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水云雷电

比赢了比赛还甜?(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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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比赢了比赛还甜?

五姐在梁平家就像个“小太阳”,明明只大一岁多,却总带着股让人服帖的劲儿。仗着父母多几分偏爱,她倔强起来十头牛都拉不回——小时候抢梁平的麦芽糖,被大人说了两句,能噘着嘴蹲在门槛上晾一下午,最后还是母亲把糖分成两半递过去,她才憋出句“我是让着弟弟”,转身却把自己那半藏进了口袋。

可这股倔强偏偏和聪明劲儿绑在一起。课堂上老师刚抛出问题,她的手总举得最高,作业本上的红勾密得像串珠;放学路上,她背着书包走在前面,嘴里哼着新学的歌,调子亮得能惊飞树梢的麻雀,邻居们常在背后念叨:“老梁家这五丫头,将来准有大出息。”

梁平从小就活在五姐的“光环”下,却半点不恼。母亲给五姐买花布做新衣裳,总会多扯一块蓝布给他裁裤子;父亲带五姐去镇上买麦芽糖,回来时兜里准藏着颗给弟弟的水果糖。五姐嘴上说着“弟弟是跟屁虫”,却会在梁平被高年级欺负时,攥着小拳头冲上去:“我弟弟只有我能说!”

那时候的日头很长,姐弟俩常坐在院子里的老槐树下,五姐教梁平背刚学的古诗,梁平就给她讲从伙伴那听来的野故事。风卷着槐花香飘过来,混着五姐清清脆脆的声音,成了梁平童年里最踏实的背景音。

五姐上了初中,成绩更是像坐了火箭似的往上蹿。年级大榜红纸上,她的名字永远钉在最顶端,连教数学的老教师都常摸着胡子感慨:“这姑娘脑子转得比算盘珠还快,题眼在哪一眼就能瞅见。”她书包里的奖状攒了厚厚一沓,母亲特意找了个铁皮盒子收着,说要等她将来出息了,拿出来给孙辈当榜样。

刚升上高一没俩月,学校里就来了群西装革履的人,背着鼓鼓囊囊的包,说是省重点高中的特招老师。他们在办公室里坐了一下午,翻了五姐从初中到高一的所有试卷,又拉着她聊了半节课的天,问的题偏得像犄角旮旯里的野草,五姐却答得条理分明,眼睛亮得像有光。

消息传出来那天,五姐正蹲在灶台边帮母亲烧火,班主任亲自跑上门,笑着拍她的肩膀:“丫头,被特招了!下周就能去省城念书!”五姐手里的柴火“啪嗒”掉在地上,愣了半晌才红着眼圈喊:“妈,我能去省城了?”

母亲当场就抹起了眼泪,转身往鸡窝里掏了俩鸡蛋,说要给五姐煮糖水蛋。梁平在一旁听着,心里又骄傲又发空——以后放学回家,再也没人在院门口等他,把新学的歌唱得震天响了。

临走前一晚,五姐把那个装奖状的铁皮盒子塞给梁平:“喏,给你留着。以后要是考砸了,就看看这些,想想我怎么教你的。”她嘴上硬邦邦的,却在梁平睡着后,悄悄把自己攒的零花钱塞进了他的书包,一张一张捋得整整齐齐。

送五姐去车站那天,父亲推着自行车,五姐背着新做的帆布包走在旁边,步子轻快得像要飞起来。火车鸣笛时,她探出头冲梁平喊:“等我放假回来,教你做代数题!”风把她的声音吹得老远,梁平攥着手里那颗五姐塞给他的水果糖,看着火车变成个小黑点,忽然觉得,姐姐好像真的要去很远的地方,追她那片光亮了。

五姐梁想娣到了省城重点高中,性子没改半分,反倒像被更敞亮的天地养得更舒展了。课间操时,她总被女生们围在操场角落,不是讲难题,就是被拉着唱歌——她的嗓子像浸过晨露的银铃,唱当时正流行的民歌时,调子能拐着弯儿往上飘,连路过的体育老师都要停下脚步,笑着喊一声“想娣,再唱两句!”

