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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三章 识文断字,世道难活
其实在黑河县,卖身为奴也是一条出路。
不少贱户出身的穷苦人家,上赶着想去大宅门做活。
好歹能吃一口热饭,且有个遮风挡雨的去处。
其次的话,万一讨得东家开心,说不准就混出头了。
他日升成管事、头目之流。
也很体面。
比如,白启前身所认识的渔家子。
其中便有个卖身做了马夫。
日子反倒过得滋润起来。
因为大户家的良马。
吃得要比人好。
不仅草料精细,里头还要加鸡蛋、大豆、以及玉米面,调弄搭配得当。
这样养出来的良马才不会掉膘,体格壮硕,跑起来飞快。
当马夫,就像做厨子。
自然免不了偷吃。
时不时克扣些。
久而久之,自己也能吃到鸡蛋、喝上豆浆,以及玉米面做的窝头。
远比打渔的时候,大半年都难沾个荤腥油水舒服得多。
“宁作乞丐,不为人奴,阿爹有讲过这句话么?
而且,阿兄,黑河县不养闲人,哪来的乞丐啊。”
白明疑惑问道。
“当然。老爹还说,食不言寝不语,好好吃你的饭。
咱们迟早脱去贱户,怎么可能去给别人当奴才!”
白启轻轻敲了一下阿弟的脑袋,岔开话题。
卖身为奴,等于一辈子被主家拿捏。
哪怕被当众抽鞭子,都要高喊“谢赏”二字,表示心中服气。
否则,落在主家眼里。
便是不本分,不规矩的下人。
那时候,就不是抽鞭子那么简单了。
五千钱也好,两千五百钱也罢。
确实足以让白启度过秋冬两季。
还能吃上几回肉,改善伙食。
但捞偏门的也有底线。
拿自家兄弟换钱。
前世今生。
他都做不出这种事。
“赶紧吃完,等下教你写字。”
匆匆扒完饭,白启借着铜灯的昏暗火光,开始用秃毛笔杆蘸水练字。
一边写,一边让阿弟白明跟着自己诵读出来。
他那個便宜老爹撒手去了,多余的没剩,唯独留下一箱子的破书。
如若是什么修道经典、前朝史册、医药相经。
那就值钱了。
再不济,来点奇情话本、艳文秘史。
县上的书局也有人收。
一卷足以抵几百上千大钱。
可惜,靠墙边的那口破箱子,里面几十本书。
要么是没头没尾的残篇断章,要么是快被虫蛀啃光的奇谈杂文。
由于品相不好,加上作者大多籍籍无名,几如废纸一堆。
只能拿来当启蒙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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