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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44章 吃药不睡觉
“大半夜,你怎么不睡觉呢?”
“我吃了草药后,睡不着了。”
“睡不着你就替我看着沃夫朗,我去休息一会儿。”
“别走啊,我想问你点事”
递给蕾雅一支烟,我们在沃夫朗微弱的鼾声中聊了起来。
“蕾雅,你看起来,好像不是很担心王国的战争。”
“担心又有什么用呢?”
“克里弗雷那个时候,又是怎么对抗王国的?”
“那是我们先杀了边防军,才演变成战争的。边防军的话,你也见过了。”
蕾雅告诉了我当年发生的事,克里弗雷的时代,是夜幕镇最有希望的时代。人口数量甚至一度达到四千,马场,牧场,麦田,礼堂等等一切,都是那个时代的产物。但随之而来的,就是王国变本加厉的劫掠。克里弗雷是个睿智的人,他不会自己选择与王国针锋相对,当时最先开始抗争的是人民不屈的精神。
乱世做人,盛世做狗,选哪一个呢?不不,这个问题对于夜幕镇来说是不成立的。因为只要王国一天不停止掠夺,夜幕镇就没有一天的盛世。
愤怒的人群打死了一些边防军,克里弗雷十分清楚,这就等于夜幕镇向王国宣战了。
但克里弗雷还是站了出来,因为大家需要一个领导者。那段时间沃夫朗还没来夜幕镇,唯一一只魔物就是魅魔蕾雅。战斗是非常惨烈的,王国的四千军队和夜幕镇的几百个民兵的实力有天差地别。蕾雅当时只会使用类似于死去魅魔首领的那种攻击魔法,有效距离不过十米,燧发枪的有效射程却能轻易超过这个距离。
“那个时候,我才明白魔物已经不是这片土地唯一的主人了。枪炮的发明改变了一切。”
“或许是吧,但魔法并非没有用。”
“不,魔法对于大多数人确实是没用的。”
“什么意思?”
蕾雅咏唱了一段复杂的法文,在手里变出了一根金色的长矛,走出了帐篷。
“你觉得这个魔法怎么样?”
“看上去很厉害的样子。”
长矛在魅魔手里灵活地转了几圈,突然掷了出去,夜空中留下了一道光弧。看距离,估计有五十米以上。
“看到刚才的距离没?”
“嗯,已经很远了啊。”
“我还能扔得更远,但我的魔力不够。”
“这个魔法叫什么名字?”
“书上的名字叫‘消灭黑暗的光芒之枪’,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拼尽全力,也只能使用四次这种魔法。”
“用过四次之后呢?”
“我就跟那家伙一样了。”
魅魔指了指躺在床上的沃夫朗。
“你是魔物啊,而且你还是白皇后,难道只能做到这种程度吗?”
“你以为魔物就可以无穷无尽地使用魔法吗?”
“不,我觉得魔物对于人类,至少在魔法方面是要强上一百倍的。”
“你去过王国还能说出这种话,大概是没遇到一些强大的魔法师。”
蕾雅回到帐篷里,坐在沃夫朗身边,把手放在人狼坚实的胸膛上。若有所思地回忆起来关于魔法的事情。
最早的魔法,并不是由魔物发明的,魔法对于魔物来说也不是必备的。比如人狼就不会魔法,虽然他们也有魔力。早在王国还用刀剑盾牌跟魔物战斗的时候,魔法就已经存在了,人们相信魔物是邪恶的化身。
在王国图书馆,我也看过相关的书籍,这里的人类对于宗教的创造力可谓极其匮乏。他们只有两个神,一个是代表光明和人类的好神,一个是代表黑暗和魔物的坏神,好神创造了阳光、土壤、水源,总之一切好东西,都是好神给予的。而坏神,除了黑夜和魔物,什么都没创造过。魔物们都是这位坏神的士兵,他要把整个世界都变成永远的黑夜。
这是什么思维逻辑,是在下输了。
“话说蕾雅,你相信你是黑暗神创造的魔物吗?”
“也不能说不信吧,对于神,还是要有畏惧之心的。虽然我们都是听人类说,才知道有黑暗神的。”
喂,别人随便说说就信了啊!要不要这么单纯啊?!
“我觉得,这个世界还是没有神的。”
“那来歌,你信什么呢?”
“我啊?我相信党和人民。”
“那是什么?”
“那是比任何神灵都要强大的东西。”
“来歌先生总是会说一些奇怪的话呢。”
“所以说,我真的是外乡人。”
向蕾雅笑了笑,我把话题拉回魔法上。
“其实我对于神灵并不感兴趣,我想知道的是人类到底能掌握多强大的魔法。”
“这个问题的话,你还记得那块宝石吗?”
“就是那块蓝色能发光的?”
“没错。人类的魔力可以达到魔物的水准,但这种人还不多。魔女之家的魔女你见过吧?她们的魔力都很高,但并不是最高。真正可怕的魔法师都在王国。”
“难道说,王国有能在魔法领域超越魔物的人类??”
“有,而且不止一个。人类能做到我们做不到的事,黄金和宝石对于他们来说,意义远比我们重大。上一次和边防军作战的时候,我就知道了。”
“人类可以用黄金制品和宝石来增强魔法,而魔物不行。”
蕾雅看着我的眼睛,似乎是在警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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