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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12章 硬壳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离堕落深渊不远的缘故,明明是冬季,整片猩红平原却没有冰雪和刺骨的寒风。此时劳伦斯正懒洋洋的躺在囚车里,略带潮气的小股凉风混着泥土的芬芳不断吹拂着他的面庞,让他提前感受到了老年生活的惬意。
“还没到吗?”劳伦斯打了个哈欠,随手抓了两把蓬乱的头发感慨道:“世界真是和平啊,希望我下次睁开眼睛时能看到目的地。”
“如果闲得无聊,我不介意让你来赶会车解闷。”罗恩抬头望了望晦暗、阴沉的天空,顿时失去了和劳伦斯斗嘴的想法。不得不承认,这种不讨人喜欢的天气会让本就无聊的时光更加难捱。
“不怕我把你屁股颠成好几瓣的话,我很乐意接受你的提议。”劳伦斯无奈地扭了扭身子,换了个更舒适的姿势重新躺下,“既然某人说中午之前就能看见城市,那既不认路又不会驾车的我自然还是不要帮倒忙为好。”
“我该为此感到欣慰吗?”罗恩舔了舔嘴唇,“到了自由之城你要来一块南瓜巴尔吗?我请客。”
“一块什么?”
“南瓜巴尔,一种兰斯人发明的甜点。味道还不错,广受欢迎。”菲丽丝突然插了一嘴,冷冷地问道:“也许你从小就足不出户,不知道自由之城有好几家很出名的甜品店,但身为一个兰斯人,你怎么会连南瓜巴尔是什么都不知道?”
“我…听说过,但没见过,更没品尝过。”劳伦斯含糊地咕哝道,他希望尽快结束这个话题,以避免引起两人的怀疑。
“是吗,那你还真是可怜。”菲丽丝半是讥讽,半是同情地说:“从塞连到神国,兰斯甜品的名声尽人皆知。就连几乎与世隔绝的秘法之地都有人在兜售兰斯的甜点。好吧,我还从没见过你这么奇怪的兰斯人。”
“您太抬举我了,菲丽丝小姐。”劳伦斯回想了一下儿时的记忆,有气无力地说道:“在兰斯,次子永远是长子的替代品,而我就是次子。或许一般人很难想象,一个出身于贵族之家的孩子会为什么发愁。是的,想象一下吧,王都的每个人都知道我的身份,这对于尚未了解世界的孩子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我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家族的脸面,这本来是很正常的事。但我恰好是个喜欢自由,热衷于发掘新事物的家伙,而我的兄长则是一个近乎完美的贵族——仪容得体,谈吐优雅,从不犯错。假如你是这两个孩子的母亲,会怎么对待不争气的小儿子呢?”
“我不会偏袒任何一个儿子,因为母爱是平等的。他们都值得我托付身家性命。”菲丽丝罕见的没有给出模棱两可的回答。
“是吗,也许你会这么想,但我的母亲并不这么认为。”劳伦斯不以为然地说:“毕竟兰斯的贵族都自诩优雅高贵,不会容忍一个傻小子到处惹是生非,让家族成为上流社会的笑柄。所以在成为骑士前,我一直被锁在家里,甚至没见过南瓜长什么样,更别说南瓜做的甜点了。”
“抱歉,我不该…”女孩显然嗅出了危险的信号,连忙道歉。
“不必道歉,我们是朋友对吧。”劳伦斯知道他应当为这具身体主人的不幸童年感到难过,但他一看到菲丽丝局促不安的样子,就怎么也难过不起来了。显然这位曾经的贵族小姐并不擅长道歉,也没有劝慰别人的经验。涨红的脸和拧在一起的五官让她看起来像只被掐住脖子的天鹅——既不愿放下矜持的冷漠姿态,又对自己无意的冒犯感到愧疚。
劳伦斯一下没忍住,笑了起来。事后想想,他觉得自己早该想到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这种大道理的。
“啊!”耳朵传来的痛楚让劳伦斯惨叫起来。
“你笑什么?还笑得那么恶心。”菲丽丝气鼓鼓地揪着劳伦斯的耳朵,逼迫他哀嚎着站了起来。
“我错了,我错了!你先放开我,我再说…”劳伦斯趁菲丽丝不注意,立马挣脱了魔爪,用两只金属护手死死捂住了红肿的耳朵。现在这位可爱的贵族小姐没法再用暴力手段威胁他了,可就在他得意忘形的时候,一只纤细而冰冷的手灵活地穿过胸甲缝隙,摸到了他的肚皮,冻得他打了个寒颤。
“说啊,你笑什么?”菲丽丝皮笑肉不笑地盯着大惊失色的劳伦斯,轻蔑地哼了一声。
假如劳伦斯是个谨慎的人,就应该能察觉到异常——普通大小姐可没有这么快的反应,她们会对结实的盔甲无从下手。菲丽丝是怎么做到的?如果穿过盔甲缝隙的不是手而是一把涂毒的匕首、一件可以将人开膛破肚的暗器呢?
