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第26章 先知社的起源
乐游亭的名称里虽然带一个“亭”字,但它并非一座亭子。
它是围绕着一座其貌不扬的亭子建起来的一个小世界。
亭子淹没在形形色色的建筑当中,反而变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陪衬。
乐游亭的入口是一道金光闪闪的拱门,通体黄金色,拱门顶端用鲜红色写着“乐游亭”三个字,整体看上去让人颇有食欲。
然而,走进去之后,人们就会发现,这里可以满足的欲望远比食欲要多。
拱门之下,便是乐游亭的主干道。主干道两旁是琳琅满目的商铺和门面,既有各色小吃店和摊位,门口摆放的烤串、臭豆腐、冰糖葫芦、章鱼丸子、奶茶饮品全方位挑逗着路过的人的眼睛、鼻子和味蕾,还有乐声震耳欲聋的酒吧和迪厅,里面的动静恨不得冲出来把整条街都霸占,更有门口舞动着衣着暴露的俊男靓女,门内则闪现着摄人心魄光影的小屋。
每隔一段距离,主干道的两旁便会分出一些小岔路和巷子,里面的店铺似乎低调得多,这些店铺往往以“按摩”、“spa”或“会所”等为名,门口没有太多宣传,但摆放着的灯箱或招牌却散发出各种各样的神秘与诱惑气息,这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样子比主干道两旁那些店反而更容易勾起人们一探究竟的好奇心。
除了这些小店,岔路和巷子里最常见的就是赌场,各式各样的都有,虽然人们往往会汽车进去,单车出来,亿万富翁变成万元户,但依然乐此不疲。
然而,最神秘的是位于一条分支小巷最深处的乐游公馆。
其实,乐游公馆是人们基于它气派而低调的外表给它起的名字,在它的门口,并没有任何一处题有这四个字,甚至整个门脸连一个字或者logo都没有。
全部是肃穆的棕黑色。
它那扇感觉十个人一起撞都撞不开的大门也常年紧闭,仅仅从高耸的院墙后冒出的灯光,人们判断,里面依然是住人的。
从进入乐游亭开始,主干道就由大小不一的石块铺就而成,它们彼此嵌在一起,像是一片片不规则的蜂窝。这些蜂窝状石板路延伸至主干道的每一条分支,甚至也一直延伸到包括乐游公馆门口。
由于整个乐游亭区域的房屋都不算高,鲜有十层以上,如果从上往下看去,便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些“蜂窝”将整个乐游亭的步行区域全部覆盖,每个步行其上的人像是在其中穿梭的小蜜蜂,在这花花世界里飞来飞去,有的酿成了蜜,有的酿成了惨剧。
晚饭过后,乐游亭毫无悬念地热闹起来。每个人都在这里专注着自己感受,却又在无时无刻不观察着周边,落单的充满期待,成群的不醉不归。
尽管如此,一群刚刚穿过拱门,走进乐游亭的人立刻攫取了几乎所有人的目光。
带头的是一个精神饱满的老人,尽管年龄已经不小,精气神却丝毫不逊色于年轻人,脚步有力,走路生风,而围绕着他的,是十二个散发着成熟魅力的女人,风格虽然不同,却各有各的美好。
女人们当中还掺杂着一名俊朗的高挑少年,眼里充满着好奇和一丝丝的羞涩。
人们被他们的阵仗、颜值和气场深深地吸引住了,几乎没有注意到,跟在他们后面不远的地方,其实还有一些人。
皮尔斯停下脚步,回过头来对着钟晨暮说:“我兑现我的诺言了,接下来的晚上,就要看你自己的发挥,葡月应该已经给了你一张卡,里面的钱足够你花十个晚上,记住,在这里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做不到的。”
“那你呢?”
“我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办,不用担心,只要你别犯事,这里没有人会伤害你的。”
说罢,皮尔斯冲葡月使了一个眼色,两人一前一后挤进人群,往深处走去。
雾月、霜月、雪月、雨月、风月、芽月和花月等几人也紧紧跟上,将两人从左右后三个方向围住。
这时候,已经有人认出了皮尔斯,惊呼:“这是先知社的皮尔斯社长大人!”
