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南锣鼓巷街霸

第74章 港元贬值(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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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74章 港元贬值

对于子嗣问题,陈泽还是有期望的,毕竟年纪不小了,马上奔三的人了,前世就是因为错过了。

有人说,人类的原始基因决定,当人在青年的时候会十分渴望拥有后代,然而,一旦错过这一时期,就又会变得无所谓,这是被自然放弃的结果。

不过,生孩子这事也急不来,不是说想生就能生的。

现在没有天伦不孕不育医院,这事全靠运气。

“这狗咱们能抱回家养吗?”陈花花问道。

“不行,这条狗已经答应了别人了。”

“可是这狗还这么小!”陈花花抱着小狗有些不舍得。

“正是因为小,才得抱走抚养,等到长大了,就不好养熟了。”陈泽解释道。

粉嘟嘟的小狗刚出生,狗妈妈是一条德国牧羊犬。

八九十年代的警犬主要以德国牧羊犬为主。德国牧羊犬因其出色的工作能力和适应性,在警犬领域中占据了主导地位。这种犬种具有高度的智力、敏锐的感官和强大的工作能力,使其成为执行各种警务任务的理想选择。

小狗的母亲,就是一条优秀的,战功卓着的英雄警犬,在1980年京城火车站爆炸案中立下功勋。

也正因为如此,才获得了和煤球交配的名额。

煤球:天才,只是见我的门槛!

也是幸运,在此之前无数优秀警犬与煤球交配都没有成功,但这次却是没两天就怀上了,之后就诞下了这只小狗。

煤球倒是对自己的狗儿子不是很感冒,刚开始还很新鲜地舔了舔小宝宝,不过被德牧汪汪叫了几声后,就扭头离开了。

狗这个物种毕竟是母系社会,狗爹都属于是野爹,用完就丢的那种。

陈泽这边作为“男方家属”,自然是没有权利把小狗留下的,小狗目前只是寄养在这里,等到母狗“出月子”之后,武警大队那边会将警犬连同小狗一同带走的。

“这狗长得,跟煤球小时候倒是很像,可怜巴巴的样子。”

“是吗?煤球小时候也是这样的吗?”陈花花好奇地问。

“是啊,煤球小时候比它还要小,还要瘦!”

陈泽不禁想起自己第一次和煤球相遇的那个下午,天色昏暗,正值寒冬,一只黑色小狗,被母狗赶出狗窝,瘦的只剩下皮包骨,孤独地躲在窝棚柴垛下瑟瑟发抖。

陈泽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收养它的。

之后的知青生活里,煤球每天早上都会跳上床,叫他起床,后来还学会自己每天去村头取奶,买东西。

“汪汪!”

煤球看陈泽发呆,拱了拱奶瓶,示意主人把所有灵泉水都喂给自己狗儿子!

“好啦!好啦!我知道,都喂给它,一点儿不剩好吧!”

“汪汪!”

“急什么啊!它这么小一次能喝多少?明天还来呢!”

“汪汪!”

煤球毕竟不是一般的狗,智商方面已经堪比小学生,自然也不像普通的公狗一样,甘心当一个抛妻弃子的野爹。

虽然德牧不让它靠近孩子,但它还是扯着陈泽的衣袖,将亲爹陈泽的拉了过来撑腰,同时也让陈泽分一些灵泉水给自己儿子。

它知道灵泉水是好东西,知道自己儿子喝了这东西以后能和他一样强壮。

陈泽也不吝啬,于是趁着小狗还在,这两天没少给小狗喂灵泉水。

陈花花带着自己表弟,李瑞龙在逗狗,德牧的智商不低,能当警犬的德牧智商更是同类中的佼佼者,德牧任由两个人类,对自己宝贝儿子摸摸碰碰。

“瑞龙最近也该上小学了吧?”

“舅舅!我都上二年级了,马上就要上三年级了!”

李瑞龙见自己舅舅连自己上几年级都不知道,媛媛的小脸嘟起嘴,很不高兴。

陈泽忍不住在脸上掐了一下。

作为李家独苗,让李家人十分庆幸的,小家伙生来终于不再是李家传统的非洲大区皮肤,小家伙生下来就白白胖胖,白皙的皮肤很随她的母亲,精致的小脸已经能看出来,卖相没得说,长大了就算不继承家业,也能靠脸吃饭,迷倒一群小姑娘。

“是吗,都二年级啦?那学习怎么样啊?”

李瑞龙:

陈泽像是一个讨厌的家长,一句话就把孩子干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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