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联大哲学通识课

第二编:诸子哲学(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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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二编:诸子哲学

《列子》的第七篇名为《杨朱》篇,所记的都是杨朱的言语行事。《列子》这部书是最不可信的,但是我看这一篇似乎还可信。其中虽有一些不可靠的话,大概是后人加入的(如杨朱见梁王谈天下事一段,年代未免太迟了。杨朱大概不及见梁称王),但这一篇的大体似乎可靠。第一,杨朱的“为我主义”是有旁证的(如《孟子》所说),此书说他的为我主义颇好。第二,书中论“名实”的几处,不是后世所讨论的问题,确是战国时的问题。第三,《列子》八篇之中只有这一篇专记一个人的言行。或者当时本有这样一种记杨朱言行的书,后来被编造《列子》的人糊涂拉入《列子》里面,凑成八篇之数。此如张仪说秦王的书(见《战国策》),如今竟成了《韩非子》的第一篇。

以上三种理由,虽不甚充足,但当时有这一种极端的为我主义,这是我们所公认的。当时实有杨朱这个人,这也是我们所公认的。所以我们不妨暂且把《杨朱》篇来代表这一派学说。

二、杨朱

杨朱的年代颇多异说。有的说他上可以见老聃,有的说他下可以见梁王。据《孟子》所说,那时杨朱一派的学说已能和儒家墨家三分中国,大概那时杨朱已死了。《杨朱》篇记墨子弟子禽子与杨朱问答,此节以哲学史的先后次序看来,似乎不甚错。大概杨朱的年代当在公元前440年与公元前360年之间。

杨朱的哲学,也是那个时势的产儿。当时的社会政治都是很纷乱的,战事连年不休,人民痛苦不堪。这种时代发生一种极端消极的哲学,是很自然的事。况且自老子以后,“自然主义”逐渐发达。老子一方面主张打破一切文物制度,归于无知无欲的自然状态;但老子一方面又说要“虚其心,实其腹”“为腹不为目”“甘其食,美其服”。可见老子所攻击的是高等的欲望,他并不反对初等的嗜欲。后来杨朱的学说便是这一种自然主义的天然趋势了。

三、无名主义

杨朱哲学的根本方法在于他的无名主义。他说:

实无名,名无实。名者,伪而已矣。

又说:

实者,固非名之所与也。

中国古代哲学史上,“名实”两字乃是一个极重要的问题。如今先解释这两个字的意义,再略说这个问题的历史。按《说文》:“实,富也。从宀贯,贯为货物。”又:“寔,止也(段玉裁改作‘正也’,非也),从宀,是声。”止字古通“此”字。《说文》:“此,止也。”《诗经·召南》毛传与《韩奕》郑笺皆说:“寔,是也。”又《春秋》桓六年,“寔来。”《公羊传》曰:“寔来者何?犹云是人来也。”《谷梁传》曰:“寔来者,是来也。”寔字训止,训此,训是,训是人,即是白话的“这个”。古文实寔两字通用。《公孙龙子》说:“天地与其所产焉,物也。物以物其所物而不过焉,实也。”名学上的“实”字,含有“寔”字“这个”的意思和“实”字“充实”的意思。两义合起来说,“实”即是“这个物事”。天地万物每个都是一个“实”。每一个“实”的称谓便是那实的“名”。《公孙龙子》说:“夫名,实谓也。”同类的实,可有同样的名。你是一个实,他是一个实,却同有“人”的名。如此看来,可以说实是个体的,特别的;名是代表实的、共相的(虽私名〈本名〉也是代表共相的。例如“梅兰芳”代表今日的梅兰芳和今年去年前年的梅兰芳。类名更不用说了)。有了代表共相的名,可以包举一切同名的事物。所以在人的知识上,名的用处极大。老子最先讨论名的用处,但老子主张“无知无欲”,故要人复归于“无名之朴”。孔子深知名的用处,故主张正名,以为若能正名,便可用全称的名,来整治个体的事物。儒家所注重的名器、礼仪、名分等等,都是正名的手续。墨子注重实用,故提出一个“实”字,攻击当时的君子“誉义之名而不察其实”。杨朱更趋于极端,他只承认个体的事物(实),不认全称的名,所以说:“实无名,名无实。实者,伪而已矣。”伪是“人为的”。一切名都是人造的,没有实际的存在,故说“实无名,名无实”。这种学说,最近西洋的“唯名主义”(nominalism)。唯名主义以为“名”不过是人造的空名,没有实体,故唯名论其实即是无名论。无名论的应用有两种趋势:一是把一切名器礼文都看作人造的虚文。一是只认个人的重要,轻视人伦的关系,故趋于个人主义。

