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大學證釋經文
此節引《詩》以明「明明德」、「親親」、「新民」、「止至善」 之義,而志前聖之所成也。「淇澳」一詩,以菉竹比君子之行。君子修 己以敬,持身以仁,接物以恕,而備性之德者。故能中立不倚,矯然卓 出,如修竹之凌霄。其虛心勁節,秀外明中,本立枝榮,乃有猗猗之美 著於外。心無所擾,性澄於水,樂育其生,葆全其真,故能處安靜之 境,遂天然之樂,恬然自逸,光華自足,如菉竹之在淇水,而獨領天生 之趣。並以見君子之行,既能明其明德,而復止於至善也。
夫君子之能明德止至善者,非他!即其能盡其性而克明於道也。盡 性在於修養;明道始於學問。故必有切磋之功,而後可以明道;必有琢 磨之力,而後可以盡性。性已盡,道已明,而後見瑟僩之精神,具赫喧 之儀望。有諸內,形諸外,外推其德,內致其誠。而德非徒明,善非徒 止。所謂親親之誼盡,新民之澤宏,而極其明,至其止。此所以民懷物 賴,不可或忘。其德蓋並天地化育之恩,其善蓋完性道生成之本。此則 可謂之盛矣!至矣!
君子而有此盛德至善,而後民舉不忘。可見德善成於己,其感應徧 於人。君子之為學之自修,其功豈可量哉?故明明德也、親親也、新民 也、止至善也,茍不一一實踐而皆致其行,則無以明於道而盡於性矣! 豈僅民之忘之已耶?
觀於聖人所勗,固有深意存焉!《詩》云「前王不忘」一節,亦即 承上之意,更以明德之不徒明,善之不徒止,必有其實行焉!如明明德 者而及於天下,則天下之人化其德而安其生矣!親親者,天下亦化而親 其親;新民者,天下亦化而賢其賢矣!蓋新民即尚賢也。上尚賢而民自 勵,日新其德而無已。此即賢賢之義也。
君子以感而親親賢賢,為化於明德。小人亦感而樂樂利利,亦為化 於明德。更可見明明德必實行,而後可以化民矣!夫明德者,由身推而 外之至於天下。故天下化其德,而吾德乃明。其不化者,德無以明。外 無以明其德,則內無以止至善。故明明德為止至善也。親親、賢賢,樂 樂、利利,雖明德之行,猶止善之功。人既化其德而皆沒世不忘,則吾 之止於善亦可萬古不失也。故引《詩》以盡《大學》綱領之義,而明立 教之本也。
【宗主孚聖疏述】
此節總括義,而明立教之本。蓋明教以學問、修養並重,而見明 德、止善同功也。切磋指學,即道問學也;琢磨指修,即尊德性也。非 學無以明德,非修無以止善。蓋德之明,待於事而成行,為明德也。善 之止,求其真而復性,為止善也。
故明德必始格致,止善必先定靜也。如切如磋者,就物而明其理, 因事而成其德也。琢磨者,抑情以養其真,克己而致其善也。故瑟僩之 為恂慄,戒慎以葆其真之謂也。赫喧之為威儀,溫恭和樂以見其容之謂 也。一屬於外立其德;一屬於內致其善,故曰「盛德至善」也。
君子小人,以智、愚言。猶中人以上、中人以下之謂也。非關位與 德也。君子親親賢賢,智者導之也;小人樂樂利利,愚者從之也。蓋親 親賢賢,天下皆尚德,而明德極矣!樂樂利利,天下皆得所而至善亦至 矣!雖分君子、小人言之,究不可執!君子既親賢,豈無樂利?小人樂 利,自及親賢。不過君子先親賢而後樂利。而小人則必先樂利耳。
蓋君子明道,小人重生,為治者不可不知。非聖人視不平等也。小 人先樂利,即富而後教之義。此前王德教及民之效。而《大學》之道亦 盡於是!
