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第21章 南荒部
会元也跟着哭,又伸出小手去擦米雁脸上的泪水,叫道:“姑姑,元儿一定帮你报仇,把那些坏人都杀掉!”
米雁亲了他一口,道:“对,元儿,我们要报仇,但要等你长大了先,要学得好本领,否则打不过他们,只会白白送死。知道吗?等你力气很大,谁也打不过元儿的时候,你就可以帮姑姑打坏人了。”
会元重重地点了点头,道:“元儿一定快快长大,力气也很大,就把那些坏人都打死,谁也不许欺负姑姑。”
米雁握住他的小手,又转过头对邓曲道:“我的胸腹结了疤,难看无比,陈苦也不再要求我和他圆房了,却又用老法子,两天只许吃一小碗白米粥,干活一样不能少,一直干到深夜。我都以为再过一个月,我非要被他们活活饿死的,但我又很不甘心屈死。今天三月三,他们父子俩出来,陈双和宫技在后面谈得起劲,就落后了一些,陈苦牵着我走在前面,恰好让你撞上了,这才得以逃脱魔掌。”
邓曲大奇,道:“宫技?不是陈双的死对头吗?他不是在蜀国做官吗?怎么也到了眉国?还跟陈双化敌为友了?”
米雁点头道:“没错,也不能说化敌为友了,这又要说回那对绿玉了。陈双没杀我,当然就是为了我那块绿玉啦。在他们威逼我的话语中,我也渐渐听出了一些门道。原来这对绿玉果然跟一个流传已久的传说有关。其实这个传说有几个版本,有人说是一个宝藏,乃商纣王败于周武王之后,商太子非子与三名将军携带无数奇珍异宝南逃所埋。这其中又有两种说法,一种是说那就是一堆金银珠宝,一种是说那是三个神奇的铜鼎。又有人说,这个传说根本不是关于宝藏的,而是数十套羊皮典籍,乃是商武丁时期汇集天下各国能工异士共同撰写的各类技艺,有巫术、战阵法、武道、神仙术等。其中七成是武技和操战阵法。又有人说,根本不是宝藏或典籍,而是周成王时期周、召二公征战四方戎蛮之后铸造的四件兵器,材料来自上古陨石,刀并不锋利,但却奇大无比,数十人才勉强抬得起,虽不能用于应战,但上面刻满了奇经异文,文字跟中原迥异,殊不可解。”
“总之这传说甚是玄乎,有些说法是陈家父子提的,有些是宫技说的。听他们口气,似乎还有其它说法呢。”
“不管怎么样,大致上都是说这是一些埋藏物,是埋一处还是多处,也不确定。当然也有一种说法,说这根本就是胡说八道,故事都是编出来的,压根儿没这回事。不过,多数人还是认为传说不是杜撰的,是有真实故事的,只是年代久远了,不知道哪个为真哪个为假了。”
“相信有宝藏的说法中,有一些共同点,是说这宝藏跟两个物件相关。一个叫七天玉仪,一个叫双虎璧。这七天玉仪,就是四年前陈双和宫家兄弟争夺的那个圆饼状物件,当然陈双交给宫技的是个赝品,是他花费五百两银子,请一位老艺人,又用了最上等的玉料,花了半年多,才做出来的,一般人还真的无法辨别出来。不过,宫技可不是一般人,陈双想移花接木,把别人的视线转移到宫技身上,所以才公然在客栈院子这么多人的地方把圆饼交到宫技的手里。不过,宫技还是没多久就识破他的诡计,知道那是一个赝品了,所以又追踪到眉国来,连自己的官位也不要了。陈双打不过他,只好屈服,答应共同寻宝,因此两人反而成了好朋友。”
