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飞赵璐璐

第681章 秦以沫!(2/2)

天才一秒记住【印尼小说网】地址:https://m.ynxdj.com

首发:~第681章 秦以沫!

十几名武装森严的巡捕走进齐家大院之后。

果然看到了一地的尸体,死状极其惨烈。

“这些好像都是樱花国人,踏马的,死得好,啊,不对,真是太可气了!”

“凶手怎么能如此残忍?”

“绝对不能因为狗娘样的小日子不是人,就把他们残忍的杀害了!”

“真是太解气……呸,真是太没有人性了!”

哗啦啦,这十几名巡捕,对着地上的尸体,一阵‘气恼’叫道。

看他们这激动的样子,就差点要当场找到凶手。

而后狠狠的嘉奖一顿了!

“你们都给我收敛点,一个一个嬉皮笑脸的像什么样子?”

“这是命案,特大命案,办案的时候都给我严肃点!”

似乎是看不过他们的行为,为首一名眉目英气三十七八岁的女巡捕,不满的呵斥起来。

“是,秦队!”

被训斥了之后,这十几名巡捕,连忙压制下极力上扬的嘴角。

紧跟着那名被称呼为秦队的女子便接着说道。

“一会出完警,大家直接休息,我请你们去吃饭,到那个时候再嘚瑟也不迟!”

“芜湖!”

“好的秦队,收到秦队,没问题秦队!”

瞬间,这女巡捕的话,便引来了一阵欢呼。

正当这些巡捕准备拍照记录现场信息之时。

脸色奇差无比的千叶本治主动走了过去。

“你是什么人?你认不认识这个人,如果你知道他的下落,你带我们过去。”

没等千叶本治开口,秦以沫便主动走了过去道。

其实,她进入齐家第一眼便注意到了千叶本治,也猜到了千叶本治是一个樱花国人。

只不过,她一直当作看不见而已。

要不是千叶本治主动走上,她根本不会和千叶本治说话。

“我是千叶本治,樱花国千叶世家的家主,这些人都是我杀的。”

“你们不用再调查凶手了。”

“我现在还有一些事情要处理,等办完之后,我会回到樱花国,接受樱花国的法律制裁。”

“你们可以请回了。”

千叶本治没有丝毫废话,直截了当对秦以沫道。

“哦?是么……”

闻言,秦以沫当然知道千叶本治是在说谎,因为,她亲眼看到了杨依琳发来的视频。

上面动手的那个年轻人,绝对不可能是面前的这个樱花国人。

而那十几名记录案情的巡捕,听到千叶本治的话。

也是忍不住感到诧异。

不过,千叶本治主动顶罪,倒也中了本就不愿意办此案子的秦以沫下怀。

“千叶本治先生,既然你主动认罪,那我相信你肯定会说到做到。”

“稍后我会联系人手,将你押送你回樱花国,还请你配合一下。”

秦以沫一脸正色对千叶本治道。

仿佛,千叶本治真的是杀害这些樱花国人的凶手。

“没问题,不过在此之前,我需要留在这里等林先生许可。”

“林先生让我走,我才可以走。”

“否则,我没办法离开这里一步。”

千叶本治再度痛快答应下来,不过,为了不违背林飞的意愿。

他也是迫不得已对秦以沫说道。

“林先生?”闻言,秦以沫英气的眉眼,微微一皱,结合到千叶本治的神色。

她瞬间想到了什么……

小说免费阅读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印尼小说网https://m.ynxd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大明:如此贪的驸马,朕杀不得?
大明:如此贪的驸马,朕杀不得?
《大明:如此贪的驸马,朕杀不得?》 大明:如此贪的驸马,朕杀不得?《大明:如此贪的驸马,朕杀不得?》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
今或古
闺蜜齐穿书,不创飞女主算我输
闺蜜齐穿书,不创飞女主算我输
【双穿书+年代+女主甜宠+闺蜜父女火葬场+磕cp+吃瓜吐槽+大女主+白手起家 。】 我和闺蜜齐穿年代文,我嫁的裴斯野,单臂提抱杀,杀穿一众少女嗷嗷待哺的春心。 闺蜜嫁的斯文病娇霍绍桁,忠犬虐恋结局更是赚足读者眼泪。 我俩白日黯然神伤,晚上凑在一起狂嗑cp。 区区两根,何足挂齿。 这才是我们大女人喜欢看的! 死丫头要是演够了,能不能换我演演! 后来攒够创业基金,我和闺蜜一合计准备携款跑路。 闺蜜一
蓝小柒
克系执法官
克系执法官
污秽的野兽垂以蜜饵,引诱驯良的灵魂堕入深渊……承载万重信仰的旧日支配者的漠视下,唯有执法官在清算一切……
机智的黄瓜
吞噬古帝
吞噬古帝
少年苏辰被人夺帝骨,废血轮,惨遭家族遗弃。觉醒混沌体,开启混沌吞噬塔,以混沌杀戮重聚血轮,携三生血轮横空出世,誓要灭杀一切仇人。吞噬无尽寰宇,横扫万千星辰,一剑斩破九天,霸绝万古苍穹!吾为古帝,万族臣服!
黑白仙鹤
假少爷,疯了,他撂挑子了!
假少爷,疯了,他撂挑子了!
我穿书了, 穿成一虐文小说中不受待见的假少爷! 好消息是已经穿越了二十年,和家里人“打”成一片。 坏消息是他这个“打”是真打,受尽冷落,不受待见,穿过来也只是配吃剩饭剩菜的存在。 不过更好的消息是,我曾经游历无数世界任务, 这一次的任务是被赶出家,从此带着一身能力回到原本的世界。 正当我以为一切都将结束时,一切都发生了不对! 我明明只想离开,怎么一个二个都不让我走了呢!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