述格物致知
所謂「致知在格物」者:人之其所親愛而辟焉,之其所賤惡而辟 焉。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哀矜而辟焉,之其所傲惰而辟焉。故好 而知其惡,惡而知其美者,天下鮮矣。故諺有之曰:「人莫知其子之 惡,莫知其苗之碩。」
(辟讀為僻。惡而之惡、敖、好,並去聲。鮮上聲。)
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無物不得盡其情 也。此謂物格,此為知本,此為知之至也。
以上述格物致知
(今本)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無情者不得盡其 辭。大畏民志。此謂知本!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
謹按:今本無「所謂致知在格物者」句。「人之其所親愛」起,至 「莫知其苗之之碩」止,係列傳之八章,釋修身齊家。「子曰聽訟」 節,係列傳之四章,釋本末中。又「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二句, 係列傳之五章,釋格物致知之義,以為有關闕文,由朱子補之。又「無 情者」句,現改正為「無物不得盡其情也」。「大畏民志」句,現改正 為「畏天愛民」,移前述「親親新民」節。
【宣聖孔子講義】
此章係分論格物、致知。但文久錯亂,且遺缺。茲補之。
「所謂致知在格物者」、「人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至「莫知其苗 之碩」止,即今本所謂「齊家在修其身者」以下諸語。因錯置在彼也。 可照移於此。下「聽訟,吾猶人也」,至「使無訟乎」止,下「無情」 一句,係顛倒錯誤。茲改正為「無物不得盡其情也。」下即「此謂物 格」、「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原重一「此謂知本」,而 遺「物格」句。蓋傳訛也!
格者,為明乎物而盡其情,使不害於吾之正。辟,即格也。人之有 知,由於情。情生於性,非性之正。逐情徇物,乃蔽其聰;明物順性, 乃充其智。故格物為致知;而物格,知乃致矣!後人或謂格物為「窮物 理」;或謂格物為「去物欲」。其實兼斯二義,且不僅此二義也。《中 庸》所謂「盡物之性」,亦在此「格」字中。
蓋「物」者,包舉萬事萬物而言。人之情欲,亦物也。天地之間, 耳聞目見、心思身觸,皆物也。先須明之,而後可以去之。去之不足, 而必盡其情以順其生。要在明乎物,而不為物所蔽;適於物,而不為物 所役。斯可謂之格物!斯可以致吾之知。若但作窮理解,是逐物而將亡 其正,何有於致知?若但作「去欲」解,是外物而不盡其情,亦何有於 致知?故不得僅以「窮」或「去」為訓也。
聖人之教,親親仁民,仁民愛物,不可去也。聖人以盡己之性,盡 人之性;盡人之性,盡物之性。不徒「窮」也。故必由格物而得其情, 使皆樂其生,適其序,而吾乃能即物之情,以順人之情,而毋害於生, 悖於序,方可以致其全知,發為上智。所謂仁則愛物,智則辨物。新教 教義所重在此。即繼述此篇者也。
由精言之,《中庸》言「致曲」,言「不二」,皆格物之功也。故 曰:「不誠無物。」又曰:「其為物不二,則生物不測。」蓋人生而 後,無時無地不接於物。「人」亦物也。故曰:「物交物,引之而 已。」以在物之間,舍物無以生,務物則為害。必明物之與人,皆生息 道中,並鞠並育而本不相賊。
設悖夫生生之則,而為情欲之所驅,心為耳目之役,神為形體之 官,是下愚之夫,何以語於道?又或懾於禍福,強為寂寞,自絕於天 地,獨儕於木石,是孤陋之士,何以宏其德?故聖人皆所否也。此章以 七情好惡譬物而蔽其明,必明物之情而後得真知。下引聽訟之喻,謂盡 物之情,始能各順其生而無所爭。無非論格物以致知之義耳!
【宗主孚聖附注】
宣聖諭《大學》一書,錯簡甚多。其最甚者,莫過於格物一節誤為 本末。且「聽訟,吾猶人也」之語,下數句文字顛倒,致後人莫解,而 強謂「大畏民志」為使民畏。「不得盡其辭」一語,實大悖聖旨。此句 應不在此,係在「其命維新」下。原文為「故君子畏天愛民」,係以新 民之德,上敬天命,天命日新,民乃歸心。故君子時存「畏天愛民」之 念。畏天,即所以祈新命;愛民,即所以新民德也。而後人誤「天」為 「大」、「愛」為「志」,而復顛倒之,遂至不可解矣!
【宗主孚聖疏述】
此段聖訓尚有極深之義。蓋「格物」即「誠」,而「致知」即 「明」也。誠明要貫徹看。如佛家止觀定慧亦然。格物只是明白心身一 切行止動靜、耳目視聽情狀。格之使無妄作、妄念,而止定其中也。致 知,就是心身耳目,一切行止動靜,時時觀察,皆能洞明無遺,而愈見 聰明智慧也。故格物則致知,知致則物格。亦隨止隨觀,隨觀隨止也。 不可過為分開。
聖人教人,言淺旨深。要須明白正心誠意工夫,全在致知格物。若 如後人所釋,則完全與誠正無涉,何得視為誠正最進、最細工夫?觀於 「欲誠意,先致知」,「致知在格物」二語,則可知二者之真義矣!學 道者,先須於此著意,方有下手處!