“在羊城客栈之战前,陈双已经从七天玉仪上悟得一些重要信息,约略猜出宝藏的大致方向,于是决定以那个方向去的一座山村为寻宝根据地。那山村叫百象村,也就是四年前我们在客栈中听到的陈双叫儿子牢记的‘路线’。他本来付一笔钱给师兄来照顾陈苦,以便他专心寻宝的,无奈宫技的追捕迫使他继续逃亡。于是他带着儿子继续逃跑,就到了眉国。眉国距离百象村也不算太遥远。反正他也没有找出具体的埋藏地点,住在偏僻的百象村也远不如眉国这里舒服,所以他就在眉都定居下来,买田置地,建成陈家庄。庄没建成时,宫技已经赶来,就一起住在陈家庄。”
“这传说中的第二件物件双虎璧,就是我姐妹手上这对绿玉了。它们的命名就是来自于绿玉上雕刻的老虎。我的是左虎璧,飞雁的是右虎璧。现在七天玉仪和右虎璧都在他们手里了,就差我那块左虎璧了。我一口咬定没有左虎璧,他们也没办法,在对我威逼之余,也尝试仅凭七天玉仪和右虎璧去寻宝,但每次都看到他们沮丧而归。要不是为了这个宝藏,他们早不会让我活到今天了。”
米雁讲完,微微喘息。邓曲扶着她靠坐在一块大石上,道:“我们就在这里休息一下吧。也多亏你的功夫没有丢失,否则今天决计杀不了那个小恶魔的。”
米雁摇头道:“其实那小恶魔得他老子真传,加上宫技指点,年纪虽然不大,武功也自不凡了。四年前的我都未必敌得过现在的他,更别说现在我早已经被他们折磨得虚弱无比了,还带着手链和脚链。就算有你的出其不意的攻击,现在的我也决计杀不了他。关键还是元儿那几把尘泥糊了他的眼,我拼尽全力的一搏才能奏效。所以我们三人才得侥天之幸,否则我们都难逃毒手。应该是他们作孽太多,天假其便,才让我们三个人寻得机会合力杀了他吧。”
这里会元抱了几截枯柴走回来,叫道:“娘,我找了好多柴,给姑姑烧蘑菇吃。”邓曲微笑接过。
米雁拉过会元笑道:“元儿真乖,就会疼姑姑了。但现在我们不能吃烧蘑菇,因为我们一生火,那些坏蛋就容易找到我们。姑姑现在还打不过他们,知道吗?”
邓曲恍然道:“我怎么没想到这一点呢?”
会元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捡起蘑菇,跑到小溪里洗干净了才递给米雁,看着她吃到嘴里,才问说:“姑姑,这生蘑菇是不是很苦啊?”
米雁本来就是活泼顽皮的性格,这里心情渐好,笑道:“本来是很苦的,但元儿一洗,它就不苦了。”
会元嘻嘻而笑,很是得意的样子。邓曲与米雁相视一笑,背起会元,三人慢慢消失在密林深处。
这时已日落西山,暮鸟归巢,一架虹桥横贯天边,三人在一棵榕树下歇息下来,用原先米雁手脚上砍下的铁链做吊绳,扯绑些藤条软枝,做成一张空中大床。米雁又找到一些艾蒿香叶,捣出些汁水来涂在树干周围,汁水散发出一种特殊的香味,驱赶蚊虫的效果相当不错。三人挤在一起,并头而卧,虽然不知未来命运如何,但此刻却已是无比的快乐了。
次日,三人继续赶路,专挑林密滩险之处行去。虽然身边也偶有黄羊獐兔走过,却因身体虚弱,一只也打不上。三人只得以野果野花为食。因夜里风寒时,邓曲和米雁都把身上仅有的外衫裹给会元,以致二人都患上了寒症,但每日里还是担心被陈、宫二人追来,不得不勉强支撑着继续走路,一日也不停歇。时有发烧时,也只能拿清凉的溪水泼脸来消温。
一日,米雁偶然抛出一丫树枝,吓得一只蠢山鸡埋头伏入草叶中,米雁轻轻走过去,就把它直接捉到手了。三人终于得以饱餐一顿。后来故技重施,也偶有收获,二人的寒症也渐渐的消失了。
三人在山中走了大半个月,天气越发的暖和了。一天,碰上一伙打猎的农夫,才得知此地已经远离眉国近千里,已经越过花国和伏风、三狮两个部落,走入剑蛮地界了。
