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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四百四十章 吃大碗
等花姐把插了调羹的小碗接过去,林放捋了捋袖子,在那块二刀肉剩下的部分又切了一刀。
这块肉很大一块,林放先前只是切去了半个巴掌大小,现在又是一刀下去,切了能有小一斤。
肉都是预先做过处理的,十分干净,倒也不需要再行清洗。
林放把肉丢在砧板上,先分割成大片,再切条,后切丁,然后用网格刀了两把刀开始剁馅。
网格刀最适合用来剁馅,先左斜刀,然后反方向右斜刀,剁到肉馅摊的很薄的时候,铲到一起,重新再用同样的手法再来一轮。
如果说直刀剁肉馅的效率是1,那么网格刀剁肉馅的效率就是2到3,可以节约大量时间。
“小先生,这蛋羹好吃吗?”
“吗字去掉。”
林放头也不抬,两手轮番动作,悠闲而又快速的剁着肉馅。
来到这个未知世界,只有这一刻,林放的心最是安稳。
眼见得林放只应了一声,就不再搭理自己,只顾自己剁肉馅,花姐忍不住嗔了一声,“小先生,哪有你这样子的呀,好吃你不怎么都跟我多说几句,万一……”
“没有万一。”
林放斩钉截铁的回答,让花姐有些莞尔。
这样的男人,她已经不知道有多久没有见过了呢。
“那我尝尝!”花姐拿起调羹轻轻舀了小半勺,打开芳唇,用牙齿含了能有三分之一到嘴里。
久在十里洋场,过的又是迎来送往,朝不保夕的日子,她最是心疼自己,从来都不曾亏待过自己的这张嘴。
不过是区区鸡蛋羹,有什么好吃的?
担心踩雷,哪怕再怎么愿意相信林放,花姐还是只吃了指甲盖不到的那么一丁点。
小小的一口鸡蛋羹滑到嘴里,顷刻间就融化掉。
淡淡的鸡蛋香气裹着嫩滑,恰到好处的调味,让她的口水止不住的分泌。
偏偏这样勾人的滋味,只在她的舌尖停留了不到一秒,就被狂涌而出的口水给冲淡于无形。
“咦?”花姐睁大了眼睛,“小先生,你这蛋羹……有点东西啊!”
“慢慢吃,别着急。”
着急?开什么玩笑!
“小先生别开玩笑了,我陆英花好歹也是见过世面的,跟落难的宫女学过宫廷礼仪的,论吃相之斯文有度,整个十里洋场,有几个能比得过我?”
“哦。”
花姐白了林放一眼,要不是看他已经剁完了肉馅,装碗调味,又马不停蹄的调和面粉做饺子皮,她说什么都要拍他一下,让他知道知道,这知花楼到底是谁在当家做主。
哼!
花姐懒得去管忙碌的林放,把调羹上还没有吃完的蛋羹倒进嘴里,顾不得品味,赶紧又舀了满满一勺,这一次,她还特意舀了肉沫在勺子上,一起放进嘴里。
香、滑、软、嫩,美味啊!
鸡蛋可算不上是什么好东西,花姐早就吃腻了。
可她怎么也没想到,就是这个她吃腻了的食材,在林放的手里,居然能如此的美味。
“吸溜溜……”
“吸溜溜……”
花姐手上的调羹不停,以极快的速度,把一碗鸡蛋羹给刨了个干干净净,那种源自对食物的渴望,让她禁不住想起了几十年前,她还是个小孩子,被人哄骗到勾栏院,吃到的那碗堆满了肥肉的白米饭。
那是她人生的转折点,却也是她吃过的最好、最香的食物。
几十年来,哪怕吃过的食物再多、再精,再怎么美味,始终无法冲淡她记忆中的味道。
那一碗白米饭,有太多的耻辱,太多的欺骗,太多的痛苦,却也真的很香,很好吃。
林放活好面,做了剂子,切成四四方方的抄手皮,取了一个簸箩放在手边,正要包抄手,忽然感觉到身边没了动静,他一扭头,正好看到花姐泪流满面的模样。
“花姐,谢谢你对我的厨艺如此欣赏。”
“啊?呸!”花姐回过神,听到林放如此不要脸皮的自夸,忍不住就啐了他一口,“小先生可真是个妙人儿,我都没有说话,哪有夸你?”
“真正好吃的食物,能让人感动到落泪。”林放淡淡一笑,“花姐不用开口,就已经用实际行动证明了我做的鸡蛋羹有多好吃。”
“你这人!”花姐摸出手帕擦了擦面颊,刚刚浮上心头的悲伤早已被林放的一番话给冲淡,“不过你做的鸡蛋羹,还真是挺好吃的。能不能……再做一碗?”
花姐舔了舔唇角,满是回味的道:“我刚刚吃的太急,都还没尝出味儿来。”
“不能。”林放手上飞快,一个个元宝似的抄手飞落到簸箩上面,“早就提醒过你,慢慢吃,别着急,你三两下就吃完了,怪谁?正好我也饿了,一会儿等我包好抄手,都煮进去,分你一碗。”
“可我还想吃鸡蛋羹……”
“鸡蛋羹有什么好吃的?粗糙玩意儿。等下你吃了抄手,就不这么说了。”
“真的假的?你这不是馄饨吗?”
“呵呵……”
“喂!你干嘛笑的那么讨厌!”花姐忍不住白了林放一眼,和这样的年轻人待在一起,不知不觉,她的心态都跟着年轻起来。
或许早先把林放拉到知花楼的时候,有那么一丝情欲上的念想,只是现在,她早已放下,单纯的享受和林放相处的时光。
林放抄起簸箩,他计算的刚好,肉馅、抄手皮全部用完,没有一点浪费,正正好包够41个抄手。
他起锅烧水,看了一眼旁边的土灶上闻的高汤,打开锅盖舀了一勺,闻了闻,又尝了尝,“鸡宰杀的时候鸡血去的不够彻底,好在用了白酒、生姜、大葱,没放盐,虽然有一点很淡的腥臊味没有除掉,再处理一下还是能用的。”
“问你话呢!”
林放回过身,看到有些急切,都不怎么顾及仪态的花姐,轻笑了一声,道:“因为我包的是抄手,不是混沌。馄饨皮薄馅小,吃的是一个皮肉均匀。抄手皮厚陷大,吃的是一个满口肉香。当然,这个皮厚也是相对馄饨皮而言的,其实也是挺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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