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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27章 赠琴,赠情
世人都只知道,陆家病弱的二公子,七岁成诗,十岁赋颂,文骨风雅,才情惊世,是金陵文坛都追捧的“枕玉公子”,一画可值千金。
但是鲜有人知,他除了善诗赋文作画之外,还会下厨。
因为世人推崇的是君子远庖厨。
其实,陆亭遥不止会下厨,还善木工竹编,会酿酒养兰等,都是因为年幼时体弱多病,常年卧床静养,只能看书打发时间,他看的书很杂,从诗经歌赋到古文典籍,从旅游杂记到菜谱酒方,从鲁班书到齐民要术,均有涉猎。
后来,看得多了,便忍不住动手尝试亲自做。
或许是上天没有给陆亭遥一副好体魄的补偿,他学什么都很快,学之无一不会,会之无一不精。
就连下厨照着菜谱也能一遍入口,二遍娴熟,三遍就是十分好吃了。
不过,陆亭遥鲜少亲自动手下厨。
也就只有沈骊珠有这样的口福,能够尝到“枕玉公子”的厨艺。
陆亭遥牵着沈骊珠在桌边坐下,秀美绝伦的手拿起银著,夹起一片薄薄的胭脂鹅脯放入沈骊珠面前的玉碗中,“尝尝。”
沈骊珠素来胃口浅,是先前有一顿没一顿把胃给搞坏了,然后就怎么也吃得不多,但陆亭遥做的东西,她总能比平日里多吃上几口。
那片胭脂鹅脯入口即化,她细嚼慢咽,抬起头来朝陆亭遥一笑,“很好吃。不过……”
“辛苦阿遥你受累了。”
陆亭遥哪里会觉得辛苦呢?
他分明……甘之如饴。
前头婚宴已经开始,但那些吹吹打打的喝彩声都跟风雪轩里的两人无关,他们安安静静地吃完一顿饭。
气氛并不是那种浓烈得足以腻死人的甜蜜,更偏向于琴瑟在御岁月静好,但就是有种谁人无法插足的感觉。
用完膳后,书砚将盏碟收拾下去。
陆亭遥轻声开口道:“骊珠,我有样东西送你。”
“是什么?”沈骊珠好奇地问。
等书砚将一架琴抱上来,放到沈骊珠面前,陆亭遥才浅声道:“你说过,你年少时曾有过一把名琴,名叫‘焦尾’,离开京城来到金陵时,那琴留在侯府,并未带上,所以此后便鲜少再抚琴。”
“可是,琴艺是你自小拜在玲珑夫人门下,昼夜苦学,才学会的,不该因为没了一把好琴就此再不碰它。”
“所以,我便查了古籍,仿照‘焦尾’的样子,给你做了这把琴。”
沈骊珠眸光落在那琴上,其实,她已许久不抚琴,连“焦尾”是什么样子都快忘记了。
像出身王公贵族的姑娘们,总是要习得一些什么高雅的技艺才好,仿佛那才是合格的世家嫡女,而琴艺是君子六艺之一,很风雅,很优美,她自幼便决定学琴。
三岁拜师玲珑夫人,学琴十三年,她曾以一曲名动京城,在御前赢得十大名琴之一的“焦尾”。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
从三年前,一朝跌入泥泞里,她便懂得了一个道理。
不管是琴也好,舞也罢,都只不过是一种赋予身份价值的筹码。
好像筹码多一些、重一些,将来能嫁得的门第就更高一些。
就像是明码标价的货物,为了取悦男子而存在。
所以,她再不抚琴,再不跳舞。
来到江南后,某次赏花宴上,那位小姐似听说过她在京城的事,想借机羞辱,让她在众人面前抚琴一曲,就抚当日名动京城的那首。
彼时,沈骊珠按下舅母的手,隔着面纱浅浅淡淡地说道:“府中的琴,虽也是好琴,却不足以匹配我的琴艺。没有焦尾,我再不抚琴。”
那场宴上,陆亭遥也在。
那是他们的第三面。
许久之前的事情了。
没想到……
他还记得。
竟这样用心。
“焦尾”是传世名琴,曾在战乱烽火中遗失,历经几朝后被藏于皇朝国库之中,不轻易面世,想来阿遥并未见过。
可是,他翻阅典籍,按照书中所载,将“焦尾”的样子还原了个八九分。
就连琴尾上被火烧焦的痕迹也复刻了出来,对印上了“焦尾”的典故。
足见用心。
沈骊珠袖口浅蓝,纤手探出,抚上那琴。
细细慢慢,一寸寸摩挲。
她眸心浮沉着许多的情绪,低头抚摸着琴身的样子,像极了触景生情。
陆亭遥忽地语气紧张, “骊珠,我知道,这琴定然是比不过你原先那把传世名琴的,我做得不好,不喜欢也没关系,但你别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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