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上户口,我闪婚了千亿大佬

第四百三十三章温水煮青蛙(2/2)

天才一秒记住【印尼小说网】地址:https://m.ynxdj.com

首发:~第四百三十三章温水煮青蛙

秦云:“……”

她还没想好要怎么让他离开,明祁却直接过来,然后弯腰将她从轮椅上抱了起来。

秦云被吓了一跳,下意识地伸手搂住了他脖子,“明、明祁……”

佣人也惊了一下,但很快就很有眼色地先抱着念念进去了。

明祁淡淡看了她一眼,“嗯,带你进去。”然后大步抱着她穿过客厅,到了饭厅。

等到了饭厅,明祁将她放到餐桌旁的椅子上,接着转身自己就去洗手了。

整一套动作,自然的行云流水,更不带任何暧昧的意思。

好像,就是他说的那般,只是带她进来吃饭而已。

秦云:“……”

她好像有点看不懂他了。

明祁还是当没看到她的疑惑一样,洗完手回来,就开始吃饭。

反正就是主打一个自然,就好像之前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他既然这样,秦云自然也不好再主动提及,不然显得她好像很在乎一样。

于是,她也压下心里的纠结,开始吃起来。

明祁偷偷看了她一眼,见她没有再赶走他的意思,嘴角微不可查地勾了一下。

他知道,她不会那么快接受他的,所以他也不会那么心急,现在就要她一个答案。

还是那句话,他二十年都等了,还在乎现在这点时间吗?

他要温水煮青蛙,只要她不排斥他,不会见面,就赶他走,他就有机会。

吃过晚饭,明祁就将于总来找自己的事情说了。

都是聪明人,一听就明白,这位于总打着什么主意。

“还真是迫不及待。”秦云叹气道。

“应该只是个问路的,最近他和王总他们接触挺频繁,这王总啊,和你们二叔的关系可是不错呢。”明祁靠在椅子上,似笑非笑道。

秦云眸光微冷,对于秦明智的动作,并不意外。

可是,阿宴出事,会是他做的吗?

“对了,听说秦屿已经回来了?”明祁又道。

虽然秦屿没来公司,但已经从非洲回来了。

“嗯,二婶打电话给爷爷,哭着说,担心秦屿在非洲也出什么事,爷爷就同意他回来了,而且,他要和应蜜儿订婚了。”

秦屿不是一个人回来的,是和应蜜儿一起。

后面,她就听到贵妇圈子里在传,两人要订婚了,而且这话,还是二婶放出去的。

“呵,倒是鸡贼。”明祁道。

他明白,秦家二房故意放出这样的消息,就是想让公司的人看到,让大家都知道,他们要跟帝都应家联姻了,以后肯定会给秦氏带来效益。

所以,如果要选继承人,就应该选他们。

秦云没有说话,这些都是可预料的事情,不足为惧。

她现在只想知道,害阿宴的人到底是谁?

是二叔吗?

还是……

“好了,今天就先这样吧,我可还得回去加班呢,明天再来跟你说。”忽然,明祁起身打断了她的思绪。

秦云看向他,随口道:“好,路上注意安全。”

“嗯,会的。”

看狗都深情的桃花眼,对她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让她不由得有些晃神,等她反应过来,刚才好像说错话的时候,明祁已经大步消失在了大门外。

秦云:“……”

怎么,莫名就有种,无可奈何的感觉呢?

一半清欢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印尼小说网https://m.ynxd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重生真千金被霸总宠哭了
重生真千金被霸总宠哭了
上一世,季衍认祖归宗回到豪门,却被假千金陷害,身败名裂。 不仅遭亲生父母唾弃,未婚夫鄙夷,还被打断手脚,弄瞎双眼,横死在外。 再睁眼时, 望着所谓的妹妹送来的礼服,季衍笑了。 上一世的仇,这辈子她必十倍奉还! 可没多久,她就遇到了那个将来会把自己家杀的片甲不留,威慑各界的真大佬。 季衍自我安慰:“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谁知他却步步紧逼:“现在我
风苍岚
让你观摩筋斗云,你领会了万象遁术
让你观摩筋斗云,你领会了万象遁术
他原以为是来到了普通古代,没想到是西游世界。 不过系统很给力,立马奖励他逆天悟性。 观摩孙悟空筋斗云,就能领悟万象遁术。 那天跟着孙悟空去拜菩提老祖学义,岂不是直接无敌。
佚名
通天剑帝
通天剑帝
筋骨废,剑意灭,少年叶无双跌落神坛,遭受三年屈辱,更被污蔑退婚,打断四肢;却意外觉醒剑帝前世,重登剑道巅峰!无双立天地,神剑合阴阳;大千世界,百域争雄,我有一剑,可破万古,斩天地!...
紫贝寒枫
梦幻西游:上神白锦瑟
梦幻西游:上神白锦瑟
关于梦幻西游:上神白锦瑟:白锦瑟从来没有想过也不敢去想,这被众人寻觅的天命之人竟然会是自己。她只知道,一路走来,她经历了太多的磨难……好在,一切终将过去,她也收获了友情和爱情,再回到星曜宫时……以梦幻西游为背景的仙侠小说。第一次写网文小说,请大家多多包涵……
云十一
举报我卖假药?病情复发你哭啥
举报我卖假药?病情复发你哭啥
一位肝癌晚期患者,在生命垂危之际,意外解锁了“神药系统”,瞬间从死神手里抢回了自己的命! 系统在手,天下我有,他本以为可以靠着这逆天神器,拯救世界,成为超级英雄。 然而,现实却狠狠打了他一记耳光——他费尽心力救治的一群人,居然恩将仇报,组团把他告上了法庭!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