可劳伦斯并未注意到这些细节,他愁眉苦脸地咽了咽口水,刚想扯动嘴角展现出尽量和善的笑容,那五根修长的指头就在他腹部飞快地刨腾起来,痒得他立马捂着肚子求饶起来。
“对…对不起…我…哈哈哈哈哈哈…”
在劳伦斯笑出了一身大汗后,心满意足的菲丽丝才把手从盔甲缝隙里抽了出来。她似乎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又皱起眉头,与劳伦斯拉开了一点距离。现在劳伦斯只感觉全身无力,只好躺下小憩。微风拂动着他凌乱的头发,道路两旁的杂草在灰暗的天幕下寂静无声地摇曳着,一尘不染的阳光从北方薄薄的云层中倾泻而下,那充满活力的光线预示着春天的到来。
他突然觉得,日后自己会很怀念这段无聊的时光,那种悠闲自在的心境。就像眷恋苍穹的飞鸟离开了囚笼,载着一腔热血,飞向更遥远的地方。
“哈,还好。”劳伦斯费力地支撑起上半身,慢慢坐起,“对了,你们知道自由之城还有什么美食吗?机会难得,我想都尝尝。”
“自由之城什么都有,就怕你买不起,那地方的物价是出了名的高。”菲丽丝瞪了劳伦斯一眼。尽管她的眼神又变得阴沉而忧郁,但毫无疑问,其中的冷淡与疏远已经消失了。
“所以我才讨厌那些卑鄙下作却能吃饱喝足的阔佬。”劳伦斯低头摸了摸自己的盔甲,若有所思。
另外两人笑了起来,就好像劳伦斯刚刚说了个笑话。
“你才多大,最多不过二十岁。你该趁年轻到处走走,不然肯定会觉得世界上到处都是白痴。”罗恩心情很好,半开玩笑地说道:“不过,我觉得你可能短时间内不想再来一次长途旅行了。”
“啊,是啊。老实说我的梦想就是解决温饱问题后当个快乐的懒汉。”劳伦斯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没有表态。
以劳伦斯故乡的文明程度来衡量的话,他确实觉得这个世界上到处都是白痴——没有反抗意识的奴隶和贱民,以及整天把荣耀和尊严挂在嘴边的贵族。没人意识到这个固执而保守的世界需要改变,也没人看得到未来有什么希望可言。
作为一个站在巨人肩膀上的人,劳伦斯觉得自己似乎可以改变些什么,也许这就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意义。
“看前面!我们到了!”罗恩激动的叫喊把劳伦斯重新拉回了现实世界。这是一个新的开始,而劳伦斯有信心在这个世界谱写出属于自己的传奇故事。
是啊,蓝天、暖阳、美女、好酒、挚友、神话…这些都会有的。
现在的他对此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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