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世宗实录四
四曰法祖,谓「太祖肇造鸿图,成祖嗣承大烈,其垂训立法至宏远矣。愿陛下恭取祖训置之座右,守而勿失,仍敕中外诸臣,一切遵率如故。」
五曰爱民,谓「陛下自今宜省非正之敛,停不急之作,黜贪暴之吏,蠲烦苛之令,荡然与天下休息。而圣衷犹当念念在民,则久安长治之术无出此者。」
六曰崇俭,谓「太祖乘舆服御以铜代金;成祖所服衣袖至于敝垢。其意盖以尺帛、一钱皆出于百姓之膏血也。愿升下躬行素约,自禁近始,悉从省约。凡宫中奇 之玩,无名之赐,一切罢之。」
七曰揽权,谓「凡朝廷有大兴革,人材有大进退,悉与诸大臣参详可否,而陛下临以明断,亲自裁决,则威固于内,权重于外,而天下可运诸掌矣。」
八曰用人,谓「太祖尝言:『用人之道,当知奸良。知良而不能用,知奸而不能去,则误国自此始。』愿陛下深味此言,于大小臣工,一一清心以照之,众正之途开,群枉之门塞,而大业成矣。」
九曰接下,谓「祖宗之朝,每每召见群臣,讲论治道,至大诰首篇,着君臣同游之训。愿视朝之后,即御便殿,召大臣亲自拟议。」
十曰听言,谓「祖宗时,军民凡有可言之事,许直至御前陈说。愿陛下大开言路,言之当者,显擢其人;其未当而或过讦直者,亦涵容而不罪。夫言者,上逆龙鳞而犯忌讳,下结雠怨而取祸患,亦何所利?其心盖忠于国也。愿谅其心,使皆得尽言 隐。」
疏入,上答曰:「览奏,忠爱恳至,朕已具悉。」
丁卯,赐百官上元节假十日,诸司仍奏事。自是岁以为常。
禁民间放灯。
起用南京礼部尚书葛守礼,户部右侍郎赵贞吉,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林云同,右佥都御史曹邦辅,布政司右布政钟卿,按察司副使曹金、金立敬、殷迈,佥事谢廷茝等。复除吏科给事中周怡、礼科给事中沉束原职。
己巳, (「己巳」,原无,据明实录穆宗实录卷二隆庆元年正月己巳条补。)方士王金等,诏下狱,论死。
丁丑, (「丁丑」,原无,据明实录穆宗实录卷三隆庆元年正月丁丑条补。)刑部侍郎鄢懋卿有罪,发邀卫充军。
诏:「削夺故真人邵元节、陶仲文官爵及诰命,毁卧碑牌坊,籍其田宅。」
戊寅, (「戊寅」,原无,据明实录穆宗实录卷三隆庆元年正月戊寅条补。)命彻西苑内大高玄殿、围明等阁、玉熙等官及诸亭台扁额。(「玉熙等宫及诸亭台扁额」,原脱「及诸亭台扁额」,「玉」作「五」,据明实录穆宗实录卷三隆庆元年正月戊寅条补、改。)
初议尽毁修建斋醮宫殿,礼部惜其材费,请止去扁额。从之。
辛巳, (「辛巳」,原无,据明实录穆宗实录卷三隆庆元年正月辛巳条补。)初,胡应嘉在先朝论学士高拱,欲中以危法,拱颇衔之。及吏部考察庶官,应嘉谓尚书杨博,曲为覆庇,以私愤谪给事中郑钦、御史胡维新,上疏劾博考察不公状。大学士徐阶、郭朴与拱谓:「应嘉党护同官,挟私妄奏,拟旨黜之。」于是给事中欧阳一敬因论救应嘉,语侵拱,谓「应嘉前疏,臣实与谋。臣才识又不及应嘉远甚,若黜应嘉,不若黜臣。」章下所司。
是日,给事中辛自修、御史陈联芳,俱交章论救。阶夺于众论,亦自悔处应嘉为过,乃改拟应嘉调用,而拱又疑一敬之疏,谓阶主之。两人之隙深矣。