述誠意
所謂「誠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惡惡臭,如好好色。故君子必慎 其獨也。
小人閒居為不善,無所不至。見君子而後厭然。揜其不善,而著其 善。人之視己,如見其肺肝然。則何益矣!此之謂自慊。故君子必慎其 獨也。
曾子曰:「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其嚴乎!」富潤屋,德潤身。心 廣體胖。此謂誠於中形於外,故君子必誠其意。
以上述誠意
(今本)所謂誠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惡惡臭,如好好色。此之謂 自謙。故君子必慎其獨也。小人閒居為不善,無所不至。見君子而後厭 然。揜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視己,如見其肺肝然。則何益矣!此謂 誠於中,形於外。故君子必慎其獨也。曾子曰: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其 嚴乎!富潤屋,德潤身,心廣體胖。故君子必誠其意。
謹按:今本列傳之六章,釋誠意。又「此之謂自謙」句,「謙」改 為「慊」,移在第二節「則何益矣」句下。二節「此謂誠於中,形於 外」句,移在四節「心廣體胖」下。
【宣聖孔子講義】
此章言誠意,以「毋自欺」一語蔽之,言人之誠意須不生妄念、不 作妄想,即毋自欺是也。人之耳目口節為情欲所寄,一役於視聽玩好聲 色,而外物遂移其中。中移則心失其正,皆由於不能明知情欲之害於 正、物之易蔽其聰。故誠意之先,必致知格物。物格而知致,則意可誠 矣!
人溺於情,如惡惡臭,如好好色。惡之、好之,情所見也。惡臭、 好色,物也。物欲蔽於前,情動於內,而其意不得而誠矣!自欺,非徒 謂欺詐也。謂挾物欲以欺侮正氣。情充而性約,妄長而真漓。欺,即妄 也。真存,則正氣弗失,而意無不誠矣!
「誠」字,即《中庸》「誠明」、「至誠」之「誠」。亦即真意盎 然,充塞四體之謂。然此境界,絕非役於耳目、逐於情欲、蔽於物者可 為也。
故自格物至誠意,純是一貫工夫。即由誠意以至正心修身,莫非徹 始徹終,徹內徹外境界。「如惡」二句,僅舉一例以見毋自欺。要如此 做去,然後正不失,真不漓,意可誠矣!其要,在慎獨一語。慎獨又見 於《中庸》,其意義同,皆為葆真存正以契於神,不愧怍於天為旨歸 也。此中精義至深,須深參新教教義、人神靈真各節,而后可知慎獨之 切要也。
「小人」一節,譬人之妄者而失其真。見君子則愧怍而無以自立, 為其不能慎獨也。此之謂「自慊」。「慊」,不足也。自慊,言其內行 有虧,而正氣不足也。內不足,而外自慚。故如見其肺肝也。人之正氣 賴以存於天地,所謂至大至剛者也。非養之有素,葆之無虧,則與形俱 損,不可復矣!故善道之士,先注意焉!小人為惡,何以見君子而自 揜?即由於正氣日損,外不能與正者並,而於不知不覺之間愧怍生焉! 非故為之也。
人之將死,輙悔其惡行,而涕泗愧悔,不克自己。皆以正氣之牿 亡,不復能對神明,其理亦同。故學者為誠意工夫,必自葆其正氣始。 「慎獨」句重述之,足見其重要矣!