班里有个叫陈默的男生,是全校公认的“校草”,白衬衫总熨得笔挺,篮球场上三步上篮的样子能惹得女生们偷偷红了脸。可这男生偏偏是个闷葫芦,见了人说话都脸红,唯独看五姐的眼神,藏不住的亮。

他追五姐的方式,带着股笨拙的认真。知道五姐晚自习爱啃苹果,每天傍晚都会把洗得干干净净的苹果放在她桌洞里,用纸条写上“今天的苹果甜”,字如其人,一笔一划透着拘谨;五姐随口提过喜欢校门口那家店的绿豆糕,他周末跑了三趟才买到,递过去时手都在抖,话没说两句就红着脸转身跑了。

同桌戳戳五姐的胳膊:“想娣,陈默看你的眼神都快拉丝了,你没瞅见?”五姐咬着苹果笑,眼睛弯成月牙:“瞅见了,就是这小子太腼腆,急死人。”

真正捅破窗户纸,是在一次校园歌手大赛上。五姐唱完一首《在那遥远的地方》,台下掌声雷动,陈默突然从观众席里站起来,手里攥着支钢笔,声音不大却字字清晰:“梁想娣,我、我喜欢你!我知道我嘴笨,但我会对你好!”

全场瞬间安静,接着爆发出哄笑和口哨声。五姐站在台上,愣了两秒,忽然拎着裙摆跑下台,在所有人的注视下走到陈默面前,伸手夺过他手里的钢笔,在自己手心划了个歪歪扭扭的“好”字,然后踮起脚拍了拍他的肩膀:“知道了,以后别这么大声,吓我一跳。”

陈默的脸“腾”地红透了,手都不知道往哪放,五姐却已经转身往后台走,走了两步又回头,冲他扬了扬手里的钢笔:“这支笔归我了,算是定情信物。”

那天的夕阳把两人的影子拉得老长,一个大大咧咧地走在前面,一个红着脸亦步亦趋地跟着,风里都飘着五姐没唱完的调子,甜丝丝的。

那时候的喜欢,像春天刚冒头的嫩芽,怯生生的,却藏不住蓬勃的劲儿。

陈默的白衬衫上,总沾着淡淡的洗衣粉香,每次路过五姐的座位,都会悄悄放慢脚步。五姐在演算纸上写满公式时,他会把自己的橡皮切成两半,趁她不注意塞进笔袋;五姐课间趴在桌上打盹,他会踮着脚把窗户推条缝,怕穿堂风灌得她着凉,又怕风太大吹乱她额前的碎发。

五姐的心眼活泛,偏要逗这个容易脸红的少年。食堂打饭时,她会故意把自己碗里的青菜夹给他,看他捏着筷子半天不敢动,耳根红得像熟透的樱桃;晚自习后一起走夜路,路灯把两人的影子叠成一团,她会突然停下脚步问:“陈默,你说月亮会不会偷看我们?”吓得他差点把手里的手电筒掉在地上,讷讷地说:“应、应该不会吧。”

最甜的是周末。陈默会提前在图书馆占好靠窗的位置,摊开的练习册旁,永远摆着五姐爱喝的橘子味汽水,瓶盖被悄悄拧松了半圈。五姐写累了,就支着下巴看他做题,看他睫毛在眼睑下投出浅浅的阴影,看他解不出难题时,手指会无意识地摩挲着笔杆——那支被五姐抢走的钢笔,他后来又买了支一模一样的,却总说不如那支顺手。

有次下雨,两人共撑一把伞往车站走,伞面太小,陈默的半边肩膀全淋湿了,却只顾着把伞往五姐那边倾。五姐发现了,伸手把伞柄往他那边推,推来推去,伞骨在中间磕出轻响,像极了心里的小鹿乱撞。快到车站时,五姐突然踮起脚,飞快地在他湿漉漉的脸颊上啄了一下,然后转身就跑,留下陈默愣在雨里,半天没回过神,脸上的雨水混着什么滚烫的东西,顺着下巴往下滴。

那时候的风是甜的,带着槐花和青草的气息;阳光是暖的,透过教室的玻璃窗,在课桌上投下斑驳的光斑。他们的恋爱,就像五姐唱的歌,调子清亮,带着点未经世事的莽撞,却又干净得让人心头发软——仿佛只要牵着手,就能一直走到时光的尽头。

校园里渐渐多了一道惹眼的身影。体育生林野是校篮球队的队长,每次训练结束,总能引来一群女生的目光——他穿着湿透的运动背心,麦色皮肤下的肌肉线条像被阳光镀过,手臂上的汗珠顺着紧实的轮廓往下滑,往场边一坐,矿泉水瓶往地上一顿,就能掀起一阵小声的议论。

他家境优渥,身上总带着股爽朗的自信,追人的方式也和陈默截然不同。知道五姐爱唱歌,他托人弄到市里音乐会的票,直接塞到她手里,笑着说“前排的,去听听?”;运动会时,五姐作为拉拉队员站在跑道边,他冲过终点线后,不是先接教练递来的水,而是径直跑到她面前,把脖子上的奖牌摘下来,往她手里一塞:“给你玩会儿。”