壬午,升兵部主事海瑞为尚宝司司丞。
二月壬辰,赠刑部尚书郑晓为太子少保,谥端简。
乙未,册妃陈氏为皇后。
甲辰,清明节,上亲祭肃皇帝几筵。
加谥元妃李氏为孝懿皇后。(「加谥元妃李氏为孝懿皇后」,原脱「氏为孝」,据明实录穆宗实录卷五隆庆元年二月甲辰条补。)
乙巳,罢玉芝宫岁时享祀,日供膳如旧。
三月甲子, (「三月甲子」,「甲子」原作「丁酉」。按是月干支无丁酉,据明实录穆宗实录卷六隆庆元年三月甲子条改。)吏科给事中王治,上四事:一议宗庙之礼,以隆圣孝;二议朝讲之礼,以图治安;三议亲辅之礼,以成德业;四议燕居之礼,以澄化原。谓:「先帝追崇献皇,大备尊称,诚万世不刊之典。至入庙称宗一事,在今日犹当议者。盖献皇虽贵为天子之父,实未尝南面临天下,而今乃与祖宗诸帝并列,虽亲为武宗之叔父,然尝北面事武宗,而乃设位于武宗之右,揆之古典,终为未合。故先帝于献皇祔庙之后,世庙之享犹不忘设。是先帝之心亦有未安者。臣以为献皇祔太庙,千载后不免递迁;若祀专世庙,则亿万世不改。乞敕廷臣详议,以求至当,以光先帝大孝。」 (「以光先帝大孝」,「以」上原衍「于」,据明实录穆宗实录卷六隆庆元年三月甲子条删。)末谓:「人主深居禁掖,隔远外庭,左右便佞,窥伺百出,或以宴饮声乐,或以游戏骑射,使人主接之不以时,用之不以礼。近则损敝精神,疾病之所由生;久则妨累政事,危乱之所自起,不可不慎也。比者谓陛下宫中燕闲举动,有 谅阴所宜,窃意圣明必无此事,然臣子防微杜渐,不敢不言。伏望调摄服御,省减嗜欲,一切禁止。」章下所司。
按:王治四议,皆当时急务,而朝讲、亲辅,犹人所能言。至宗庙之礼,所以正往日之非;燕居之礼,所以免方来之祸,犹穆宗所最要者。入庙称宗,以臣子而僭居君父之列,献皇何安?谅阴宴乐,以哀苦而为逸豫之图,孝思安在?兴言至是,其关系庙祀、君身盖不浅鲜矣。
壬申, (「壬申」,原无,据明实录穆宗实录卷六隆庆元年三月壬申条及明史卷一九穆宗本纪补。)世宗肃皇帝梓宫及孝洁肃皇后、孝恪皇太后梓宫俱至永陵献殿奉安,葬永陵。
庚辰, (「庚辰」,原无,据明实录穆宗实录卷六隆庆元年三月庚辰条补。)大学士徐阶,请经筵讲学,命候敕行。
甲申,谕修世皇帝实录。
乙酉,诏:「赠刑部左侍郎刘玉为刑部尚书,谥端毅。」
初,玉以大狱罢,士论冤之,至是以恩恤录。
四月庚子,重录永乐大典成。
丙午,进鲜船骚扰地方,及太常寺给散牲价一切宿弊;承天府香米等物,及外夷珍禽异兽,诏停止,不许进献。
礼部尚书高仪,请「皇上每日朝罢,即入文华殿,不时召见大臣。即将览过题奏,凡一切大政令当斟酌详议者,时赐清问。内阁辅臣即拟可否,加以睿断。科道官每次各轮二员,许公同评正。」上报可,然其事竟寝不行。
甲寅,追赠王守仁为新建侯, (「追赠王守仁为新建侯」,「侯」原作「伯」,据明实录穆宗实录卷七隆庆元年四月甲寅条改。)谥文成;周尚文为太傅,谥武襄;蒋冕为少师,谥文定;乔宇为少傅,谥庄简;汪俊为少保,谥文庄;吕楠为礼部尚书,谥文简;石为少保,昔谥文隐,今改文介。追夺尚书顾可学、徐可成,侍郎朱隆禧、郭文英赠谥、诰命。
