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书反派,温柔师尊请留步

第181章 梦枕黄粱夜雨声(十)(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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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181章 梦枕黄粱夜雨声(十)

“主人勇敢飞!旺财永相随!”

“旺财,你听好了——”

李停云郑重其事:“从今天开始,我可以是流浪汉,但你一定不会是流浪狗,因为我会做你永远的主人,有我一口饭吃,就有你一个碗舔!”

旺财暂时没有听出李停云话里的不对劲。

他高兴得嗷嗷叫唤。

直到他跟着李停云,三天饿九顿,后悔也来不及了。

流浪,究竟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得回答如下问题:

有钱吗?会赚钱吗?有力气干活吗?能干什么活呢?只知道吃饭,会做饭吗?连家都没了,晚上睡哪儿呢?流浪大街还是夜宿山野?怕鬼吗?怕豺狼虎豹吗?

就算这些都不怕,那人心叵测,怕不怕?

须知人在江湖,是没办法独活的,连乞丐都得拉帮结派,才能保全自己。

当然,以上是在盛世,最起码是在物阜民丰、人人都能吃饱饭的年代,才需要考虑的问题。

乱世之中,不用考虑这么多,每天早起,两眼一睁,就思考俩字:活命。

每天晚上,闭眼之前,都得竖起大拇指夸夸自己:真棒,多活一天,赚一天。

离开黄粱城,一路上有可能遇到山匪、流寇、乱军,还有可能碰上妖魔、鬼怪、精魅,外面的世界可比黄粱城混乱、复杂、危险多了,究竟该怎样在这人吃人的世道上活下去?

李停云不知道。

就因为他一无所知,所以无所畏惧。

因为无所畏惧,所以一步步走向极端。

变成一个看起来很疯,实际上更疯的“怪胎”。

旺财和他朝夕相处,可以说是最了解他的人,在这四年间,李停云做过两件事,令狗子感到无比胆寒,也令他愈发坚信,他需要和他的主人保持距离,距离产生美,距离能保命——

其中一件事,当属“血祭”。

世所周知,太极殿殿主喜欢搞血祭,但不为人知的是,那绝不是李停云成年后才养成的重口味爱好,早在他年幼的时候,就尝试过很多次了。

具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旺财永远都忘不了,是从他们离开黄粱城没几个月,偶然遇上一队结伴逃难的流民开始的。

巧得很,这伙人,竟然是从黄粱城中逃出来的,据他们所说,战火蔓延故土,叛军攻城掠地,城池将要沦陷,元鸿下令青壮年死守,拖延时间,让老弱妇孺撤离,就连下了大狱的罪人,也被抓到前线作战,当然,一些罪责较轻的、身患残疾的,想走也能走。

李停云在这群难民里,见到了两张熟面孔。

一个是浑身发光的“小金人”子涵妈,她的丈夫大概战死了,她的儿子已经失散了,而她自己,实在太过耀眼,没被土匪打劫,先被同伴抛弃了——别人都不愿意带她同行,走着走着,她就下落不明,人没了。

另一个,是青楼里的那位花魁,她也即将被大部队抛弃,倒不是因为她跟子涵妈一样耀眼,相反,她非常低调,浑身上下披着破破烂烂的脏麻布,只露出两只大而无光的眼睛。

李停云差点没在人群中认出她,人们都捂着口鼻躲她躲得远远的,说什么都不肯与她继续同行。

因为她得病了,花柳病。

李停云这就有的问了:花柳病是什么病?是说人长得很好看吗?这也能是病?!

没人回答他,有人想笑,但是不敢,因为他们都挤在一间小破庙里过夜,这间破庙,是李停云的栖息地,他在这里钻研画符,狗子则苦练御火术,一大群人突然就闯进来了。

闯了他的地盘,他又有“妖法”在身,这群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弱、病、残、妇当然不敢胡闹。

众人只在破庙里勉强挤了一夜,第二天天一亮,就火速离开,等他们走了有一段时间,躲在角落里的花魁才站起身,一言不发,也要走了。

李停云说,坏女人,我把地方让给你,你就在这儿养病吧。

花魁还是不说话,开门就走,李停云伸手拽她,她躲得比兔子还快,捡起一根树枝,警告小孩儿跟她保持距离,否则打烂他的手!

李停云长这么大就没见过这么嚣张的女人,得得得,懒得管她,随便她去哪儿,但是,他把自己费了很大功夫才搞到的几味药材,全都给了这个坏女人,有清热解毒的,有消肿止痛的,也有安魂助眠的。

花魁看着眼前这个脸上手上都是伤口、肿包、跌打损伤的小屁孩儿,说:我什么都不需要,我得了一种必死无疑的病,什么灵丹妙药都治不好!就不浪费你的东西了。

好吧,李停云心想,你当老子上赶着给你啊?你不要正好,我自己都不够用呢。

花魁说,她必死无疑,事实确实如此,她三天都没活过去,就死了,死得极不体面。

她当然不是病死的,花柳病虽无药可治,但也不会发作得那么快,这才几天就暴毙而亡?

她是被杀死的。

或者说,自杀的。

是她自己往刀口上撞,死在了李停云手下。

花魁离开破庙,一个人独自逃难,谁知没走多远,就遇上一伙四处流窜的匪寇。

年轻貌美的青楼名妓,竟然误打误撞闯了土匪窝,岂不是羊入虎口,兔子蹦跶到了野狼嘴边?结果可想而知,她会遭遇什么。

虽然她有病,奈何匪徒不要命——本就是亡命天涯之徒,他们最不怕的就是死,最怕的,就是不能及时行乐。

花魁走后,李停云隔日离开破庙,带着旺财寻找下一个落脚点。

破庙所处之地,是一座荒城,白天遇寇、夜里撞鬼的几率贼高,城里处处都是断壁残垣,还有大火烧焦的痕迹,时而野兽出没,叼着人骨跑远。

人间战火四起,像这种地方,多得不能再多了。

李停云也没走多出去远,就被路边几锭没人捡的金子迷住视线,走近了一看,不是金子,而是金色的内脏,扯得七零八落,丢得乱七八糟。

旺财低头嗅啊嗅,觉得这味道有点熟,继续往前走,又找到一颗被碾碎的金黄色头颅,下落不明的子涵妈有下落了——

她骂人常骂“挨千刀的”,哪知自己死前挨了能有一万刀,两万刀?谁叫她长得金灿灿亮瞎眼,谁能忍住手痒痒不把她肠子挖出来瞅瞅是不是金的?她这下场,也在意料之中。

李停云无甚感慨,只觉她死得理所应当,与此同时,他听到一些奇怪的的声音,令人后背生寒,头皮发麻。

他一脚踹开了眼前那座破屋子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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