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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756章 :你不是我的王子
看着精神气色明显不佳的马经天,林舞儿心中五味杂陈。
她又不是傻瓜,在经过这么多年的交往后,她都不得不承认:他是真心在意她。
每个女孩子在情窦初开时,都会幻想自己的白马王子是个什么样的存在。
林舞儿也是。
她希望她未来的的王子,长相不用太英俊,只需儒雅有素质;脾气不用太好,但得懂得体贴关心她;可以不怎么幽默,却要懂得浪漫……
毫无疑问,马经天绝对符合林舞儿心中白马王子的所有条件,甚至还更加的优秀。
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林舞儿在明明各方面都符合自己所需条件的马经天面前,无论做什么,都有种俩人是第一次见面的错觉:对他有好感,欣赏他,也能看出他的真诚,但就是没有那种她最想要的吸引力。
所谓的吸引力,就是林舞儿在离开马经天三天之后,就会情不自禁的想他。
事实上呢,别说是三天了,就是三十天,三百天……如果有人偶尔提到马经天的名字后,她才会呆愣一下:马经天?哦,我认识他,他就是我爸为我找的未婚夫啊。
这就是林舞儿对马经天的印象,或者说是感情。
还真是应了一句古话:君子之交淡如水。
可女孩子需要的白马王子,不是君子。
林舞儿在有些时候,就会特别的痛恨自己为什么会遇到方圆。
如果两年前没有认识方圆,或许她早就跟马经天走到一起了。
他虽然不是她最希望的白马王子,却无疑能体贴、保护她一辈子。
女孩子能够找这样一个男人陪伴终生,不也很好吗?
为什么偏偏会遇到方圆?
无数次,林舞儿都会把方圆跟马经天作比较,从举止言谈,生活习惯,以及对人生的态度。
林舞儿无数次的比较结果,都是相同的:不管从哪方面来说,方圆拍马都赶不上马经天,这家伙举止粗俗,小心眼,财迷精,习惯一手掰着脚丫子吸烟--
只是他却像林舞儿生命中的那块磁铁,当她在某个醒来后忽然想到他就情不自禁笑出声的午夜,她才怵然发现:她,已经喜欢上了他。
她,喜欢上了他,他,却始终把她当兄弟--方圆的这种态度,让林舞儿几乎要抓狂,恨不得马上找个男人嫁了,看看这厮到底会不会痛苦!
要嫁,当然得嫁马经天……这是林舞儿最近频繁想到马经天的唯一原因。
却没想过,马家第三代中的佼佼者,却是被她当备胎来对待的。
等公司开业后,我就跟马经天认真交往!
就在今天早上,林舞儿还是这样想的。
但当马经天出现在她面前,满脸真挚神色的冲她伸出手,恭贺她开业大吉后,那种该死的‘陌生’感,再次清晰的从她心底升起,支配着她很大方的握住那只手,脸上带着最正式的热情,微笑着点头:“谢谢。”
马经天闭着眼,也能感觉出林舞儿对他是什么态度。
如果是放在以前,他内心深处会无比的痛苦,现在心头却是坦然的很,更没有拿出自己的贺礼,松开手后笑了下,说:“本来给你准备了还算丰厚的贺礼,不过来时的路上有些渴,买酒喝了。”
“等会儿,还能喝酒吗?”
林舞儿也笑着问。
她当然能看出马经天在认真的开玩笑:马经天既然要来参加她的再开业典礼,礼金数目肯定会是不菲的,喝什么样的酒、喝多少酒才能喝没?
他不想拿出来,他觉得他能够来到这儿,就已经足够了。
马经天的这种态度,让林舞儿感到无比的轻松:第一次觉得跟他交往很自然。
“呵,呵呵,当然能喝,喜酒不醉人的。”
马经天呵呵一笑抬手,动作很自然的拍了拍林舞儿肩膀,看向观礼台那边说:“我先过去了,你去招呼尊贵的客人吧。”
林舞儿微笑着抬头看去,就看到身穿一身白色拽地露肩礼服的叶明媚,就像一朵光彩照人的花儿那样,轻挽着燕春来的胳膊,缓步走了过来。
林舞儿当然不知道林东海变成植物人,都是拜叶明媚所赐,更不知道早在一年多之前,就是燕春来支持沈玉海、威胁马经天不许帮她的。
她只记得方圆说过好几次,燕春来跟楼宇湘等人联手对付他。
任何处心积虑对付方圆的人,不管是出自何种原因,林舞儿都不会再把他当朋友,最多也就是在众记者的镜头前,把燕春来夫妻俩当做前来捧场的客人,态度拿捏的恰到好处。
燕春来夫妇来恭贺林舞儿再开业大吉,也没有准备什么礼金,甚至连花篮都没有带--他以为,凭借他‘燕春来’这块金字招牌,已经足够让林舞儿深感荣幸的了。
所以当他们从旁边的红色横幅上,明确表明常为集团、西伯集团还有楼宇湘等人,恭贺东海集团再开业时的贺礼后,脸上就有了明显的尴尬。
这条写有贺客贺礼的横幅,是方圆让秦大川故意挂在这儿的。
他早就算准燕春来会空手而来,自以为是的--那么,为什么不先打击一下他的自信心:你的面子,比外人(明珠商场之外的人)还要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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