五月辛酉,谕礼部:「朕将以十二日出幸旧邸。」礼部尚书高仪,以巡幸无名,恐开逸游之端,疏请停罢。科道何起鸣、王好问,亦各疏谏。不从。
诏:「复故大学士杨廷和,尚书王廷相、梁材,侍郎江晓、程文德、曾铣、杨守谦、商大节、张汉,副都孙继鲁原职。」
乙丑, (「乙丑」,原作「乙酉」。按是月干支无乙酉,据明实录穆宗实录卷八隆庆元年五月乙丑条改。)礼部请举幸学之典。从之。
甲戌,御史齐康,以高拱屡被论劾,意徐阶主之,乃疏论阶专权蠧国状。复以先帝建储,阶执不可诬之,并劾李春芳声势相倚。有旨,切责康妄言。于是科道陈瓒、欧阳一敬、凌儒、张价等,交章劾康为拱门生,听其旨授,宜置之法。而大理寺丞海瑞言:「阶自执政以来,忧勤国事,休休有容,有足多者。而康乃甘心鹰犬,搏噬善类,其罪又浮于拱。」上纳之,降二级,调外任。
六月丁未,先是礼科给事中赵輄、御史周弘祖,请以故礼部侍郎薛瑄从祀孔庭,耿定向亦请王守仁从祀。下礼部议。部以「薛瑄相去百年,舆论共服;王守仁世代稍近,犹恐众论不一。宜会官集议,以俟圣断。」上是之。
戊申, (「戊申」,原无,据明实录穆宗实录卷九隆庆元年六月戊申条补。)赐杨廷和谥文忠,廷相谥肃敏,材谥端肃,铣谥襄愍,守谦谥恪愍,大节谥端愍,继鲁谥清愍。
己酉, (「己酉」,原无,据明实录穆宗实录卷九隆庆元年六月己酉条补。)赐林俊谥贞肃,吴廷举谥清惠。
七月辛酉,金星昼见。
荫杨继盛子应尾为国子生。
丙寅,赠罗洪先谥文恭;杨继盛谥忠愍。
八月癸未朔,上幸太学,释奠于先师。
甲申, (「甲申」,原无,据明实录穆宗实录卷一一隆庆元年八月甲申条补。)赠彭泽为少保,谥襄毅;何孟春为礼部尚书,谥文简;杨最为副都,谥忠节。
丙戌,原任山东副使王世贞,上书讼父冤。诏复忬原职。
丁亥,遣武英殿大学士陈以勤祭先师孔子。
癸巳,上初御文华殿日讲。
甲午,经筵开讲。
己亥,皇子千秋节,上御皇极门,文武群臣致词称贺。
癸卯, (「癸卯」,原无,据明实录穆宗实录卷一一隆庆元年八月癸卯条补。)兵科给事中吴时来言:「两广总督谭纶,总兵俞大猷、戚继光,皆知兵。宜召来使专督练边兵,以省诸镇征调之扰。」兵部覆言:「大猷才宜于南,往者尝一试于北不效,且老矣。纶与继光,惟上所用。」上然之,令召纶入京。
辛丑, (「辛丑」,原无,据明实录穆宗实录卷一一隆庆元年八月辛丑条补。)裁革内府各监、局官匠,计六百六十二员,其有逃亡者,仍令虚其数。
乙巳,先是,吏部议恤先朝言事诸臣,以光禄寺少卿马从谦及申良名上,上怒不许。部复引例奏,亦报罢。盖从谦以劾中官杜泰得死,而部臣首议恤录,故中官挠之。于是吏科都给事中王治、御史庞尚鹏,各上疏缘部例力争。上以从谦所犯,比子骂父例,终不允。惟赠申良为太常少卿,张达、常泰、周鈇俱光禄少卿。
戊申,上欲亲诣天寿山,行秋祭礼。徐阶以「累朝旧制,祭礼惟太庙亲奉,其山陵皆止遣官,重社稷也。及今东、西二虏,日夕窥伺,蓟、辽、宣、大,警报屡闻。皇上顾欲冒危而往,窃意祖宗在天之灵,亦不乐有此行也。」上不允。阶复极言,上不悦。阶复言:「天寿山之后,即黄花镇。黄花镇之外,即虏地。今据边将报称,东虏土蛮等欲犯喜峰口,西虏把都儿等欲犯古北口,此系岂轻小者,臣等计度利害,实不敢以国家之事轻试于危险。」上悟乃止。