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约:开局尸王,去抱马丹娜大腿

第71章 得帮况天佑生个孩子!(1/2)

天才一秒记住【印尼小说网】地址:https://m.ynxdj.com

首发:~第71章 得帮况天佑生个孩子!

况天涯的成长能力,杨秀是眼馋的。

在杨秀的估算之下,况天涯,可能是那种没有上限的成长。

只要给她时间,或者给她足够的能让她成长的资源。

不算杨秀的话,融合四种能量于一身的况天涯,是不是才是最完美的血脉?

杨秀也想过,如果跟马丹娜确定关系了。

自己要不要咬马丹娜。

他不可能看着马丹娜老死。

马家没有飞升的机会,以前杨秀是觉得是因为命运之力作祟,所以马家的先祖都会死在邪祟的手中。

但是从阿茶口中知道了一些真相之后。

杨秀明白所谓的上界,其实就是西王母建造出来藏身用的。

她躲避的是命运,怎么可能放任带有命运之力的马家飞升?

这不是肉包子打狗了?

得多脑残才能做出来这样的事。

所以杨秀估计,马家之所以不能飞升,其中有命运的原因,但是还有很大的可能是,上界,也就是西王母,不接纳马家。

或者说是不敢接纳。

那只要杨秀跟马丹娜在一起,最后的结果就是杨秀指定会咬马丹娜。

但是咬马丹娜,就存在风险。

命运之力,杨秀不确定自己的血脉之力能不能顶得住。

按理说应该问题不大。

但是杨秀可不想用自己的按理说去冒这个险。

细数僵约咬过马家的人。

不用数了,就一个,况天涯。

况天涯体内本身就有马家的血脉。

所以根本没有其他的参照物。

笑死,这特么的,谁敢去试啊,试试就逝逝。

所以,在杨秀咬马丹娜之前,杨秀就要想到办法解决马丹娜体内命运血脉的问题。

或者是研究明白魔星的力量,或者是确定下来自己的血脉能抗衡命运之力,不会给自己整成一个疯子。

但是这玩意去哪确定去?

反正杨秀是想不到。

所以,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找一个魔星,研究一下。

最主要,留给杨秀的时间其实不算多。

杨秀可以倒着推算一下时间。

首先,昨天是三破日,三破日一个甲子一次,那就是距离佳佳大厦恶修罗的剧情开始有整整六十年。

当时马小玲出场的时候,应该是二十五左右的年纪。

那时候马丹娜已经是个魂儿了。

马小玲被送到求叔家的时候,想要集合南毛北马的精华收服将臣,那时候马小玲跟毛优都是大学生。

也就是说,二人的年纪应该在二十岁左右,那时候马丹娜刚刚死,换句话说,马丹娜还有五十五年就是个魂了。

现在马丹娜二十六岁,五十五年之后,马丹娜八十一岁。

嘶,你别说,你还别说,马丹娜还挺能活的。

那推算到这里,另一个杨秀很感兴趣的人的时间线,杨秀也能推算出来了。

马叮当,马叮当在大学的时候,跟马丹娜并肩作战,二人共同对战将臣。

那时候,马叮当是二十岁左右。

马叮当出场的时候,应该比马小玲大个七八岁的样子。

也就是说,如果马小玲的出生日期是三十年之后,那马叮当的出厂日期就是二十三年之后的样子。

嘶,这马家基因不错啊,二十三年之后,马丹娜都四十九,五十岁了。

那她跟她一胎出生的兄弟,也是这么个年纪,还能生?

(这时间线,是作者推出来的!应该是有问题的!毕竟作者的数学水平真的不咋样!反正就按这样设定吧!之所以把这个时间线拉出来,主要是因为之后马叮当出场时候的剧情!算是个铺垫或者说介绍!)

那留给杨秀的时间,满打满算就是五十来年的样子。

马丹娜变魂儿之前,杨秀指定得想到解决办法。

疯狂的牛二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印尼小说网https://m.ynxd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墨守成婚
墨守成婚
关于墨守成婚:清艳独立的女学霸&腹黑忠犬商业奇才,从校服到婚纱。年代+暗恋+双初恋+异地恋+成长蜕变茉莉,是村里的第一位女大学生,聪慧美丽。但由于家境贫寒,迫于家庭压力,选择读了自己不喜欢的师
文小侠
开局1958荒年,我带着生产队吃肉
开局1958荒年,我带着生产队吃肉
【重生年代+荒年种田+空间+囤物资+日常】重生1958年,即将迎来大集体时代,一切都是公家的,只能靠挣工分过日子!吃肉要肉票,吃粮要粮票,吃油要油票,连做衣服都要布票……幸好王小北觉醒了一个种田空间,
瓜州有点甜
从1987开始
从1987开始
如果回到几十年前,你会怎么做。易飞就阴差阳错地回到了1987年,他用一夜的时间制定了计划表。一样的身份,一样的路,他要走出不一样的人生。要低调,先挣够他2000亿。金钱、亲情、爱情一样不能少。
海冰玉
恐怖复苏:我能收集情绪
恐怖复苏:我能收集情绪
在恐惧惊悚游戏副本里,高阳带着系统开启上帝视角。他只要做两件事搞钱、交朋友、女鬼可怕也比不过人性。恐怖场景中,别人都惊慌害怕、疯狂逃串,只有他认真完成剧本最后得了个鬼见愁的外号。害怕,鬼也是人变得。直
大锤
新欢闹上门,明小姐消失后司总悔疯了
新欢闹上门,明小姐消失后司总悔疯了
关于新欢闹上门,明小姐消失后司总悔疯了:爸妈车祸离世,将我托付给他们一直资助的陌生大男孩司锦修,十几年的相濡以沫他把我宠成了公主,结婚后他对我更是细心呵护,全江城的人都知道我是他的命,我们是人人艳羡的
明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