慎獨,為葆真第一件事。不愧屋漏、無慙衾影,皆慎獨也。下引曾 語,申明慎獨之戒,即《中庸》「戒慎恐懼」、「莫顯、莫見」之意。 《詩》所謂「相在爾室」,皆勉人慎獨者也。此節為神人感通至理,尚 須詳示以明聖人教人之意。俟後再說。
「富潤」節,即言能誠意而葆真者,內自充而外亦見。故曰:「誠 於中,形於外。」而末,結明本章之意,以君子必誠其意為教,不啻反 復叮嚀之也。此節言能誠者之效,與上節言不誠者之效互相參看,以明 誠意之要。
此章釋誠意,而申明學者下手處。為《大學》最重要工夫。蓋 「學」,為成道也。欲明道,必自誠意始。如人之生也,受天地之中以 立命,即吾身浩然之氣也。氣為身之主、形之官,無損無晦,則百骸皆 適;自充自明,則一靈不昧。以應事則為智慧,以持躬則為精神。上以 接乎天神,下以應乎萬物,皆此氣為之帥也。
修養者,修養此氣;練礪者,練礪此氣。簡言之,謂之真。於物驗 之,屬之意。居中而不動,充體而不息。是謂道之所存,靈之所憑,而 不可忽者也。故儒家言道,必自誠意始。《中庸》一書,於「誠」字最 詳。其所誠者,意也。道家煉炁。「炁」亦意也。佛家「真如」、「三 昧」,皆指此也。故誠意為致道首功,而在正心之前也。
【宗聖曾子講述】
參以 夫子命,將格致至誠意真義,再為詳講,以明《大學》始 教,為入聖初基。參不敏,陋聞譾識,何足以彰聖旨!惟將平昔受諸 夫子者,列舉於後,資考證焉!
昔者 夫子以堯舜之道、文武之傳,纘其緒而授於弟子。以其易 忘,乃命筆於書,而使諸人共肄之。參於是備聞「大學之道」焉!
大學始於己,終於人。為修習所規範,而授受所師承者也。明德至 善,首於其心,繼於其身,終於其事。動靜作息,行藏出入,莫不該於 此道,而範於此經。於此見聖教之真,儒學之本。而經中雖若次第分 編,其實無殊一貫。故綱目不宜故判,章節毋庸強畫。後人未明此意, 各為意斷,紛紜其語,無當於旨。即如修身雖重,已見《中庸》九經首 述,足明聖意。
至此處,親親為本,為明仁治,即《中庸》「修身以道,修道以 仁。仁者,人也,親親為大」之義也。亦即《論語》「君子務本,本立 道生。孝弟也者,為仁之本」之義也。不可疑其為「修身」二字。尤不 可疑其改正之後,則輕視修身也。要知修身固重,而以道論,宜後於誠 正格致;以德論,宜先有孝弟、親親。故以為本者,為仁治之本也。
大學四綱領,不言仁,而「仁」字含其中。明德之則、親親之誼、 新民之功,皆仁之用也。止至善者,仁之體也。儒教傳自堯舜,皆已君 臨天下,故言明德,必以平治為極。而平治必先親親。此親親為自天子 至庶民,皆其本也。修身,自正心誠意,至於格致,皆由外而內,溯道 之體。故格物為最初工夫。「格」字意義極深。 夫子已訓之矣!以人 生之初,與物俱生。物我同生息道中,而氣質各有所異。不明物則不明 道;不明道則不明吾生。人以受天地之中而為性。性不明則無以返其 始。
故明物為明道;明道為明生;明生即明性也。格也者,即明之也。 知也者,即已明也。《禮經》曰:物至知知。亦即謂明物,循至明性。 即格物致知之義也。「明則誠」,《中庸》已言之,「自明誠謂之 教」,正謂格物以致知,致知以誠意。聖人述教,本於凡人,故以教 言。而大學為言教者,故不及中庸自誠明之義。
夫明而後誠,《中庸》言之矣;格而後知,則在《大學》。格者必 知;不知者,以未格也。故教必首格物。後人以物為性之害,而以為明 性必去物。訓「格」為去,不知其義即含在「明」字中。蓋不明物,何 以知物之害於性?又何以知去物之方哉?則去物亦因明物也,明物而明 性。以道言、以體言,明物而明物之情,以遂其生。以德言、以用言 也,故不言明而言格,以其先致至物而察之,物至而後知。故宋儒訓格 為至,實不甚差,不過僅知至物之義,而不能盡悉格物之理。遂疑格物 為多識鳥獸草木之名而已。使格物之學,而成博物之科。無怪乎道之不 明也。
故 夫子深惜之!以格物之功,超賢哲睿智之上,豈僅如識物之 理,及明物之害而已哉?況下此者,不過引為博識之談,以矜於山海奇 異之名目,而謂之極格物之事者哉?故聖人為教,言簡義精,不可徒以 文字釋之。必知誠正工夫,端在格致為之本。若無精要,則何以置於誠 正之前也?故儒教教人,首於格致。而格致為誠正用者,不在彼而在此 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