林野的喜欢像夏天的雷阵雨,来得又猛又直接。他会在课间操时故意从五姐班级队伍前跑过,用篮球在地上拍两下,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她;会在食堂里端着餐盘坐到她对面,大大咧咧地把自己碗里的鸡腿夹过去:“看你瘦的,多吃点。”

这一切,陈默都看在眼里。他照旧每天给五姐的桌洞里放苹果,只是纸条上的字偶尔会洇开一点墨痕;晚自习时,他还是会帮五姐占好座位,却常常在林野过来搭话时,默默低下头假装做题,耳朵却红得厉害。

有次林野打完球,把一件印着篮球队标的外套往五姐肩上一搭,带着汗味的阳光气息扑面而来:“晚上有篮球赛,来看?赢了请你吃冰棍。”五姐正想开口,就见陈默抱着一摞作业本从旁边经过,脚步顿了顿,又低着头匆匆走开。

她忽然把外套摘下来,塞回林野手里:“不了,我晚自习要做题。”然后转身往教室走,走到陈默身后时,轻轻拍了拍他的胳膊。陈默猛地回头,眼里还带着点慌乱,五姐冲他扬了扬手里的苹果——那是他早上放的,她还没吃。

“等会儿给我讲讲这道物理题呗?”她笑得坦荡,像风吹散了刚才的小波澜。陈默愣了愣,慢慢点了点头,嘴角悄悄往上翘了翘。

远处的林野看着两人并肩走进教学楼的背影,抓了抓头发,把外套往肩上一甩,倒也没再纠缠,只是投篮的力道比刚才猛了些。青春里的喜欢,有时就是这样,有人热烈如骄阳,有人温润似月光,而心之所向,往往藏在最不经意的那一眼回望里。

林野看着两人的背影拐进教学楼,篮球在手里转得飞快,最后“咚”地砸在地上,弹起的力道里带着股不服气。他没走,就靠在操场边的梧桐树下等,影子被夕阳拉得又细又长。

陈默和五姐一起出来时,林野迎了上去,把篮球往地上一按,声音里带着少年人的冲劲:“陈默,咱聊聊。”

五姐想开口,被林野摆手拦住了:“这是我们俩的事。”他转向陈默,眼神直截了当,“我知道你也喜欢想娣,我也是。躲着没用,咱得有个说法。”

陈默攥紧了书包带,指节泛白,却没往后退,小声却清晰地说:“我不会让的。”

“够种。”林野笑了,拍了拍篮球,“那咱决斗。操场沙坑摔跤,或者篮球场单挑,你选。”他指了指自己,“摔跤我练过,怕欺负你。篮球……你也瞧见了,我是队长,但你要是想试试,我奉陪。”

陈默的脸有点白,他这辈子没碰过几次篮球,连运球都磕磕绊绊。可他看了眼旁边的五姐,她眼里没有催促,只有一点担忧和鼓励,像星星落在水里。他深吸一口气,抬头看向林野:“篮球。”

五姐想拉他,被他轻轻挣开了。

篮球场上空荡荡的,风卷着落叶滚过地面。林野运球的姿势利落得像猎豹,假动作一晃,就从陈默身边擦了过去,轻松上篮得分。陈默跑得气喘吁吁,额前的碎发都汗湿了,每次想抢球,手指刚碰到球皮,就被林野轻巧地避开。

比分悬殊得刺眼。林野没下狠劲,甚至故意放慢了速度,可陈默还是一次次摔倒在地上,手掌蹭破了皮,渗出血珠,他爬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继续张开手臂,像只倔强的小兽。

最后一个球,林野没投,把球往陈默面前一滚:“你赢不了的。”

陈默弯腰捡起球,手心的伤口火辣辣地疼,他喘着气,突然用尽全身力气把球往篮筐扔去——球歪歪扭扭地飞出去,砸在篮板上,弹回了场中央。

他站在原地,汗顺着下巴滴在地上,声音带着哭腔,却异常坚定:“我是打不过你,可我对想娣的心思,不输你。”

林野看着他通红的眼睛,又看了看场边始终没走开的五姐——她正从口袋里掏出手帕,眼神牢牢锁在陈默身上,那里面的心疼,藏都藏不住。

他突然觉得没意思了,把篮球往地上一扔,转身就走,走了两步回头喊:“下次别选篮球了,傻样。”

夕阳把陈默的影子钉在球场上,五姐跑过来,踮起脚给他擦汗,手帕碰到他手心的伤口时,他瑟缩了一下,却咧开嘴笑了。风里飘着篮球皮的味道,混着少年人没说出口的倔强,竟比赢了比赛还要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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