“啊?社长大人?”
“我真是太幸运啦,竟然能看到活的社长大人!”
“社长大人,请赐予我一些福分!”
“社长大人,请带领我们逃离这里吧!”
人群中的欢呼声一开始还只是零星的几点,但很快便连成线,聚成面,响彻主干道的上空。
皮尔斯冲着身边的信徒们频频点头招手致意,脚步却丝毫没有放缓。
使徒们也牢牢跟在他的身后。
于是,人群如同被磁铁吸引的铁屑一般,刚才还聚集在乐游亭的入口拱门处,现在则跟着皮尔斯,沿着主干道往里走去。
钟晨暮感到身边清净了不少。
直到刚才这个时候,钟晨暮才有机会近距离观察其他这些成熟姐姐。之前的几次,都是匆匆一面,而他又不免有些羞涩,不太敢正眼去看这些光彩照人的女人。
现在到了乐游亭,他觉得自己的胆子也似乎大了起来。
他已经相对比较熟悉十二使徒当中的葡月,两人甚至都有过身体接触。所以,在观察剩余这些人的时候,他不免会与葡月进行对比。
“雾月要更加静娴,霜月人如其名,看上去很冷,雪月让人产生一种保护欲,雨月的身材跟葡月可以一拼风月感觉挺神秘的,芽月好像超模,身高似乎跟我差不多呢,不过身材嘛嗯花月很甜美”
在他的印象中,自己从未在同一时间如此密集地肆意观察过女人,以至于看到后来,他都觉得自己有些词穷。
因为,她们实在是太不相同,又都太有魅力了!而她们走过带来的一阵香风,更是让他心神荡漾。
一瞬间,他似乎有些理解,为何那个叫轻敖的人——如果无名市外文明里的“人”可以被称之为“人”的话,当初都忍不住现身,让皮尔斯实锤了外部文明的存在。
不过,钟晨暮很快摄住心神,心中对于皮尔斯的疑问又增加了。
“这些女人为何要如此死心塌地地追随他?难道仅仅是因为先知社和他的那些理论吗?如果说,其他十一人的思夫之心足以支撑这样的举动,那葡月呢?她明明跟皮尔斯有一腿”
正思考着,突然听见身旁有人嘟囔了一句:“我很为社长担心,他这样下去会迷失的。”
钟晨暮扭头一看,不觉一惊,原来十二使徒当中并非所有的人都跟了上去。
还有四个人,牧月、获月、热月和果月依然站在自己身边。
方才说出这番话的正是热月。
这是一个有着亚麻色卷发,精致五官,皮肤白皙和中等身材的女人,与刚才的八人又是不同的风格。
钟晨暮忍不住问道:“迷失?迷失什么?”
热月一愣,没想到钟晨暮会与自己主动说话。
她与其他十一人一样,对于这个干净英俊的少年都颇有好感,也看出了他在面对这一群女人时的羞涩,越是这样,她们就越好奇:这个男孩何时能够像男人一样变得更加主动。
而帮助他实现这样的蜕变也成为她们心照不宣的一种默契。
于是,热月嫣然一笑,回答道:“社长当年成立先知社时,是基于残缺文明理论的,而他的初心是帮助如我们那样亲人和爱人失踪的人破镜重圆,现在看起来,他似乎在偏离这个方向。”
果月也凑了过来:“是的,我们几个其实都有点担心,不过,小弟弟,你现在很受社长器重,可以多多了解了解他的想法,我们毕竟不是男人,很多话也不太好跟他说,也不可能表现得很亲密”
牧月和获月压根没有给钟晨暮说话的机会,继续说道:“谁说不能表现得很亲密,你看葡月那个骚样”
果月一笑:“虽然如此,但是我真的好羡慕她,我也想拥有她那样的身材,前凸后翘的,我看了都流口水。”
眼里满是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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