四、为我

杨朱的人生哲学只是一种极端的“为我主义”。杨朱在哲学史上占一个重要的位置,正因为他敢提出这个“为我”的观念,又能使这个观念有哲学上的根据。他说:

有生之最灵者,人也。人者,爪牙不足以供守卫,肌肤不足以自捍御,趋走不足以逃利害,无毛羽以御寒暑,必将资物以为养,性任智而不恃力。故智之所贵,存我为贵;力之所贱,侵物为贱。

这是为我主义的根本观念。一切有生命之物,都有一个“存我的天性”。植物动物都同具此性,不单是人所独有。一切生物的进化,形体的变化,机能的发达,都由于生物要自己保存自己,故不得不变化,以求适合于所居的境地。人类智识发达,群众的观念也更发达,故能于“存我”观念之外,另有“存群”的观念;不但要保存自己,还要保存家族、社会、国家;能保存得家族、社会、国家,方才可使自己的生存格外稳固。后来成了习惯,社会往往极力提倡爱群主义,使个人崇拜团体的尊严,终身替团体尽力,从此遂把“存我”的观念看作不道德的观念。试看社会提倡“殉夫”“殉君”“殉社稷”等等风俗,推尊为道德的行为,便可见存我主义所以不见容的原因了。其实存我观念本是生物天然的趋向,本身并无什么不道德。杨朱即用这个观念作为他的“为我主义”的根据。他又恐怕人把自我观念看作损人利己的意思,故刚说:“智之所贵,存我为贵。”忙接着说:“力之所贱,侵物为贱。”他又说:

古之人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

杨朱的为我主义,并不是损人利己。他一面贵“存我”,一面又贱“侵物”;一面说“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一面又说“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他只要“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这是杨朱的根本学说。

五、悲观

杨朱主张为我。凡是极端为我的人,没有一个不抱悲观的。你看杨朱说:

百年寿之大齐。得百年者,千无一焉。设有一者,孩提以逮昏老,几居其半矣。夜眠之所弭,昼觉之所遗,又几居其半矣。痛疾、哀苦、亡失、忧惧,又几居其半矣。量十数年之中,逌然而自得,亡介焉之虑者,亦亡一时之中尔。则人之生也奚为哉?奚乐哉?为美厚尔,为声色尔。而美厚复不可常厌足,声色不可常玩闻,乃复为刑赏之所禁劝,名法之所进退。遑遑尔,竟一时虚誉,规死后之余荣;偊偊尔,慎耳目之观听,惜身意之是非;徒失当年之至乐,不能自肆于一时,重囚累梏,何以异哉?

太古之人,知生之暂来,知死之暂住。故从心而动,不违自然所好;当身之娱,非所去也,故不为名所劝。从性而游,不逆万物所好;死后之名,非所取也,故不为刑所及。名誉先后,年命多少,非所量也。

又说:

万物所异者,生也。所同者,死也。生则贤愚贵贱,是所异也。死则臭腐消灭,是所同也。……十年亦死,百年亦死;仁圣亦死,凶愚亦死。生则尧舜,死则腐骨;生则桀纣,死则腐骨。腐骨一也,敦知其异?且趣当生,奚遑死后?

大概这种厌世的悲观,也都是时势的反动。痛苦的时势,生命财产朝不保夕,自然会生出两种反动:一种是极端苦心孤行的救世家,像墨子、耶稣一流人;一种就是极端悲观的厌世家,像杨朱一流人了。

六、养生

上文所引“从心而动,不违自然所好……从性而游,不逆万物所好”,已是杨朱养生论的大要。杨朱论养生,不要太贫,也不要太富。太贫了“损生”,太富了“累身”。

然则……其可焉?在曰:可在乐生,可在逸身。善乐生者不窭,善逸身者不殖。

又托为管夷吾说养生之道:

肆之而已,勿壅勿阏。……恣耳之所欲听,恣目之所欲视,恣鼻之所欲向,恣口之所欲言,恣体之所欲安,恣意之所欲行。

又托为晏平仲说送死之道:

既死岂在我哉?焚之亦可,沉之亦可,瘗之亦可,露之亦可,衣薪而弃诸沟壑亦可,衮衣绣裳而纳诸石椁亦可:唯所遇焉。

杨朱所主张的只是“乐生”“逸身”两件。他并不求长寿,也不求不死。

孟孙阳问杨子曰:“有人于此,贵生爱身以蕲不死,可乎?”曰:“理无不死。”

“以蕲久生,可乎?”曰:“理无久生。……且久生奚为?五情所好恶,古犹今也;四体安危,古犹今也;世事苦乐,古犹今也;变易治乱,古犹今也。既见之矣,既闻之矣,百年犹厌其多,况久生之苦也乎?”

