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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 390章 奇怪的法律
“当然了,也得养一只神兽看看大门。”
“不然的话,被人抢了可就亏大了!”
明朝。
朱标吧唧了下嘴道。
“这名字起的着实不错。”
“天宫,出自《后汉书》,天有紫薇宫,上帝之所居也。”
“天和,出自《庄子·知北游》,若正汝形,一汝视,天和将至。”
“寓意天地人和,开创太平盛世。”
“而这问天就更直接了,取自屈原的《天问》”
“至于这梦天”
朱标想了想,试探性的说道。
“难不成出自李贺的《梦天》一诗?”
(老兔寒蟾泣天色,
云楼半开壁斜白。
玉轮轧露湿团光,
鸾珮相逢桂香陌。
黄尘清水三山下,
更变千年如走马。
遥望齐州九点烟,
一泓海水杯中泻)
众人正沉浸在天宫的魅力中。
光幕却是陡然换了画面。
【分享一波奇怪的法律。】
“奇怪的法律?”
朱元璋来了兴趣。
“就是一些没道理的律法吧?”
“这玩意儿历史上可有不少。”
我国古代的就有不少奇怪的法律。
就比如秦朝时,男子不能无故哭泣,否则将处以&34;削发、削眉、削须&34;的刑罚。
这是因为当时秦国人都认为男人的泪是坚毅勇敢的,所以不允许拥有懦弱的眼泪,除了给自己父母送行的时候才能留下来,其他的时候是不能够流眼泪的。
与秦朝相比,汉律同样也有奇葩的法律。
西汉初年,法律规定“三人以上,无故群饮酒,罚金四两”。
没错,三人以上聚个会,喝个酒,唱个k,依汉律罚金四两。当时,西汉有限责任公司刚刚上市,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出了这项法律。
而隋朝时也有一个奇葩的法律。
落榜的学者须喝墨水。
因为隋朝开创了科举制,所以对考生的要求特别严格,对于那些落榜的学渣,法律规定罚喝墨水一升,而且书迹潦草者,也要罚喝墨水一升。
五代十国时期,因为战乱纷争,群雄并起。
南汉推出了一条闻所未闻的法律。
南汉后主刘鋹为维护南汉政权稳定,提出国家公务员一律先阄割,后授职。
这项“葵花宝典”式的法律,造成了南汉有二万名宦官,仅从事阄割行业的刀子匠就有五百人,形成宦官治国的奇观。如此一来,南汉和男汉没有半毛钱关系。
在元朝时期,出台了一条匪夷所思的搞笑法律。
据史书记载:元仁宗“延祐间,都城有禁,不许倒提鸡,犯者有罪,盖因仁皇乙酉景命也。”
大概就是因为皇帝属鸡,所以说不管是死鸡活鸡,百姓都不能提着,只能抱着,提鸡有罪,杀鸡无罪,不得不说真是闲的没事。
就在这时,光幕开始播放道。
【你知道吗?在美国伊利诺伊州有一条法律:不能在你的邻居嘴里撒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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