三人不久走出了山地,踏入一片小平原,那儿河道纵横,数十村庄星星点点散布在小平原上,直达远处起伏不定的丘陵地带边。原来这是剑蛮中的一支,叫南荒部。南荒部由三十三个家族组成,他们抵达的第一个村庄叫大原村,算是其中人数较多的一支。村民们也很友好,在取得大原村长老会的同意之后,三人在小平原边沿住了下来,离大原村不远。她们在河滩上开垦了十来亩地,一年后又扩垦至二十来亩,每年只需向长老会交纳三石米粮和两只鸡、两只鸭。
南荒部设有军事联盟会议来统管整个部落。会议设置正副酋长各一名,战事都尉三十三名。另外还有两个大巫师,祭谷、祭酒、祭猎各三名。平时农事、战猎、祭祀等重大事务由军事联盟会议决议。
每个村还设有长老会,至少设置大长老一名,也就是族长,为村最高首领。另外至少有祭祀长老三名,农事长老二名,猎官二名,巫师一名。
军事联盟会议的战事都尉由每村各推举一人选入,在各村中地位大致与族长相当。
每个村落都是由一个中心大家族千百年来慢慢融合了外来人口发展而来。
大原村是大族,人口多达二千以上,所以村长老会人数较多,有正副族长各一名、祭祀长老五名、农事长老五名、猎官三名、巫师三名、牧事一名、司酒一名,共二十人。
原则上各村的长老会成员是由成年村民(不含奴隶)选举出来的。但事实上现在绝大部分的村长老们已经是世袭制。军事联盟会议的成员绝大部分是世袭了,只有意外出缺时,再村民重新选举。
名义上军事联盟会议六年改选一次,但由于世袭制已经比较普遍,所以改选制已经接近名存实亡。
军事联盟会议和各村长老会的成员依靠税赋和战争俘获,渐成豪富。特别是联盟会议成员们和各村的正副族长们,家中普遍都拥有三五名奴隶以上,房子都用上了陶砖和青瓦,夯土墙厚达尺半以上,梁柱也是腿粗巨木。有些还有院子和马厩。他们通常都有良田三两百亩以上,奴隶做不完的,还会雇佣自由民来耕作。
邓曲三人的小屋虽然距离各村都不是很近,但三人的善良还是使他们很快结识了不少村民朋友。
大原村由二十四个或大或小的庄子组成。其中甲河庄的耳坤、小月庄的申枝、杨庄的杨大云、明宝庄的元星等四人尤与他们相善。
他们的屋子也是在这四家人的帮助下搭建成的。
会元满五岁生日这一天,邓曲和米雁分头去请这四家人来宴庆。除了耳坤外出不在家,其他三人都来了,还有申枝的丈夫般古、杨大云的父亲杨中、元星的弟弟田甲、耳坤的女儿天甜也一起来了,济济一堂,饮酒行令,好不热闹。
其中当然就数会元最高兴了,缠着天甜姐姐笑闹着打成一团。
元星拉了邓曲到内屋,婉转地提出她的弟弟田甲对米雁的仰慕之情。
邓曲笑道:“行,等我问问雁妹的意思。”
她才踏出房门,又被杨中拉过一边,却是替儿子杨大云向米雁求亲。
虽然邓曲明知米雁不会终老于此,但还是把杨大云和田甲的求亲之意如实告之米雁。
不料这却激起了米雁的强烈思乡之情。她也不直接拒绝二人,只是委婉地表达出她想先回家探望父亲之后再决定此事,并托付众人代为照顾邓曲母子俩。众人自然应允。次日,米雁泪别邓曲二人北归。
这日,会元与天甜一起到南坡放牛。
其时天气寒冷,已经下过几场小雪,草已枯尽,只能寻得一些还长着绿叶的竹子,用力把它们折弯下来,让牛就着枝干上吃叶子。
二人好不容易找着一处尚有较多枝叶的马蹄竹子林,这里枝叶较矮,牛儿自己都能够得着。二人乐得放开缰绳,放任牛儿自己寻吃,二人自到一边玩耍。
天甜今年十四岁,平时很是疼爱这个邻居小弟弟。
玩了一会儿,会元道:“甜甜姐,我们玩‘百节虫’吧?”
天甜点点头,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