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千金她是马甲大佬

第237章(1/1)

天才一秒记住【印尼小说网】地址:https://m.ynxdj.com

首发:~第237章

“啧,没打中呢。”

昏暗的机房里,突然亮起一道昏黄的灯光。

只见机房角落的桌子上,一个身穿迷彩服的长发女人正交叠着双腿坐在那里。

她手里拿着一个铁皮手电,是很有年代感、里面需要放三块1号电池才能亮的那种。

“是鬼狐姐啊。”

舒澜见状,无奈的从兜里掏出了纸巾来,擦了擦自己头上的血。

鬼狐坐在原地没动,一手拿着一把同样非常有年代感的左轮手枪,一手拿着手电照在舒澜身上。

她慢吞吞的叹了一口气,“小丫头真没礼貌,来我这里,还要杀我的人。”

言语之中,明显是料到了会有人过来。

舒澜轻扯唇角,“我也没想到,绑架国际计算机研究院继承人的人,竟然会是鬼狐姐。”

说起来,舒澜和鬼狐是不熟的,甚至以前从来都没见过面。

但舒澜从前在灰铁三角洲的时候,听说过很多关于鬼狐的传说。

她目前虽然在灰铁三角洲的各项考核都是第一,但却是不如巅峰时期的鬼狐的。

“你没想到吗?”

舒澜:“好吧,我猜到了。”

说完,舒澜耸了耸肩。

“还不是鬼狐姐您不诚实嘛,您手里的芯片,真的全都交出来了吗?您是现在把东西给我,还是等我亲自拿?”

鬼狐歪了歪脑袋,轻声说道:“小丫头,你太小了,说不定再过两年,我就不是你的对手了……不过现在,我不想打你。”

她的长相是标准的浓颜美人,眼睛大,鼻梁直挺,肤色是一种仿佛病态的苍白,而唇色殷红。

即使是粉黛未施,也显得极其美艳。

但是在此时的气氛下,却多少透出一股诡异的感觉来。

舒澜一把拽下了脸上的面罩,又把那件染了血污的外套脱下来,身上的枪支装备全都扔在了脚下。

“还没打过,当然是什么大话都可以说?”

她的确是还没到体能最巅峰的时期。

但她从小与人搏命,靠的也从来不是体能。

只是在她有能力直接碾压对手之后,更喜欢用绝对的力量取胜而已。

“哈!有意思!”

鬼狐也把枪给扔了,又起身去关上了机房的门。

“上次你就没打赢我,如果这次你能赢我,我就把芯片给你。”

舒澜浅浅的笑了一声,“咱们还是尽快吧,盯着这地方的,可不止我们。”

“你们?”

鬼狐脸上刚露出疑惑的神情,隔壁就突然传出了一片枪响。

“那个蠢货也来了?!”

舒澜还是第一次见到鬼狐这样的人露出咬牙切齿的神情。

“你是说银狐吗?牧云琛在这里,她怎么可能会不来?”

鬼狐冷笑,“那个蠢货!为了一个男人要死要活,我当初就说过,”

“银狐不追杀牧云琛,难道要追杀你么?”舒澜突然面色平静的说了一句。

鬼狐:“你说什么?”

“她除了对牧云琛紧追不舍,还能怎么样呢?”

慕羽并不是一个玩不起的人,更不会如此放不下一段感情。

她对牧云琛的追杀,更像是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

她不断的告诉自己,自己是恨牧云琛的,这样才能有借口拿牧云琛撒气。

闻言,鬼狐果然沉默了。

两人平静的对视着,随即眼神凌厉起来。

下一秒,直接开打。

舒澜猛地一拳打向鬼狐,却被鬼狐抓住了手腕。

只是还不等鬼狐再有动作,舒澜便已经借势接近,直接反抓住了鬼狐的胳膊。

两人几乎是贴身肉搏,旗鼓相当。

佚名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印尼小说网https://m.ynxd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重生1979,身边躺着女知青
重生1979,身边躺着女知青
刘嘉重生到1979年,睁眼便面临两件事。 一,同屋睡了将近三年的女人不跟自己了。 二,第二天就是高考。 面对人生转折点,刘嘉毅然做出不同选择,果断答应。 这辈子,刘嘉下定决心在大江大浪中驰骋,且已经勾勒好好宏伟蓝图。 可是,那女知青是怎么回事? 我退,你进? 我走,你追? 我不理不睬,你还倒贴上了? 呵呵。 重回到这个改变与机遇并存的黄金年代,谁还做舔狗?
明月松涧
超神,我真不是天渣啊!
超神,我真不是天渣啊!
“现在站在我们面前的是,天宫时代的战神,从泥泞中崛起的超级大神,第一禁卫军团军团长,第六铁血军团军团长,第十征服军团军团长,兽体和三角体的驱逐者,曾经横扫整个星云缔造了天宫时代的极盛时期,已知宇宙最大的战犯——天渣墨云!” 墨云:“……” “首先,我又没打输,凭什么叫我战犯?其次,我真不是天渣啊!” “可所有天使都是这么认为的啊!承认吧!你就是天渣,天使中的渣男!”
云上生花
天命之子们带我躺平
天命之子们带我躺平
穿越到玄幻世界,我成了一个不入流的家族族长。 可绑定了家族系统,听到家族弟子心声后,我才知道这个家族有多厉害! 重生者,顶级天赋,长生不死…… 我族里到处都是天命之子! 有这么多天命之子,我这个族长顺顺利利地躺平了!
佚名
因为怕死只好多谈几次恋爱了
因为怕死只好多谈几次恋爱了
【多女主,日常文,肉食系,请对号阅读】中野真佑看着眼前容貌精致的少女,神色诚恳。“其实,我得了一种病,一种只交一个女友就活不过十八岁的绝症!”“所以这就是你,脚踏两...三条船的理由?”
金枪染血
这个出马仙有点强!
这个出马仙有点强!
一块红布三尺三,老堂人马老堂仙,有朝一日出深山,名扬四海万家传! 八十年代,我出生在东北农村,七岁那年大仙说我命犯三灾八难,将来会出马顶香,我不信,却屡遭磨难。为了谋生,我当过服务员,跑过业务,开过出租……但命运就像施加了诅咒,我身边不断发生各种邪乎事,无奈之下,我成了一个出马仙。
吴半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