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雾行走两千年,我成了邪神化身

第162章 从地下探出的触手(1/2)

天才一秒记住【印尼小说网】地址:https://m.ynxdj.com

首发:~第162章 从地下探出的触手

气氛沉默中,陆宁开口道:“我救不了他。”

可晴点了点头,深吸了口气,缓缓移开了视线:“我知道,陆队长你已经做的够好了。

“陆队长,用你的剑……将我爸爸和队长他们吸收了吧。”

陆宁有点惊讶的看了一眼可晴。

可晴道:“我想……他们应该希望有尊严的死去,而不是成为邪神成长的养分。”

陆宁沉默了下,点了点头。

随后他想到了什么,上前按住了李福脑袋的血肉。

一团白雾被陆宁抓出,血肉疯狂蠕动,想要挣扎。

可是陆宁毫不客气的将这团白雾吸收入体。

随着白雾被吸收,李福那疯狂的眼神渐渐变得清明。

当他眼神变得清澈,看清了周围的一切后,他怔了怔,随后露出了一抹释怀的笑容。

“我死了吗?”

“爸爸……”可晴跪倒在李福的头颅面前,眼泪直流:“基地市已经被毁灭了。”

李福笑了笑,感叹道:“邪神的力量……我们这些凡人很难抵抗,你已经尽力了。看你的样子……似乎摆脱了血肉之种的控制?这是好事。”

可晴不语,只是一味哭泣。

李福的眼神渐渐暗淡了下来,他开口道:“以后我和你妈妈不在你身边,你要自己好好生活。”

可晴用力点头,想要说话,张了张嘴,却什么也没说出口。

“照顾好自己……”

李福的眼神彻底黯淡,失去了生机。

可晴痛苦的哭声响彻了平台。

其他人都陷入沉默。

陆宁手中的猩红之剑微微震动,一道道血雾流转,笼罩了所有血肉碎片。

李福头颅的血肉碎片没有任何反抗,直接被同化吸收。

而其他还在蠕动的血肉纷纷察觉到危险,不安的躁动了起来。

可是哪怕他们躁动,也无法躲避血雾,只能被一点点同化。

短短片刻后,所有血肉就被猩红之剑吸收。

至此,之前的猩红教派的所有成员和血肉怪物都已经死亡。

陆宁看向了其他人,林梦兰那被割掉的血肉并没有恢复,但是作为五阶的觉醒者,肉身也不弱。

虽然不能恢复,但是已经止血了。

短时间内移动并不成问题。

而许辉和雪莉身上那一道道狰狞伤口同样也已经止血,原本消耗殆尽的精神力也恢复了一些。

至于南宇和艾琳。

陆宁看了一眼楼下,南宇依旧在恢复精神力,艾琳同样也是如此。

陆宁又抬头看向了周围。

地面上原本随处可见的血肉怪物此刻已经消失了许多。

剩下的一些血肉怪物正在变成血水渗入地下。

血肉之源的分身依旧在吸收着祂的果实。

陆宁沉默了下,从楼顶跳下,落到了南宇的面前。

南宇睁开了眼睛,看向陆宁:“处理完了吗?”

陆宁点了点头:“嗯。”

南宇深吸了口气,强撑着起身:“那我们走吧,离开基地市!”

陆宁看了一眼十分虚弱的南宇,开口道:“你现在的状态还能跑吗?”

南宇咧了咧嘴:“别看不起人啊,你小子!我可是七阶的觉醒者!而且还是调查小队的队长呢!虽然你小子实力现在很强,但是也别小看我!”

“哦。”陆宁平静点头。

南宇:“……”

三天吃十吨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印尼小说网https://m.ynxd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神话版三国之邪神降临
神话版三国之邪神降临
佑岩龙君
嫁军官住家属院,最强军嫂杀疯了
嫁军官住家属院,最强军嫂杀疯了
全能特工苏离穿越到八零年代,一睁眼就被渣男贱女逼退婚。 苏离丝毫不惯着,召集整个家属院霸气喊话前未婚夫,“婚是你跪着求来的,现在也要跪着退!” 那个人人可欺,貌丑如鬼魅的女孩子,拳打渣男,手撕贱女,大杀四方。 家属院里皆震惊。 退婚后,苏离开始开挂的人生。 创业,变美,脱胎换骨。 家属院里公认最厉害的男人,每天都来缠着她。 渐渐的渣男不淡定了,某个晚上把苏离堵在了屋门口
佚名
乡村神医好快活
乡村神医好快活
【乡村神医+商业暴富+傻子逆袭+无敌】 为保护许桃花不被欺负,傻小子宋钱被王麻子暴揍,扔进臭名昭著的恶魔洞,却没想到,人们传说中洞中的恶魔,竟然是仙界的莲花仙帝。 为了让宋钱帮助自己重返仙界,莲花仙帝耗费精力,把她的毕生修为,全部传授给宋钱。 获得传承的宋钱,开启了人生逆袭之路。 他拥有阎罗十八针,可生死人肉白骨。 他功夫深不可测,吊打一切宗师。 他有莲花天眼,可观测人的过
石头开花
遮天之无上巅峰
遮天之无上巅峰
他是最失败的穿越者,有金手指跟没有还拉跨,去到的第一个世界便是遮天。在这修士满天飞,人命如蝼蚁般的凶残世界里,活着,就已经是一种奢侈,而他居然还恬不知耻想要娶圣女、神女!“赵无极!软饭王!”“无耻小儿赵无极!”“吾禁区至尊,愿称你为坑王!”“他大爷的!贱神赵无极!受死!”
白字先森
闪婚后,软饭男巨富马甲藏不住了
闪婚后,软饭男巨富马甲藏不住了
她被软饭男缠上了,原本她对他一见钟情,当然就贪他脸长的好看,身材好。 贪财好色,不就是当代年轻人的本性吗? 本以为“一夜”之后可以一别两宽, 谁想他说:反正咱俩已经深入了解过,不如就结婚吧。 说实话,这种事,潇洒的她可从来没想过,不过结就结呗,反正她又不亏。 可婚后才发现,这人又小气又毒舌,关键还是个街溜子,他不务正义,还要吃软饭…… 这软饭是谁都能吃的吗? 可一次意外才得知,他居然是大佬,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