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剑神

第三千一百零四章 进入正轨!(2/2)

天才一秒记住【印尼小说网】地址:https://m.ynxdj.com

首发:~第三千一百零四章 进入正轨!

“由云城主继承我师尊的意志,接管风度城,我相信,云城主一定能让风度城越来越好,甚至让风度城比我师尊在的时候还更好!”

“我今日,斗胆恳请云城主,向轩辕殿提议,由我接任风度城的副城主之位之!”

他直面楚风,神色坚定,双眼之中涌动着一抹渴望的光芒。

云昊目光一闪,道:“好!”

“我答应你!”

现在,铲除了风光城那些蛀虫毒瘤,接下来,便是要让一切恢复到正轨,而张齐是云昊麾下,能信任的人中,最熟悉风度城的。

他也有这个能力。

“正好,骆奎始终要押到轩辕殿去处置,本城主就将为你申请副城主的事,一并办了。”

“希望你不要让本城主失望!”

骆奎不好再直接杀了,已经给了他一个教训就够了,因为骆奎的那些罪证,其实都不是什么严重的事。

若再杀骆奎,不合适,容易被人说他小题大做,公报私仇。

而周冲海因为这些小事,放弃骆奎,完全是因为,云昊已经跟灵族达成了非常稳定的交易共识,周冲海无法利用骆奎的能力,将与灵族交易这一块肥肉吃下去。

像骆奎这样的炼丹师,北天王府麾下不仅有,还有好几个,所以不缺这一个。

骆奎对他们来说,可有可无了,于是,周冲海便不想再因为骆奎去招惹一些没必要的麻烦,然后将骆奎当成了弃子。

云昊将骆奎,押送到轩辕殿去处置,这才是符合规矩的做法。

张齐深吸了一口气,拱手道:“多谢云城主!”

“还请云城主放心,我张齐一定竭尽全力,不辜负您的一番信任!”

“也不会辜负我师尊的教导!”

“这个副城主之位,我若做不好,无需云城主让我走,我也会自己滚!”

云昊点头,道:“那从现在开始,你先按副城主的身份,接管风度城内,大大小小的事!”

接下来,云昊再做安排。

楚茹前往风度城丹塔,暂代丹塔之主一职,同样,丹塔之主的任命,也得通过轩辕殿。

押送骆奎前往丹塔,为楚茹申请丹塔之主身份的事,跟为张齐申请副城主之位的事,一起办了。而风度军团的统领,一直以来,都是由风度城的城主兼任,副统领一职也算是位高权重。

之前,副统领乃是唐家的唐冥担任。

唐冥已死。

云昊直接让独孤剑魔担任风度军团的副统领。

独孤剑魔的实力足够了,但独孤剑魔其实并不是这种位置的合适人选,但现在云昊手里可用的人不多,因此,他还安排了叶景担任风度军团参谋将!

协助独孤剑魔。

先度过这最开始的一段时间,若独孤剑魔当真不适应,便再择人选,现在,有叶景辅佐,倒也不至于弄出什么乱子。

而姜柔,则是继续待在城主府,相当于大管家的身份,这也管,那也管,协助云昊做一些大的决定。但实际上……

云昊这也不管那也不管,大部分事情,都是让姜柔做主。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姜柔在真阳城,跟着她师尊黄广,锻炼出来了。

其实,在真阳城,真阳城的城主黄广,大咧咧的性子,很多事情也不管,都是让姜柔做主,姜柔能让真阳城井井有条,足以证明她的能力。

次日。

独孤剑魔带着云昊为张齐与楚茹申请职位的密函,他率领风度军团的将士,押送骆奎前往轩辕殿。

灵族使者黎木,也率领灵族使团,正式与云昊完成了交易。

然后,灵族的使者,立刻离开了风度城,要带着那一颗极品三清九窍丹,回去向他们灵族的族长汇报!

风度城的一切,开始进入正轨!

剑宗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印尼小说网https://m.ynxd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一人流浪
一人流浪
关于一人流浪:新作品出炉,欢迎大家前往番茄小说阅读我的作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你们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力,我会努力讲好每个故事!
东海西域
反手上交位面超市,华国腾飞了
反手上交位面超市,华国腾飞了
关于反手上交位面超市,华国腾飞了:简介:爱国强国,无cp社畜打工人叶芸被资本家无情压榨落了一身病,在一次连续加班晕倒后,她决定老娘不干了。好在家庭和谐父母开明,叶芸在家人的支持下开了一家超市,打算自己
我妈让我叫讨债鬼
吞天祖神
吞天祖神
【传统玄幻+无系统+不无敌+神帝重生】神帝李峰因被万诅神帝诅咒,被迫在神识上设下十八道封印,重生五洲大陆,重修神体。然而,当他历经磨难重回神界时,却发现神界沦陷,师尊被捕,万诅神帝为了成为世间最强者,
黑猫的鱼
凡修:从背井离乡开始踏仙途
凡修:从背井离乡开始踏仙途
他只是一个凡人,从小到大就有一个修仙梦。可人人都说凡人不能成仙。他不相信,为了心中炙热,为了梦想,也为了弥补遗憾,他背井离乡踏上了修仙征途。却不想一路上尽遇坎坷,险些要了他性命。好在最后均有惊无险,还
佚名
我被毒蛇咬成了修仙者
我被毒蛇咬成了修仙者
"师父,我金丹已成,可以教我几招变化之术了吧?”“当然可以!说吧,你小子想变啥?”“我想变得东西多了。”“可是,你教的了吗?”“臭小子,你什么意思?”“师父,大家都说你只会三变,只能变成三种东西。”“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