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高盗窃林阳王欣欣

第二百九十四章 谁抢谁死(2/2)

天才一秒记住【印尼小说网】地址:https://m.ynxdj.com

首发:~第二百九十四章 谁抢谁死

所以现在没必要为了评分高一点,当场和连杀抢夺前面的布泊珠。

不然一旦开战,很容易就会引起各方关注,增加暴露身份的可能。

闻言,林木眼珠子转了下,缓缓道:“指挥官先生,看来我们得尽早杀掉那个高级佣兵,否则我们就不能安心。”

“是的,不过现在最重要的还是先找到回家的路,等找到回去的路,再在佣兵团内悬赏一下那家伙的信息,然后想办法彻底干掉他!”林阳幽幽道。

现在他们想要无需遮掩身份行走,要么是拥有无惧任何文明的实力,要么就是干掉那个高级佣兵。

但前者显然是不太能的。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干掉那个眉心有印记的家伙。

他多活一天,就都是祸患!

林木微微点头没再说话,而是闪动着目光看向连杀的战舰。

又过一天,布泊泽深处也再次发现两枚布泊珠。

在消息传出的一刹那,连杀的战舰就闻风而动第一时间赶了过去,随后再次说出那句霸道的话。

“这两枚布泊珠也归我所有,你们,去找别的!”

话语落下,众人虽然都很不爽,但也实在没有几个人有胆子得罪连杀,只能一个个再次散开。

但,也有人忍不住说道:“连大少,通过佣兵考核任务只需要三枚布泊珠即可,你之前已经抢了两枚了,现在只需要一枚即可,剩下一枚还是放出来让我等自行争夺吧。”

此人的话瞬间引起不少人符合。

然而,连杀却是不屑的嗤笑一声:“完成考核任务的确只需要三枚,但,你们不会以为本少会按照最低完成度来提交任务吧?”

众人瞬间脸色大变,有人愤懑道:

“连大少,你这是什么意思?难不成你是还想继续多抢一些布泊珠来提高考核评分?”

“哈哈哈,没错,本少当然要拿到最高评分,所以,半个月内的布泊珠都要归本少所有!”连杀狂笑一声。

“什么?半个月的布泊珠你都要?”

“连大少,任务的考核期限一共才一个月,你一个人就独占半个月的产出,剩下半个月我们这么多人怎么能来得及完成任务?”

众人的脸色都很难看,纷纷出言。

连杀却是冷笑出声:“呵呵,你们完不完得成任务与我何干?能不能完成任务,是你们自己的事情,总之,我把话放这儿了,半月之内的布泊珠,谁抢谁死!”

刹那之间,所有人的脸色都是猛然大变,有人气冲冲的喊了起来:

“连大少,你这未免有些太霸道了吧?”

“呵,霸道?本少就是霸道了,你又能如何?”连杀满脸不屑的看向开口之人,轻蔑道:“你若不服,大可来抢抢试试看!”

那人瞬间被呛的不敢再说话。

“哼,蝼蚁般的废物。”连杀嗤笑起来,然后再次强调:“记好了,半个月内的布泊珠,都归本少所有,谁若敢抢,死!”

说罢,他直接冲向那两枚布泊珠。

众人虽然都很气,但也是敢怒不敢言。

只能眼睁睁看着连杀收取布泊珠。

不过,就在连杀即将取走布泊珠的时候,异变陡升!

“连杀,你已经取过一次布泊珠了,这两枚,该是我的了!”

一道更加冷漠的声音突然响彻而起,紧跟着一艘看着就相当豪华的战舰,直接拦在了连杀的战船前。

湖月照影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印尼小说网https://m.ynxd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这个主神空间怎么是缝合怪啊!
这个主神空间怎么是缝合怪啊!
吴杰发现,这个主神空间有大问题啊!元祖无限的副本但是是无限世界的开局! 主神空间里的强化全都改了名字,而且......总之,这问题可太大了。 算了,活过生化二就算大成功。
闪耀银河系
无敌天帝踏万界
无敌天帝踏万界
太古异兽利爪捏碎诸天星辰,域外邪族发出惑乱众生的嘶鸣,黑暗深渊中的妖魔睁开了邪异的血瞳,远古诸神从沉睡中苏醒!这是一个大争之世!人族强者以利剑问鼎苍穹,在诸天万族中挺起不屈脊梁! 楚剑秋偶得混沌天帝诀,从微末中崛起,踏上万界征程! 一念崩星海,一念裂苍穹!一念诛妖鬼,一念葬神魔!俯瞰诸天神域,谁敢争锋?这,就是天帝之威!
随风漫步
综影视:男配才是金手指
综影视:男配才是金手指
我有系统!这是我的金手指!!……话说~好像~大概~可能~……(系统已哭晕在厕所)打赏加更在评论区!
御卿卿
每天签到修为,我直升仙帝
每天签到修为,我直升仙帝
【签到奖励+宗门日常+长生+稳健】 林平安穿越苍茫修仙界,成为青云宗的外门弟子。 觉醒签到系统,每天签到就能得到各种奖励,开局第一签便是修仙顶级圣体,从此走上了开挂修仙的道路。 在阵旗面前签到,奖励帝兵人皇幡。 在地府轮回盘上签到,奖励不灭神魂。 在灵兽园边签到,奖励五神兽。 …… 仙帝体质、天地灵根、万年灵药、大帝兵器统统被林平安收入宝库中。 他还喜欢种种花草养养
唱书人
撞破女领导私密,我连升三级
撞破女领导私密,我连升三级
【权财双收+绝色娇妻+重生先知+医术惊人】 重生一世,大伯嘲讽,领导刁难,被下派到山村任村主任助理,他撞破女局长的情事,直接连升三级!原单位领导立即换脸,对他阿谀奉承!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