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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二十六章
林超然感到了意外。
一个个认真倾听的听众。
静之:“他还说‘辩护不就是为了使他的罪行得以减轻吗?犯罪就是犯罪了,如果替每一个罪犯都进行辩护,那又怎么能维护法律的威严?’而我要强调指出,即使此时此刻,那个因为刺伤了我和我的老师,因而站在被告席上的青年,他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罪犯。要等到法官宣读完毕对他的判决,法锤落下,他才成为法律概念上的罪犯。在这一点上,人人平等。现在,我已经与被告之间达成了共识,他以完全的信任委托我替他进行辩护。我的委托人原本有一个幸福和睦的家庭,在他五岁的时候,‘文革’开始了。他的父亲当年由于莫须有的罪名被判刑入狱,没有经过今天这样的公开审判,没有人替之辩护,也被剥夺了自我辩护的权利。这位不幸的父亲后来冤死狱中,这是我的委托人直至粉碎‘四人帮’以后才获知的。而他的母亲,当年受政治压力的迫使,与他的父亲离婚了,不久也自杀了。这使我的委托人当年成了实际上的孤儿。他在孤儿院度过了四年的成长期,九岁才被舅舅从孤儿院接出。可舅舅当年是极不情愿地对他担起抚养责任的,并且因为他母亲的死而怨恨他的父亲,又由于对他父亲的怨恨而迁怒于他。连他的舅舅,当年也经常斥骂他‘狗崽子’。我的委托人后来的成长期饱受各种歧视,那种歧视不仅经常发自同代人,也经常发自成年人。我的委托人,他的成长期,比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在人间》里所描写的情形还不如……他自卑,从小就背负了有罪感的沉重十字架,没有同情和亲情来温暖一下他幼小的心灵。”
被告席上,那犯了罪的青年,双手捂脸,无声哭泣,哭得伏在了栏杆上……
听众席中,有人流泪了。
林超然不看着静之了,高高地仰起了脸。
静之:“请法官原谅我的辩护词的冗长,不要制止我……”
法官:“本庭允许你充分进行完毕你的辩护。”
看得出,连法官也很动容。
静之:“我要援引俄国伟大的作家托尔斯泰对高尔基说过的话……他泪流满面地读完了《在人间》,见到高尔基时还是忍不住又流泪了。他说的第一句话是‘上帝啊,你没有成为罪犯,反而成了作家,这简直是一个奇迹啊!’我的委托人,他多么希望同样的奇迹也发生在自己身上呢!他热爱绘画,一心想要考取黑大艺术系美术专业。连续三年,他的绘画专业成绩都过了录取分数线,但文化课的成绩却考得一年不如一年。本届文化课的部分题目,由我的老师所出。所以,这一个对人生绝望到了极点的青年,将我的老师视为报复对象了。事发当日,他喝了一些酒之后,更加丧失了理智。鉴于他认罪态度良好,我请求法官,对我的委托人予以从宽判处……”
听众席上,一张张沉思的脸,不少人脸上有泪痕。
坐在林超然旁边的一个男人,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
林超然掏出手绢塞给他。
那男人:“我是他舅舅。”
林超然抓握了他手一下,不无自豪地说:“我是辩护人说的那个,她敬爱的亲人。”
原告代理人:“法官,诚如被告辩护人所述,被告的成长过程实有令人同情的方面。但是,我们都明白的,一个人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两种因素导致的。一是主观,一是客观。就本案而言,本人认为,使被告犯罪的因素,不能完全归于客观。他的年龄已经超过了十八岁,他属于具有行为自主能力的成年人了。而且,也正如被告辩护人所言,被告的犯罪动机是出于扭曲的报复心理。并且此种报复心理,在其喝了一些酒之前就已经形成了。故我方反对从轻判处。因为从轻判处,将开了一个不好的头,会使类似的犯罪人以为,他们的犯罪行为主要不应由他们本身负责,而似乎应该由时代负责。基于这种对法律严正性的考虑,我方恰恰要求严判。因为只有严判,才能对全社会类似的犯罪潜伏者,起到应起的威慑作用。”
法官:“辩护人,有什么要反驳或补充的吗?”
静之:“有。”
法官:“请讲。这一次,我要限制你的发言时间,不得超过十分钟。”
林超然不再望着静之,抬起手腕,低头看表。
静之:“本人认为,法律对社会的作用,不在于威慑这样的人或那样的人,而在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以及公民生活的安全。判决是以法律的名义对社会进行的特殊教育。既曰教育,便有效果如何的问题。有因才有果,无好可言的‘文革’时代,即不但完全改变了,而且严重伤害了一个青年的成长期,这是因为我的辩护,意在提醒法官量刑时考虑到因果之间确有不容忽视的必然联系。所以,我也只不过要求从轻判处,而并没有要求无罪释放。这证明,在我们所依据的法律理念中,是并不回避被告犯罪的主观责任的。而对方要求严判,却是根本忽略了客观因素。如果按照对方的威慑思维来从重判处,那么连冉·阿让也丝毫都不值得同情了,芳汀也不值得同情了,雨果更显得迂腐可笑了,我们可能就没有《悲惨世界》可读了。而沙威,倒似乎更可敬了……”
听众席中有人喊:“还有苔丝!”
“多给辩护人一点儿时间!”
“辩护人,你还有两分钟!”
听众席中人有些骚乱。
林超然:“静之,抓紧时间!”
静之这时才发现了林超然;惊讶,随即朝他点头。
法官敲了一下法锤,大声地说:“肃静!”
静之:“普遍的良心是法律的基础,良心就是良好的心。我们人类良好的心要求我们的法律,在进行判决时不能将因果完全分开,就本案而言,将因果分开尤其不符合我们良心的情理感受。”
林超然:“说得好!”站起大鼓其掌。
一名法警快步走过来,将他从座位上请了起来。
那青年的舅舅替他求情:“他是辩护人敬爱的亲人。”
法警一言不发地往外推林超然,而他扭头激动地望着静之。
法庭门外。林超然向法警认错:“请原谅,请原谅,我知错了,绝不那样了,让我在门口再看一会儿行不?就一会儿,我可是请了半天假来的!”
法警:“那你不许再回到听众席上了,只许站在门口。”
林超然:“谢谢,谢谢。”
法警:“因为你是辩护人敬爱的亲人,我可是破例啊!”将门开了一下。
林超然闪入,贴墙站在最后边。
原告代理人:“法官,我对辩护人动辄引用作家的话和文学作品的辩论方式表示不满!”
法官:“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禁止那样,所以我无权禁止。但我给予你同样的权利。”
原告代理人一愣。
林超然觉得好笑,微微一笑。
站在他身旁的法警:“不得再出任何声音啊!”
林超然:“绝不了。”
原告代理人侃侃而谈。
静之侃侃而谈。
林超然眼中的静之,一忽儿变成了凝之了,一忽儿又变成静之了。
林超然晃晃头,退了出去。他沉思着踏下法院的高台阶,在一级台阶上缓缓坐下去。
休庭了,人们涌出法院的门,一双双脚从林超然身边踏下台阶。
台阶静空片刻,静之的脚踏下了台阶。她穿的是一双半旧的黑布襻鞋,没穿袜子。
静之的脚在林超然身边站住。
她也缓缓坐了下去。
她和他都向对方转过了脸,两人互视着,都微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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