正在紧张激烈的大搞形象工程,车站周围又是封路,又是围墙,又是挖坑的,被搞得像个九宫八卦阵。这位宅女自然而然的迷路了---这不能怪她,在那破地兜转半天也找不到进站口的人不少,其中就有我。

大小姐不敢向别人问路---估计是她老爸老妈交代过,在外面不许和陌生人说话来着。又不好意思打电话问同事,结果竟然一个电话打到了父座那。电话一通,话还没说,先哭了出来:“爸,我在上海丢了”

她家住在离上海300多公里远的一个小城,老人家猛然接到宝贝女儿这么一个电话,惊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连忙问到底怎么回事。正在这时,老天爷显灵,大小姐猛然看到了进站口,于是急急忙忙的把电话一挂,塞到背包里,赶火车去了。等到大小姐晃晃悠悠回到宿舍,被同屋告知,她父母打了许多电话找她,都快急疯了。她从包里拿出手机一看,上面有几十个未接电话,全是老爸老妈的。回过去一问,两位老人正自己开车往上海赶呢,那时,已经是伸手不见六指的深夜了

后来我们问她,为什么不早打个电话给父母报个平安,大小姐嘴一瞥,“我要打回去,他们又要啰嗦半天,我是故意不接他们电话的,谁知道他们竟然会”

就这么一个妞,竟然要去埃及旅行,这步子迈得也太快,把我的蛋都给扯着了。我估计她要真到了埃及,不是被人裹着白布当木乃伊抬回来,就是被某个黑面黑心又不开眼的酋长劫下来做妃子。不过,看她在网上又是定快干衣登山鞋,又是买防晒霜太阳镜,还买了治感冒发烧拉肚子的一堆药。忙乱开心得一塌糊涂,我也不好意思打击她,随口问道:“你要玩多久呀?”

“三天!”

嗯?到埃及才玩三天,少了点吧,估计是怕自己迷路,在开罗住上两晚就走吧。

“护照,签证办好了吗?”

“为什么要办那些东西?”

“你不是去埃及吗?”

“帮帮忙,谁要去那黑不溜秋的地方,我要去的是安吉!”

“去安吉?那你干嘛买这么多东西?”

“去那么远的地方旅行,当然要多准备点东西了”

听了这话,我差点一个跟头摔地上---还不到两百公里路呀!

小妞,安吉竹高林密,估计还有蛇,你可千万别再迷路了。要是真迷路了,也别再惊扰你爸妈,老人年纪大了,吓个心脏病啥的就不好了。我给你个留个电话号码,这个电话会24小时为你开通,时时处处等着你的召唤。你要是出了事,一个电话打过来,无论你身处地雷阵还是万丈深渊,甚至是狼爪蛇口,都会有帅哥义无反顾得立刻马上冲过去,把你救回来。

这个号码是:1----1----0-----!

旱了几个月后,终于下雨了,一下就是一个多礼拜,龙王爷这个喷嚏打得够给力的。说实话,我很喜欢雨天,特别是大雨。因为据老妈说,生我那天,天上就下着瓢泼大雨。那时我们全家还挤在老爸单位分的一间小破平房里,那房子很不结实,地势又低,一下雨就进水,邻居的房子就被大雨冲倒过。那天,老爸顶着大雨,踩着积水,深一脚浅一脚得,一会跑到产房照顾我和老妈,一会跑回家垒门舀水,奔波忙乱像只抢冬粮的田鼠(老爸属鼠)。老妈一直对老爸懒于家务让她独自操持一个家心怀不满,唯独对生我那段时间老爸的表现很满意----“生你的那几天,你爸比我还辛苦!”

虽说喜欢下雨,可也分时候,就像现在,泡一壶乌龙,点一炷檀香,写着博客,赏着雨景,那叫一个美。昨天就没这么惬意了,我刚从一个客户那出来,迎头就是一通暴雨。在屋檐下站了半天,也没打到车。一直对买车兴趣不大,养车护车不说,还得防火防盗防城管,远没有打的潇洒。可碰到这种天,车的好处就显现出来了。没办法,冒雨冲到公交站台。可没曾想,因为修地铁封路,原本能到我家的车在半路改道了,我玩手机游戏,没留意,结果竟然把我拉到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有个路人告诉我不远处就有到我家的车,是不远,我才在雨中晃悠了小半小时就找到那个该死的站台。密如浓雾的暴雨中,那条被封闭的六车道马路就我一个人在傻跑,那感觉,真可谓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沧然而涕下。

到家的时候,我全身都在跑冒滴漏,流下来的水,够荷包蛋墨斗鱼它们喝三天的了。当时的样子一定惶惶如丧家犬,湿湿如落汤鸡。

下吧下吧,老天爷,我就不相信,你还能把我浇出芽来。

几年前给一个客户装广告牌,那牌子太沉,只好租了一辆吊车吊上去。没想到事先定好的吊车足足晚了一个多小时才到。司机见我们一脸不愉,连忙解释:“我去给人家吊钢琴去了”一问,原来一个住6楼的家伙买了个三角钢琴,电梯进不去,楼梯死活抬不上。主人只好叫来吊车, 拆了客厅的落地窗,惊动了十数个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这才从窗口把那大家伙搬进去。

当时我只当个笑话来听,没想到这事也会轮到我头上。搬家的时候,床和衣柜还好,是板式的,一片片搬上来,拼一下就成。那个席梦思四个大汉又是拉又是拽,才好不容易才弄进来。抬罗汉床的时候,工人一看要搬到5楼,索性罢工不抬了,我是威逼加利诱,才哄得人家跌跌撞撞把那个家伙运上来。前几天脑子一发热,定了一套中堂,后面那个案几两米六长。工人们抬得脸都绿了,辗转腾挪,翻山越岭,好不容易才抬进家门。我在一旁也跟着上蹿下跳凑热闹,又是喊号子,又是递水,也累得吐着舌头直喘粗气。

中堂搬进门,感觉还不错,就是大了点,显得屋子有点局促。丫头坐在太师椅上,嘟哝着:“怎么搞得和博物馆一样”我凑过去一坐,果然有点那个意思。只是家具太新,味道还没显出来,等过几年,家具的油光暗了,感觉就有了。哈哈

有个当老板的客户跟我说,一个人一辈子只住一套房子是没出息的。可我觉得,要是让我就这么和丫头一直在这住到老,也不错。今后或许还会换房子,但这个房子我想我会保留的,房子里有我太多回忆是一个方面,主要是我实在怕再搬一次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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