孟孙阳曰:“若然,速亡愈于久生,则践锋刃,入汤火,得所志矣。”杨子曰:“不然。既生则废而任之,究其所欲以俟于死。将死则发而任之,究其所之以放于尽。无不废,无不任,何遽迟速于其间乎?”

不求久生不死,也不求速死,只是“从心而动,任性而游”。这是杨朱的“自然主义”。

别墨

(节选)

《墨辩》论知识

知识论起于老子、孔子,到“别墨”始有精密的知识论。

《墨辩》论“知”,分为三层:

“知,材也。”(《经上》)说曰:“知材,知也者,所以知也。而(不)必知(旧脱不字,今据下文“而不必得”语法增)若明。”这个“知”是人“所以知”的才能(材才通)。有了这官能,却不必便有知识。譬如眼睛能看物,这是眼睛的“明”,但是有了这“明”,却不必有所见。为什么呢?因为眼须见物,才是见;知有所知,才是知。(此所谓知,如佛家所谓“根”。)

“知,接也。”(《经上》)说曰:“知,知也者,以其知过物而能貌之若见。”这个“知”是“感觉”(sensation)。人本有“所以知”的官能,遇着外面的物事,便可以知道这物事的态貌,才可发生一种“感觉”。譬如有了眼睛,见着物事,才有“见”的感觉。(此所谓知,如佛家所谓“尘”。此所谓接,如佛家所谓“受”。)

“,明也。”(《经上》。旧作恕,今依顾千里校改)说曰:“,(旧皆作恕)也者,以其知论物而其知之也著,若明。”这个“”是“心知”,是“识”。有了“感觉”,还不算知识。譬如眼前有一物瞥然飞过,虽有一种“感觉”,究竟不是知识。须要能理会得这飞过的是什么东西(论译“理会”最切。王念孙校《荀子·正名》篇:“辞也者,兼异寔之名以论一意也。”谓论当作谕。谕,明也。其说亦可通,但不改亦可通),须要明白这是何物(著,明也),才可说有了知觉。(此所谓,如佛家所谓“识”。)如《经上》说:

闻,耳之聪也。循所闻而得其意,心之察也。言,口之利也。执所言而意得见,心之辩也。

所以“知觉”含有三个分子:一是“所以知”的官能,二是由外物发生的感觉,三是“心”的作用。要这三物通力合作,才有“知觉”。

但是这三物如何能同力合作呢?这中间须靠两种作用:一个是“久”,一个是“宇”。《墨辩》说:

久,弥异时也。(《经上》)说曰:久,合古今旦莫。(校改)

宇,弥异所也。(《经上》)说曰:宇,冡东西南北。(校改冡即蒙字)

久即是“宙”,即是“时间”。宇即是“空间”(time and space)。须有这两种的作用,方才可有知觉。《经下》说:

不坚白,说在无久与宇。坚白,说在因(原文有误读处,今正。因疑作盈)。说曰:无坚得白,必相盈也。

《经上》说:

坚白不相外也。说曰:坚(白)异处不相盈,相非(通排),是相外也。

我们看见一个白的物事,用手去摸,才知道他又是坚硬的。但是眼可以见白,而不可得坚;手可以得坚,而不可见白。何以我们能知道这是一块“坚白石”呢?这都是心知的作用。知道刚才的坚物,就是此刻的白物,是时间的组合。知道坚白两性相盈,成为一物,是空间的组合。这都是心知的作用,有这贯串组合的心知,方才有知识。

有了久与宇的作用,才有“记忆”。《墨辩》叫作“止”,止即是“志”。古代没有去声,所以止志通用(《论语》:“多见而识之”,“贤者识其大者”。古本皆作志)。久的作用,于“记忆”更为重要。所以《经下》说:

知而不以五路,说在久。说曰:智以目见,而目以火见,而火不见。唯以五路知。久,不当以火见,若以火。(参看章炳麟《原名》篇说此条)

“五路”即是“五官”。先由五路知物,后来长久了,虽不由五路,也可见物。譬如昨天看梅兰芳的戏,今天虽不在吉祥园,还可以想起昨天的戏来。这就是记忆的作用了。

知识又须靠“名”的帮助。《小取》篇说:“名以举寔。”《经上》说:

举,拟寔也。说曰:举,告。以文名举彼寔也。

“拟”是《易·系辞传》“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形容,像其物宜”的拟。例如我们用一个“人”字代表人的一切表德,所以见了一个人,便有“人”的概念,便知道他是一个“人”。记得一个“人”的概念,便可认得一切人,正不须记人人的形貌状态等等。又如“梅兰芳”一个概念,也代表梅兰芳的一切表德。所以我对你说“梅兰芳”,你便知道了,正不用细细描摹他的一切形容状态。如《经下》说:

(火)必热,说在顿。说曰:见火谓火热也,非以火之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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