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夜入狱!反在监狱成大佬

第419章(1/1)

天才一秒记住【印尼小说网】地址:https://m.ynxdj.com

首发:~第419章

太意气用事了!

楚中卿一听这话乐不可支,目光里对秦风的鄙夷又浓烈了一些。

“蠢货!”

孙慕青漂亮的嘴角微微牵动:“太能装。”

就连曾涵江都忍不住低声劝道:“其实你大可不必如此啊……”

秦风知道他想说什么,微微一笑后摆手道:“曾老放心。”

他抬眸,看向在座的众人:“他们拿不走的。”

“哼!好大的口气!”

楚冠雄这口气憋了许久,现下也不用忍了,一拍桌子就站了起来。

他一起身,随他而来的人中立刻站出了一名中年男子。

这中年男子也是西装打扮,戴着一副墨镜,和一帮普通的保镖混迹在一起。

可只要是个有眼力的人便能看得出来,他的气场明显和普通保镖不同。

林怀秋眼尖,一眼就认出了那人,眸光一紧:“狂熊……居然是狂熊!”

在场也有人感叹道:“没想到楚总居然把号称小人屠的狂熊收到了身边!”

“那可是个不折不扣的凶神啊,当初在边境犯事,两支搜捕队荷枪实弹地追捕都拿他没办法。”

“是啊,听说他天生力大无穷,入武道就处在黄境中期,如今……怕是快要玄境了吧?”

“我倒是觉得,他可能已经玄境了!”

对于狂熊的出现,在场众人身为惊讶。

因为这尊凶神早在五年前就已经被官方抓捕,关入了西南地区专门负责看押重犯的川上监狱。

他曾经一人挑战三名黄境黄境中期的武道弟子,可以在同境界内却不败。

他的出现,无疑是一颗重磅炸弹!

这小子死定了!

楚冠雄都派人了,孙在章又怎能甘于落后?

他都没说话,旁边的孙慕青便知晓他什么意思,回头朝着身后的两人点了点头。

那二人走出来,一男一女,也都是四十多岁。

男的面若冠玉,一脸正气。

女的短发男相,长得颇为英气。

二人的身上都有一股类似连城兄妹那种,出身于所谓的名门正派才有的优越和倨傲。

看到他们二人出现,众人又是一道冷意。

“没想到跟随在孙总身边的居然是陈庆和王若师兄妹!”

“他们师兄妹不是跟随着西境武盟的老盟主归隐了么?”

“是啊,看来这是闭关归来了!”

楚冠雄和孙在章双方的阵营兴奋之余,也望着对方虎视眈眈。

曾涵江和林怀秋自然是不会派人的,那么双方唯一的对手就是对面了。

甚至现在两边的人连看都不看秦风一眼,只是面无表情地对视着。

这两边若是碰上,那可有一场好戏可看了!

毕竟盘龙令就一块,谁若是得了,谁便能得到那个梦寐以求的位置。

曾涵江见状,顿了顿,随后脸上露出了笑意,低声道:“小风,你这一招可以啊。先让他们两虎相争,然后你黄雀在后,不错、不错。”

这两边势均力敌,只要打起来非死即伤。

到时秦风等着坐收胜利果实就行了。

可这时秦风却看了他一眼,微微一笑:“曾老,我什么时候说过我要做那只黄雀了?”

“什么?”

曾涵江一愣,没明白过来。

这时秦风已经抬头,朝着楚、孙二人道:“二位,稍等一下。”

话音刚落,一道嘲讽之声便响起:“呵呵,怎么,现在后悔了?”

楚中卿皮笑肉不笑地看过来,满脸调侃:“这恐怕不行吧?我们两家人都派出来了,都是各自隐藏的王炸,算得上看家红棍了。”

“你这时候要说后悔了,这不是浪费大家的表情么?”

佚名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印尼小说网https://m.ynxd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朕已经威震四方了,李世民咋又活了
朕已经威震四方了,李世民咋又活了
一觉醒来,发现竟然穿越到了贞观十五年,还成了太子?更神奇的是,老爹李世民居然提前“领盒饭”了?这不就意味着皇位直接到手,美滋滋~哼,想跟我抢皇位?先尝尝我三大营的厉害!可谁能想到,这一切竟是老爹布的局
佚名
霍夫人被六个萌宝宠坏了
霍夫人被六个萌宝宠坏了
【马甲一胎六宝打脸团宠】植物人霍三爷因娶一个乡野女人冲喜,醒了!霍三爷说:“我家夫人是乡下来的,不懂上流圈规矩,书读得少,你们不要欺负她!”没过多久——“霍爷,京大教授们争着给夫人当小弟。”“霍爷,医
佚名
科举入世成状元,一见皇帝他麻了
科举入世成状元,一见皇帝他麻了
哈?自己一觉醒来,就发现穿越了,还变成一个七岁小屁孩?出生寒门,又活在大明,除了读书就是死路一条。于是,他下定决心,一定要读书,把书读死,读烂。为了读书,他卖药求学,用尽手段,努力科考,终于如愿一举高
佚名
我刷的视频通古代
我刷的视频通古代
当古人看到几百,几千年以后,华夏14亿人的日常生活,等等个方面的画面,会发生怎样的事情?历代帝王:小小倭寇,安敢欺我华夏?秦始皇:普通之下,莫非王土,寡人还是格局小了啊!程咬金:陛下,俺可以带兵东征!
再见是蓝
让你欺负同学,我让你人头落地
让你欺负同学,我让你人头落地
前世,我是牛逼哄哄的律师。一觉醒来,我变成了平行世界一个落魄律师。饭都吃不起,我这啥运气啊!还好,我解锁了律政先锋系统,能帮助我完成律师委托。这下,什么校园霸凌、妻子要钱的案件,我随便解决。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