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幻:开局一颗混沌珠

第4759章(2/2)

天才一秒记住【印尼小说网】地址:https://m.ynxdj.com

首发:~第4759章

祖洲府主陪他而来,主要就是干这活的!

“你要么带我们去见你们的渊主,要么是你们的渊主亲自上来见我们,你随便选一个吧。”

祖洲府主也不废话,干脆不客气的跟对方说道。

“这个……”

那为首魔族强者一愣,脸上一阵苦笑,连话都说不下去了。

如果陆沉不是有祖洲府主撑腰,他可以有一千种方法打发陆沉。

但在祖洲府主强硬的态度下,他现在连一种方法也没有了。

而且,祖洲府主给他两个选择,可不是在跟他开玩笑。

因为,祖洲府主有一千种方法把讯息传递下去,递入死亡深渊深处。

到时侯,死亡渊主收到祖洲府主的讯息,立马就要上来迎接了。

“什么这个那个?”

“本府很空,没有那个耐心等你拖延。”

“你要是不能作主,那本府就叫死亡渊主出来好了,也省得本府下深渊浪费时间。”

祖洲府主不耐烦了。

“好吧,请祖洲府主和九龙传人随我来吧。”

为首魔族强者顶不住压力,只好认怂,无奈的领着陆沉和祖洲府主直降下去。

进入死亡深渊,冲破层层魔雾,直降十万丈之后,这才到达渊底。

深渊底下,灼热一片,到处是熔浆赤岩,仙气十分浓郁,正是魔族理想的修炼之地。

倒是在耸高的渊壁之中,到处横插着无数骸骨,也不知是什么生物的残骨,令人恐怖生畏。

在死亡渊之上,那么大的渊口周边,原本是看不到几个魔仙的。

但在这里,魔仙就多了去了,一片热闹非凡的景象,几乎跟元武大陆的魔窟深渊是一个样。

唯独不同的是,元武大陆的是魔族凡人,而这里的是魔族仙人!

那三个魔族强者在前面引路,带着陆沉和祖洲府主在死亡渊底飞奔,进入死亡渊腹地。

不到一炷香时间,众人来到了一个巨大的渊底平台,少说也有方圆千里之大。

那是由无数赤岩所打造而成,平台上还矗立着一根根魔雾缭绕的巨柱,至少有上万根。

那些巨桩也不知有什么作用?

但那些巨柱排列起来,犹如迎宾柱一般,直通平台后面的一座巨型的红色大殿!

那座大殿的魔雾更浓、魔气更重,仿佛地狱的恶魔来源于此。

可惜,魔仙不是恶魔,而是一个正常的种族!

穿过那些巨柱,来到那座红色大殿的大门前,便见到了门庭之上,刻着四个黑色大字:死亡大殿!

殿门前的守卫有上百个,却见到那三个魔族强者引人而来,根本就不敢阻拦,还恭恭敬敬的请陆沉和祖洲府主进去。

一进大殿,便是大堂,迎面而来的不是别人,正是死亡渊主。

“祖洲府主大驾光临,本渊主真是有失远迎,乞望恕罪啊!”

死亡渊主一脸笑容,双手拱起对祖洲府主一辑,然后随便朝陆沉瞥了一眼,那双魔眸之中,却是闪过一缕不快之色。

佚名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印尼小说网https://m.ynxd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重生之嫡长女帅炸了
重生之嫡长女帅炸了
【女强+家国仇恨+男主重生】 “报!八月十四,东陵国八万将士被困阴山,全部战死!” 一封染血的家书,白家男丁十一人,全灭。 那一日,白明微,白家嫡长女。 她摘了簪环,卸了红妆,身披战甲,背棺出发。 前方是九死一生的战场,可她却必须去。 因为—— 她要为战死...
十四晏
诸天轮回之从仙路开始
诸天轮回之从仙路开始
沈平康就要死了,脑癌!  出生于小县城的他来大城市里拼搏奋斗几年,这并没有给他带来什么好处,而是给他带来了一身的病痛,脑癌晚期,可他不想死啊……
流去的时光
从向往开始,成为娱乐圈吉祥物
从向往开始,成为娱乐圈吉祥物
【单女主+白露+文娱+有系统(但存在感比较低)+正能量】 云沐穿越到平行世界,机缘巧合之下,参与到了向往录制中,使本应该是最后一季的向往重新爆火。 而云沐也因此在综艺圈出名,得到各大老牌综艺的邀请。 无一例外,这些综艺在云沐的帮助下,也都重回巅峰。 在这期间,他认识了很多人,也得罪了很多人。 最后更是因为触碰到太多人的蛋糕被多方联合抵制。 不过云沐丝毫不慌。 “我有系统,你们有什么?”
佚名
全家偷听我心声后,杀疯了
全家偷听我心声后,杀疯了
【穿书+读心术+吃瓜+宫斗+全家偷听心声+重生+炮灰+团宠】 时秒秒又穿书了,这一次穿成炮灰小公主。 总有反派想谋害我全家。 【父皇,你养了个丑娃,把她宠的无法无天,最后只剩一堆白骨,被盗墓贼踢飞了!】 【娘亲,你身为神族的后代,可你太单纯善良了。被囚禁在宫中,放干最后一滴血。】 【大哥,你可知你的太子妃,和娘亲的对头是姐妹啊!】 【二哥哥,你成天琢磨医术,可你亲人接连被害你浑然不知,最后也被五
麦穗穗
举报我卖假药?病情复发你哭啥
举报我卖假药?病情复发你哭啥
一位肝癌晚期患者,在生命垂危之际,意外解锁了“神药系统”,瞬间从死神手里抢回了自己的命! 系统在手,天下我有,他本以为可以靠着这逆天神器,拯救世界,成为超级英雄。 然而,现实却狠狠打了他一记耳光——他费尽心力救治的一群人,居然恩将仇报,组团把他告上了法庭!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